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税收征收管理(二)《涉税基础与实务(第3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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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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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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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下载
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职教专业课 |
| 课程 | 税收基础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 |
| 章节 | -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税收征纳管理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4-2025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34 KB |
| 发布时间 | 2024-07-02 |
| 更新时间 | 2024-07-02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4-07-02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6094201.html |
| 价格 | 0.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教案
教师姓名
授课形式
授课课时
2
教案编号
4
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周 星期
年 月 日 第 2 周 星期
授课章节
名 称
任务三、税收征收管理
纳税申报 税款缴纳 税务检查 违法处罚
教学目的
了解我国办税实务的有关规定,了解税款缴纳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作为纳税人的责任感;了解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了解税务检查的职责,了解违法税务管理的行为及处罚,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思想理念。
教学重点
纳税申报的对象、内容和期限、税款缴纳的方式、时间和原则;税务检查的形式、方法和职责、违法行为及处罚
教学难点
纳税申报流程及税款缴纳的方式、时间;税务检查的方法,违法处罚
学情分析
学生对实践活动一无所知,对理论知识感到枯燥。学生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没有实践经验
更新补充
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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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教具
多媒体设备
课外作业
教材内练习题
教学后记
请同学们到自己所在地方的国税服务大厅和地税服务大厅进行调研了解国税大厅和地税大厅分别对哪些税种的纳税申报工作服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教学,让学生意识到税务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工作后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板 书 设 计
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对象
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申报内容
三、纳税申报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有两种:
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①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预交所得税申报,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等;
另一种是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规定,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应缴纳的税种等相关问题予以确定的。
税款缴纳
一、税款缴纳方式
税款缴纳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自核自缴
(2) 申报核实缴纳
(3) 申报查定缴纳
(4) 定额申报缴纳
二、税款缴纳的时间
三、税款缴纳原则
税款缴纳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即多缴税款退还,少缴税款追征。
四、税款延期申报
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査的形式
二、税务检査的方法
三、税务检査的职责
违法处罚
一、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及处罚
二、欠税行为及处罚
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及处罚
四、抗税行为及处罚
五、骗税行为及处罚
六、行贿行为及处罚
七、其他违法行为及处罚
备课笔记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包括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学生活动
复习导入
新课讲授
提问:1、新开办的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3、企业如何到税务机关报税?
新课:
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对象
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三、纳税申报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有两种:
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①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预交所得税申报,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等;
另一种是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规定,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应缴纳的税种等相关问题予以确定的。
税款缴纳
一、税款缴纳方式
税款缴纳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5) 自核自缴
(6) 申报核实缴纳
(7) 申报查定缴纳
(8) 定额申报缴纳
二、税款缴纳的时间
1.纳税计算期有两种计算方法
(1)按次计算,是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为纳税计算期。一般适用于行为目的税和财产税以及对临时经营者课税。
学生回答问题并思考
了解、记忆
听讲理解
了解、记忆
备课笔记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包括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学生活动
布置作业
(2)按期计算,是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一定时间期限作为纳税计算期,一般适用于流转税和所得税。
2.税款缴库期指纳税计算期满后,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人未按规定限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
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三、税款缴纳原则
税款缴纳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即多缴税款退还,少缴税款追征。
1.多缴税款的退还
(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2.少缴税款的追征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在追征税款的同时,加收滞纳金。
四、税款延期申报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具体特殊困难是指以下四种情况:
1.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提供灾情报告;
2.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应提供有关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3.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
4.短期货款拖欠,应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复习:1、纳税申报的对象是谁?
2、纳税申报的期限有哪两种?
3、税款缴纳具体有哪几种方式?
4、纳税计算期的两种方法?
5、税款缴纳原则?
新授:
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査的形式
1、重点检查
2、分类计划检查
3、集中性检查
4、临时性检查
5、专项检查
二、税务检査的方法
1、全查法 2、抽查法
3、顺查法 4、逆查法
5、现场检查 6、调账检查法
7、比较分析法 8、控制计算法
9、审阅法 10、核对法
11、观察法 12、外调法
13、盘存法 14、交叉稽核法
三、税务检査的职责
(一)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査:
(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四)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査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五)税务机关调査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六)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査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査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无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査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査。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及集中经营业户进行检査时,可以使用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
违法处罚
一、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及处罚
二、欠税行为及处罚
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及处罚
四、抗税行为及处罚
五、骗税行为及处罚
六、行贿行为及处罚
七、其他违法行为及处罚
作业:简答题
了解、记忆
听讲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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