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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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 如果你是律师,你会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吗?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①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俗称“找律师”)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P89相关链接一:代理人和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 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判断】以下观点是否正确? (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 不正确。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责任当事人进行诉讼称诉讼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帮当事人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不正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不正确。律师只有参与诉讼过程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才是诉讼业务。 ①回避制度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回避制度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诉讼中哪些人员适用回避?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P89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 诉讼权利面面观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 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补充: 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探究与分享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1)本案法院为什么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然而本案中因为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并不符合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2)假设法庭上孙某的表哥是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原告赵某能否申请孙某表哥回避? 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诉讼中,回避对象是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①两审终审: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上诉制度: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③上诉自由: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一审 诉讼 上诉 二审 → → → 2.诉讼权利的内容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裁定是终审,不得上诉或抗诉。 知识补充: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诉讼及其特点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 如果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有没有上诉期限呢? P89 相关链接:上诉期限 诉讼权利面面观 上诉期限 一审判决 一审裁定 民事诉讼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 补充: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判决 裁定 对象 案件的实体问题 主要解决程序问题 范围 只限于审判终结,包括第一审、第二审和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终结 整个审判或执行程序的全过程 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数量 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判决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终止诉讼、驳回起诉等) 作出 阶段 只能在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可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作出 知识拓展:判决和裁定 二、寻求法律援助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P90相关链接) (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1.必要性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含义和内容 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刑期的、残疾人等 二、寻求法律的帮助 3.法律援助适用情形 二、寻求法律的帮助 (1)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2)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3)法律援助的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4)律援助的形式:咨询、代理、辩护。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无论是否困难)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3.法律援助适用情形 二、寻求法律的帮助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①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完全精神病人,可能判无期、死刑,未成年人等)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或代理。 ②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P91 相关链接】刑事诉讼法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体现了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4.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与要求: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申请 审查 办理 → → 二、寻求法律的帮助 【易混易错】 1、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 3、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 (  ) 4、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但主要职责是不一样的。( ) 5、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6、在诉讼时,被告人有自己为自己辩护、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辩护的权利。( ) √ х х х х √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上诉的权利 必要性 含义和内容 适用情形 程序和要求 课堂小结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权利的内容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练习 某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赵某诉讼秦某欠钱不还一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中,陪审员孙某是赵某的侄子,证人李某是赵某的女儿,书记员王某是秦某的表哥,秦某的代理人张某是其表弟。本案中应当回避的是( ) ①孙某 ②李某 ③王某 ④张某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D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练习 小孙到某商场购买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导致右脚骨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小孙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那么小孙依法可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 ②上诉的权利 ③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④赔偿损失的权利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 B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练习 18岁的小边涉嫌重伤葛老汉被拘留。开庭审理前,小边提出委托自己在大学读书的哥哥为自己辩护。审理中,小边发现审理此案的法官是葛老汉的侄子,遂要求更换法官。一审判决作出后,小边认为量刑过重,要求上诉。这一案例表明(  )。 ①当事人有申请一切诉讼参与人员回避的权利  ②程序的公正有利于保障公民实体权利的实现  ③诉讼当事人可在一审裁判生效后提起上诉 ④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帮自己进行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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