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涉税基础与实务(第3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2024-07-02
| 4页
| 68人阅读
| 7人下载
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中职
学科 职教专业课
课程 税收基础
教材版本 -
年级 -
章节 -
类型 教案
知识点 增值税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32 KB
发布时间 2024-07-02
更新时间 2024-07-02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4-07-02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46094205.html
价格 0.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教案 教师姓名 授课形式 新授 授课课时 2 教案编号 3 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授课章节 名 称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教学,要求学生掌握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理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和特殊问题的处理 教学重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计算 教学难点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和特殊问题的处理 学情分析 学生已学习了《企业财务会计》等专业课程,对增值税的计算已有初步的认识。 更新补充 删节内容 无 使用教具 多媒体 课外作业 书后习题 教学后记 进项税额和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需加强理解,注意区别会计上的不同说法。 板 书 设 计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当期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税收缴款凭证 (4)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凭票抵扣。 (5)购进农产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非正常损失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特殊问题的处理 (1)进项税额转出 (2)兼营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备课笔记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包括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学生活动 复习导入 讲授新课 总结归纳 课后作业 1.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2.一般销售方式的销售额的确认? 3.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认? 4.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认?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当期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税收缴款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凭票抵扣。 (5)购进农产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实例资料 3.非正常损失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重要提示: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实例资料 4.特殊问题的处理 (1)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应将该项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因进货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兼营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实例资料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实例资料 这节课我们一起学习了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在上次课销项税额的学习基础上,再学习了进项税额的计算,具体包括: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和特殊问题的处理。 书后思考题 思考、回答 记忆,理解 讲授 掌握 理解、掌握 举例 理解 举例 理解 举例 理解、掌握 归纳 学生课后完成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2.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涉税基础与实务(第3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1
2.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涉税基础与实务(第3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2
所属专辑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