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7讲:从民族政权并立到元朝大统一——宋元时期政治
知识点1·宋初的政治和军事
1·建立:
960年,后周禁军统帅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宋朝,都东京,史称北宋。
2·加强中央集权
措施
【1】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1) 行政:中央派文官出任地方各州的长官知州,节度使逐渐变为虚衔
(2) 财政:设诸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保证各州赋税绝大部分上缴朝廷
(3) 军事: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拱卫京师,镇守地方,定期更换驻地
【2】分散机构权力
(1) 中央:
枢密院专掌军政,三司专掌财政,与宰相分权,并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
枢密院与禁军管理机构“三衙”分权,前者有调兵权但不统兵,后者统兵但无权调兵
(2) 地方:
设转运司等平行的四个路级机构,从不同方面对各州进行监控和节制。
州一级增设通判,与知州共同签署文书,彼此制约
初期为州(府、军、监)和县二级,后改道为路,形成路、州(府)、县三级制
【3】崇文抑武
(1)罢免宿将兵权,用文官担任枢密院长官
(2)大力提倡文治,扩大科举规模,抬高文官和士人的地位
影响
积极:强化了中央集权,有效地预防了内部动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
消极:制度过于僵化,权力分割过细也影响了行政效率,助长了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
3·选官制度与国家治理
【一】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1)选拔:“取士不问家世”,科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2)监察: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御史拥有了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了御史的监察权
【二】国家治理
(1) 法律与教化
(1)法律
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如《宋刑统》(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天圣令》(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
(2)教化
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发展为理学,控制教育与科举,深入族规、家训中。如: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如: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大钧撰写《吕氏乡约》
(二)社会救济
宋朝以后,宗族内部的救助活动逐渐兴起。北宋范仲淹在族内创设义田,赈济族人
知识点2·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
1、 背景:
(1)北宋财政危机和边疆危机严重
(2)“庆历新政"失败
(3)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
2、目的:富国强兵
3、基本原则:加强国家对农业、商业、军事、科举、教育等领域的管理和控制
4、内容
(1)富国方面
【1】官府通过向农民提供农业贷款、拨巨资从事商业经营等手段,力图在调控经济的同时开辟财源
【2】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2)强兵方面
对农民进行编制管理和军事训练希望借以逐渐恢复“兵农合一"的征兵制,取代募兵制
5、影响
【1】积极:达到了富国目的,增加了大笔收入
【2】消极:强兵的效果并不明显,一些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也引起激烈争议。
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日益严重,北宋逐渐走向衰亡
知识点3·南宋偏安
1、南宋建立:1127年,北宋被金朝攻灭,史称“靖康之变”。北宋康王赵构在应天府称皇帝,史称南宋。
2、宋金战争:南宋初年,宋军在与金军对抗中素质明显提高,形成几支较有战斗力的部队,尤以岳飞指挥的“岳家军”战绩卓著。
3、绍兴和议:1141年,南宋与金订立,以东起淮水、西至大散关一线划界,南宋对金称臣,每年向金朝缴纳一笔财物,称为“岁贡”。形成南北对峙局面。
知识点4·辽夏金的政治制度
政权
建立时间
民族
建立者
政治制度
辽
916年
契丹族
耶律阿保机
职官设置分为南北面官;迁徙中的行营成为国家政治中心
西夏
1038年
党项族
元昊
基本模仿北宋,中央机构除汉式官称外,同时有一套本民族称谓的官职
金
1115年
女真族
完颜阿骨打
基本沿袭唐宋制度,同时保持了一套女真民族的管理系统,叫作“猛安谋克”。金世宗在位时,金朝进入鼎盛时期,史称“大定之治”
【思维升华】正确认识辽朝的双轨政治制度
契丹征服者一时不能适应被征服地区的封建文明,于是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实行双轨政治制度,对统治地区分别管理。这种承认汉法、设立南面官的做法,实际上是对封建文明的肯定和保护,也促进了辽朝向封建文明过渡,有利于民族交融。
知识点5·元朝巩固统一的措施和民族关系
1. 统一
1276年,元军占领南宋都城临安。1279年,元军击败南宋余部,完成统一。
2.巩固统一的措施
(1)交通:修筑驿道,设立驿站
(2)中央:中央的宰相机构是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
(3)地方:中央委派官员代表中书省处理地方事务,逐渐形成常设机构,即行省
(4)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恢复了科举制,但时断时续
(5)法律与教化: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6)赋税制度:元朝基本沿袭唐朝的租庸调(北方)与两税法(南方),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7)户籍制度:户口类型比较复杂,按职业进行划分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世代相袭
3. 边疆治理与民族融合民族政策
(1)民族政策:
一方面“行汉法”,另一方面对不同民族实行明显的差别对待政策--“四等人制”
(2)边疆治理
【1】吐蕃地区:由直属中央政府的宣政院进行管理。元世祖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领宣政院事,代表中央政府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
【2】西域:设北庭都元帅府、宣慰司等管理军政事务,加强了对西域的管辖
【3】台湾:在隶属福建晋江的澎湖设置巡检司,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以经略台湾
【4】东北、云南设行省,征发赋役
(3)民族融合
【1】元朝时期形成我国回族的前身——回回
【2】大批留居内地的蒙古人、色目人等,逐渐与汉族相融合
【核心概念】
1. 通判:
中国古代的官职名。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宋初为了防止州官尾大不掉,又在州设通判,作为副职,与知州共同处理政事。
2. 二府三司制
二府指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三司指户部、盐铁、度支三司。宋太祖为加强皇权采取分散相权的措施,设参知政事分割相权;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兵权,而枢密院和“三衙”分别掌握调兵权与统兵权(两权分离);设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权(“计相”)。其特点是:①分割相权,加强皇权;②职权过于分散,行政效率低:③出现冗官局面。
【拓展延伸】
北宋制度创新的特点及认识
(1)特点
①使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利用“杯酒释兵权"削弱武将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枢密院与“三衙”互相牵制。
②强干弱枝,守内虚外。建立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禁军,一半驻守京师、一半分守各地,并保证中央对地方的绝对优势。
③分化事权,相互牵制。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权;三司分割宰相的财政权。
④重文轻武,加强监督。建立文官体制,派文官出任各州长官;削弱武将权力,以免武将拥兵自重。
(2)认识
①鲜明的务实性:针对五代积弊进行的调整,有效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②浓厚的时代性:重文轻武,文官政治最终确立官员队伍的专业化趋势明显。
③可贵的政治理性:皇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相权文官、谏官、史官、儒家思想等因素制约,避免了绝对专制。
④手段的和平性:宋代政治变革的手段和平,彰显政治智慧。
⑤本质:宋代政治本质上依然属于君主专制制度,专制集权体制的深层问题并未解决。
【拓展延伸】
元朝行省制的特点和作用
(1)特点
①权力结构二元性:行省具有双重性,既是中央派出机构,又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②“大而不专”:平衡了中央与地方势力,既有利于中央集权,又给地方留出了部分权力。
③以实现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采取“大牙交错”的原则。
④省官互迁,防止省官任期过长而形成裙带关系网。
(2)作用
积极:
采取“犬牙交错”原则划分地方行政区,加强中央集权
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发挥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
地方有适度权力,军政大权集中,提高行政效率
有利于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消极:
打破山川形便对行政区划的限制,削弱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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