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四)《涉税基础与实务(第3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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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职教专业课 |
| 课程 | 税收基础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 |
| 章节 | -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增值税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4-2025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35 KB |
| 发布时间 | 2024-07-02 |
| 更新时间 | 2024-07-02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4-07-02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6094216.html |
| 价格 | 0.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教案
教师姓名
授课形式
新授
授课课时
2
教案编号
5
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授课章节
名 称
项目三 “营改增”纳税实务
任务二 “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目的
熟悉金融业、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现代服务业有关营改增的规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重点
金融业、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现代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难点
金融业、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现代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情分析
学生对税法知识不熟悉,容易产生混淆
更新补充
删节内容
补充例题
使用教具
多媒体、粉笔、教材
课外作业
书后习题
教学后记
内容陌生,加强课后的理解和练习
板 书 设 计
项目三 “营改增”纳税实务
任务二 “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
2.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金融商品转让
(4)经纪代理服务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3.交通运输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
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进项税额
=含税销售额÷(1+10%)×10%—进项税额
4.邮政电信服务
邮政服务和电信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电信业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5. 现代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现代服务,征收率为3%。
备课笔记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包括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学生活动
复习导入
讲授新课
总结并作业
建筑业有关营改增的税法规定和税额的计算
任务二 “营改增”应纳税额的计算
2.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3-6
无锡某金融机构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份购入甲公司股票1 000股,每股成本20元。期初结存甲公司股票500股,账面结存成本17 500元,7月份卖出甲公司股票800股,每股卖出价35元。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买入平均成本=(1 000×20+17 500)÷(1 000+500)=25元
应纳增值税=800×(35-25)÷(1+6%)×6%=452.83元
(4)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A.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B.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例题3-7
无锡市某商业银行2018年第三季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取得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36万元,支付单位、个人存款利息100万元;(2)取得转让公司债券收入1 100万元,债券的买入价为888万元;(3)取得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入1.06万元;(4)吸收居民存款500万元。该银行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10万元。计算该银行第三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金融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答案:(1)贷款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636÷(1+6%)×6%=36(万元)
(2)债券转让应纳增值税税额=(1 100-888)÷(1+6%)×6%=12(万元)
(3)手续费应纳增值税税额=1.06÷(1+6%)×6%=0.06(万元)
该银行第三季度应缴纳增值税税额=36+12+0.06-10=38.06(万元)
3.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纳税人,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商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售商品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
一般纳税人,适用10%的税率,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0%—进项税额
=含税销售额÷(1+10%)×10%—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例题3-8
大通运输公司接受A公司委托,将一批货物从甲地运输至乙地,运费为500万元;大通公司将部分货物委托捷达运输公司运送,约定的运费为200万元,相互间通过银行存款结算。试分别计算大通公司和捷达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第一种情况,大通公司与捷达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
捷达公司销项税额=2 000 000÷(1+10%)×10%=181 818.182(元)。假定其本月没有其他增值税的进项与销项,则本月应交增值税181 818.182元。
大通公司本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 000÷(1+10%)×10%=454 545.455(元)
本月应交增值税=454 545.455181 818.182=272 727.273(元)
第二种情况,大通公司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捷达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大通公司可以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捷达公司本月应交的增值税=2 000 000÷(1+3%)×3%=58 252.43(元)
大通公司本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 000 000÷(1+3%)×3%=58 252.43(元)
大通公司本月应交增值税=454 545.45558 252.43=396 293.025(元)
4.邮政电信服务
邮政服务和电信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电信业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如果在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电信业提供下列特殊服务,可按以下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3)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例题3-9
电信集团某分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服务,取得价税合计收入318万元;提供彩信服务,取得价税合计收入212万元;提供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取得价税合计收入424万元;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取得价税合计收入636万元;提供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取得价税合计收入742万元。同时,该分公司在提供电信业服务时,还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给客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价税合计106万元。已知该分公司当月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为38万元,且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规定。那么,该分公司2016年9月应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答案:分公司2016年9月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318+212+424+636+742+106)÷1.06×6%-38=100(万元)。
例题3-10
5. 现代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现代服务,征收率为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例题3-11
A广告公司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该公司取得广告制作费900万元(含税),支付给山西某媒体(一般纳税人)的广告发布费为500万元,所取得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该广告公司应如何计算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案:A广告公司9月销项税额=900÷1.06×6%=50.94(万元)
A广告公司9月进项税额=500÷1.06×6%=28.3(万元)
A广告公司9月应交增值税=50.94-28.3=22.64(万元)
A广告公司9月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900-500)×3%=12(万元)
A广告公司9月应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500×3%=15(万元)
文化事业建设费逾期未申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纳税人在申报所属期内,必须有有效的营改增增值税纳税申报,才能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
书后思考题
思考回答
记忆、理解
理解
举例
讲授
讲授,学生理解
举例
讲授
理解并熟练应用
举例
讲授
理解
举例
举例
讲授记忆
熟悉
熟悉
举例
学生课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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