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保险的原则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中国保险条款(CIC)
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
保险单
保险费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知识点】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关键词】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I.C.C.(A)
I.C.C.(B) I.C.C.(C) 保险单
保险金额 保险费 预约保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运输保险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六节 保险单据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补 偿 原 则
近 因 原 则
二、承保范围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一)保障的风险
1. 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
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
由于自然界变异而产生的具有破坏力量的现象,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由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失踪或与其他固体物如流冰、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事故。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2.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保险原则与承保范围
(1)一般外来风险
偷窃、雨淋、串味、破损、勾损、锈损、渗漏、沾污、受潮、受热、短量、包装破裂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2)特殊外来风险
包括战争、罢工、交货不到、 被拒绝进口等。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1.全部损失(Total Loss)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
(二)补偿的损失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实际全损
货物完全灭失、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如船舶触礁沉入海底,水泥泡水丧失使用价值,货物被扣押,船舶失踪达半年仍无信息等。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
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
进行施救、整理和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
以及连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
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
保险人失去货物所有权,而收回此所有权
所需支出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标的价值
推
定
全
损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1)共同海损
货船遇险威胁到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种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由船、货各方共同分摊。
2. 部分损失(Partial Loss)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2)单独海损
由承保范围内的风险直接导致的、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该部分损失由各受损者单独负担。
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单 独 海 损 共 同 海 损
由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 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造成的损失
损失由受损方自己承担 损失由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共同分摊
损失为被保险的货物 损失包括被保险货物及支出的特殊费用
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Expenses)
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
特别费用(Special Charges)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承担的费用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施救费与救助费的区别
区 别 施 救 费 救 助 费
行为主体
不 同 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 保险人和被保险
以外的第三者
给付报酬
原则不同 无论施救有无效果,都予赔偿 无效果,无报酬
保险人赔偿责任不同 保险货物本身保额
以外再赔一个保额 以不超过获救
财产价值为限
救助行为 与共同海损连在一起 并非如此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基
本
险
(一)平安险
(二)水渍险
(三)一切险
一、承保责任范围
1.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意为单独海损不赔。承保责任范围如下:
1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整批货物损失。每一驳船所装货物视作一整批。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基本险
一、承保责任范围
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
3
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
在装卸或转船过程中,一件或数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4
5
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
运输工具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条款”,按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7
6
8
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
2.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灾害
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平安险的各项责任
责
任
范
围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3. 一切险(All Risks)
责 任 范 围
平安险、水渍险的各项责任
11种一般附加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二)附加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 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or Rain Damage)
短量险(Shortage)
混杂、玷污险(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渗漏险(Leakage)
1.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投保了一切险,不需加保一般附加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碰损、破碎险(Clash and Breakage)
串味险(Taint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Sweat and Heating)
钩损险(Hook Damage)
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锈损险(Rust)
1.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2.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1)战争险(War Risk)
(2)罢工险(Strikes Risk)
(3)舱面险(On Deck Risk)
(4)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
(5)拒收险(Rejection Risk)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6)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
(7)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 Risk)
(8)货物出口到香港(含九龙)/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FREC——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 Kong, Including Kowloon, Macao)
特殊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能在一种基本险基础上加保!
2.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
二、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
(一)基本险的责任起讫期限
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时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Insurance Interest),即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公司才对保险合同承担“仓至仓”责任。一般来说,对保险标的物拥有所有权的人,他才有保险利益。国际货运保险仅要求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按FOB/FCA、CFR/CPT术语成交,由买方投保。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或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之前仅卖方具有保险利益。买方保险公司的实际责任从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或在发货地承运人接管货物时才开始,因此,其责任起讫实为:“船至仓”或“承运人至仓”。
(二)特殊附加险的责任起讫期限
战争险
仅以水上运输工具为限。
货物自保险单所载明的装运港装上海轮
或驳船时开始,直至保险单所载明的目
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为止。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如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
至目的港之日午夜起15天止。
如在中途港转船,则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
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
满15天为止,待再装上续运的海轮时,保险公司仍
继续负责。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罢工险
保险责任起迄期限:“仓至仓” 。
保险人对货物从卖方仓库到买方
仓库的整个运输过程负责。
三、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消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
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
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由于战争、工人罢工或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
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战争险除外责任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武器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
由于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运程的丧失或挫折所致的损失。
罢工险除外责任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由于罢工造成的间接损失。罢工期间由于劳动力短缺或无法使用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或由此所造成的费用损失,保险公司均不予负责。
由于罢工引起的动力或燃料匮乏,使冷藏机
停止工作造成冷藏货物化冻变质的损失。
由于罢工缺少劳动力搬运,致使货物堆积
在码头遭受雨水淋湿的损失。
因港口工人罢工无法在原定港口卸货,
改运其他港口卸货而增加的运输费用损失。
保险
公司
不负
赔偿
责任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三)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
(一)陆运险
(二)陆运一切险
陆运
货物
保险
条款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运输保险
(四)陆运货物战争险(火车)
(一)陆运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s)
承保责任范围与“水渍险”相似
被保险货物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
由于运输工具(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
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
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二)陆运一切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承保责任范围:与海运一切险相似
责任范围:以火车和汽车为限
除外责任:与海运相同
保险责任起讫:仓至仓(如未运抵载明处所,运抵卸载车站满60天为止;如中途转车,到达中途站满10天为止。)
(三)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 Frozen Products)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赔偿损失:陆运险及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
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责任起讫:仓至仓(抵达目的地车
站10天为止)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四)陆运货物战争险(火车)(Overland
Transportation Cargo War Risk – by Train)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责任:限于火车(如不卸离火车,满48小时为止;如中途转车,满10天为止,期限内重新装车续运,仍恢复有效。)
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险(Air Transportation Risks)
航空运输一切险(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Air Transportation War Risk)
航空运输险:与水渍险相似
航空运输一切险:与海运一切险相似
除外责任:与海运相同
“仓至仓”。运达载明目的地为运抵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以货物卸离飞机满30天为止;如被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开始转运时终止。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责任起讫
(一)邮包险(Parcel Post Risk)
施救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货物保险金额为限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部分损失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三、国际邮包运输保险
(二)邮包一切险(Parcel Post All Risks)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除邮包险的全部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起讫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至目的地邮局向收件人发出通知的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在此期间,邮包一经递交收件人处所,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1.协会货物(A)险条款 ICC(A)
2.协会货物(B)险条款 ICC(B)
3.协会货物(C)险条款 ICC(C)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6.恶意损害险条款
一、ICC(A)险条款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方式。(A)险除外责任
一般除外责任
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战争除外责任
罢工除外责任
二、ICC(B)险条款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采用列明风险方式。
(B)险承保风险:
火灾、爆炸
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在避难港卸货
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
共同海损牺牲
(B)险除外责任:
对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险的责任不负责,
其余均与(A)险条款的除外责任相同。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抛货
浪击落海
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 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处所
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整件的全损
三、ICC(C)险条款
ICC(C)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仅对重大意外事故(Major Casualties)所致损失负责。
对非重大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所致损失均不负责。除外责任与(B)险相同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ICC(A)条款类似一切险
ICC(B)条款类似水渍险,责任范围略大
ICC(C)条款类似平安险,责任范围要小
(A)险包含恶意损害险,投保(B)/(C)
险才在需要时加保此险。
ICC责任起讫:“仓至仓”
CIC与ICC承保责任范围比较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一、选择保险险别
险别不同,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范围及保险费率不同。投保人在选择保险险别时,既要考虑使货物得到充分保障,又要尽量节约保险费的支出。同时应考虑货物的性质特点、包装、用途与价值、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季节和港口等因素。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二、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保险人赔偿
的最高金额,一般为CIF或CIP发票额的110%。
保险金额保留整数,不设辅币。小数点后零以上
都得进位,如:USD23545.01,应为USD23546.00
保险金额=CIF/CIP价×投保加成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CFR/CPT价
CIF/CIP价=
1 – (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三、办理投保手续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CIF/CIP成交,卖方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办理投保手续。列明被保险人/被保险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及标志、保险金额、起讫地点、运输工具名称、投保险别等,送交保险公司投保,并交付保险费。
四、支付保险费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费(Premium):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
的费用,是保险人经营业务的基本收入,也是保险人
所掌握的保险基金(即损失赔偿基金)的主要来源。
保险费率(Premium Rate):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一般由保险公司规定或者由保险双方商定。
按CIF/CIP价加成投保,则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费=CIF/CIP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保险批单(Endorsement)
五、保险单据
保险合同证明;承保证明;索赔/理赔依据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单可以背书转让
保险单的形式内容须符合合同及/或信用证规定
保险单签发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
六、保险索赔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如发现整件短少或由明显残损,应立即向承运人或有关方索取货损或货差证明,并联系保险公司指定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提出检验报告,确定损失程度,向承运人或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七、保险注意事项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单的签发日期
保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
保险单的转让
保险单是权利的凭证,被保险人可将损害赔偿请求权及相应的诉讼权转让给受让人。一般为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
七、保险注意事项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代为追偿(subrogation)
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得到全部损失赔偿后,应将其对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即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的责任后,有权获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获得该项权利后,即可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上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八、保险条款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按FOB/FCA、CFR/CPT条件成交,保险由买方办理。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s.
按CIF/CIP条件成交,如:“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
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以1981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
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为准”。
Insurance: To be effected by the Sellers for 110% of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War Risk as per China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of PICC, dated Jan 1,1981.
第六节 保险单的缮制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1.被保险人(The Insured)
在CIF或CIP条件下,投保人为出口方,填出口方名称或信用证受益人名称保险人赔偿。
在FOB/FCA或CFR/CPT条件下,投保人为进口方,填进口方名称或信用证申请人名称。
第六节 保险单的缮制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2. 唛头(Marks & Nos)
参照发票上的货物标记填写,或填写“As per invoice No.××”。
3.包装及数量(Package & Quantity)
填包装单位名称和数量及其单位,并与提单、发票等一致。
第六节 保险单的缮制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4.保险货物项目(Description of Goods)
一般要求按合同、信用证或发票品名填写,允许填统称,但其统称不得与信用证或发票上的品名抵触。如信用证要求所有单据均需注明L/C 号码,则在本栏空白处表示“L/C No.××”。
第六节 保险单的缮制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5.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
大小写同时表示,一般按发票总额加成10%。保险金额不设辅币,小数点后零以上的数据须进位。
6.保险费与保险费率(Premium & Rate)
保险单上已印妥“As arranged”
第六节 保险单的缮制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7.装载运输工具(Per Conveyance)
填实际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名称。
8.开航日期及起讫地点(Slg. On…from…to…)
填“As per B/L”或“On or about ××月××日,××年”。
第六节 保险单的缮制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9.承保险别(Conditions)
严格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填写。
10.货损检验与理赔代理(Surveying and Claim Setting Agent)
由保险人指定。
第六节 保险单的缮制
第五章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11.赔付地点(Claim Payable at…)
通常在目的港或目的地。
12. 出单日期和地点(Place and Date of Issuing)
保险单的签发日期不得晚于运输单据的日期,签发地点即办理投保所在地。
思考与讨论
某外贸企业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企业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立即开始灌装。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外贸企业遂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试予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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