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教案
教师姓名
授课形式
新授
授课课时
2
教案编号
7
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授课章节
名 称
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并学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理解出口退税的计算和流程
教学重点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教学难点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学情分析
学生已学习了《企业财务会计》等专业课程,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有了初步的认识。
更新补充
删节内容
无
使用教具
多媒体
课外作业
书后习题
教学后记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本部分内容学生比较陌生,应加强课后的理解和相关规定的记忆
板 书 设 计
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基本规定
(二)具体规定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四、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方式
五、纳税申报方法
备课笔记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包括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学生活动
任务五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基本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具体规定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3.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有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四、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方式
(一)直接申报。
(二)网上申报。
(三)委托申报。
(四)邮寄申报。
(五)银行网点申报。
五、纳税申报方法
(一)纳税申报资料
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0日。
2.一般纳税人申报备查资料:
3.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实务操作(略)
这节课我们一起学习了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出口退税和纳税申报等知识。
书后思考题
了解
理解
理解
理解
归纳
学生课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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