3.2“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五)《涉税基础与实务(第3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2024-07-02
|
5页
|
72人阅读
|
6人下载
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职教专业课 |
| 课程 | 税收基础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 |
| 章节 | -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增值税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4-2025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31 KB |
| 发布时间 | 2024-07-02 |
| 更新时间 | 2024-07-02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4-07-02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6094217.html |
| 价格 | 0.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教案
教师姓名
授课形式
新授
授课课时
2
教案编号
6
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授课章节
名 称
项目三 “营改增”纳税实务
任务二 “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目的
掌握生活服务和出租不动产的税法规定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重点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难点
出租不动产的不同情况
学情分析
初学
更新补充
删节内容
补充实例
使用教具
多媒体、粉笔、教材
课外作业
书后习题
教学后记
内容陌生,加强课后的理解和练习
板 书 设 计
项目三 “营改增”纳税实务
任务二 “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
6、生活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生活服务,征收率为3%。
(1)经纪代理服务
(2)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7. 出租不动产
A.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B.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备课笔记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包括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学生活动
复习导入
讲授新课
总结并作业
简述金融业、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现代服务业有关税法规定
任务二 “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
6、生活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生活服务,征收率为3%。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例题3-12
2018年9月,无锡市春秋国际旅行社组织甲、乙两个假日旅游团。甲团是由36人组成的境内旅游团。旅行社向每人收取4 500元(人民币,下同),旅游期间,旅行社为每人支付交通费1 600元,住宿费400元,餐费300元,公园门票等费用600元;乙团是由30人组成的境外旅游团,旅行社向每人收取6 800元,在境外该团改由当地WT旅游公司接团,负责在境外安排旅游,旅行社按协议支付给境外WT旅游公司旅游费折合人民币144 000元。假设该旅行社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是1000元。计算该旅行社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该旅行社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4500-1600-400-300-600)×36+(6800×30-144000)]÷(1+6%)×6%-1000
=5656.6(元)
上例中向旅客收取并支付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例题3-13
A演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举办文艺表演5场,取得门票收入106万元,A演艺公司5月购买背景布、音响道具、钢构舞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合计3万元。A演艺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案: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按一般计税方法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106÷(1+6%)×6%=6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3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6-3=3万元
(2)按简易计税方法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106÷(1+3%)×3%=3.09万元
例题3-14
某宾馆是一个综合性的生活服务企业,主营娱乐业,兼营饮食、卡拉OK歌舞厅等业务。2016年6月取得如下含税收入:住宿收入50万元;歌舞厅收入15万元,其中门票收入5万元,烟酒收入10万元;其他服务收入2万元;小班车接送客人收入8万元;代购车票手续费收入1万元。要求计算该宾馆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生活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歌舞厅中消费的烟酒属于按应税服务征收的混合经营,适用6%的税率;小班车接送客人属于单独核算的兼营项目,按交通运输业税率11%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增值税额=(50+15+5+10+2+1)÷(1+6%)×6%+8÷(1+11%)×11%=5.49万元
7. 出租不动产
A.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0%)×3%
B.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允许扣除预缴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例题3-15
某个人出租商铺,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增值税征收率为5%,请计算其每月应交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每月应纳增值税为10÷(1+5%)×5%=0.48万元。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例题3-16
某个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8万元,请计算其每月应交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每月应纳增值税为8÷(1+5%)×1.5%=0.11万元。
C.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书后思考题
思考回答
记忆、理解
理解
举例
讲授
举例
讲授
理解并学会应用
掌握
举例
讲授
学生课后完成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1
2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