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课件)《学前比较教育》(高教版)同步教学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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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DIJIUZHANG ZHONGGUOGANGAOTAIDIQUDEXUEQIANJIAOYU
香港地区的学前教育形式多样,教师资质认证严格,师资力量提升较快。澳门地区的幼儿教育体制是公私并存,学制多元化。民间组织的默默耕耘和政府锐意改革实现了澳门学前教育的成就。台湾地区学前教育起步较晚,但随着台湾整个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的不断加强,台湾学前教育界也在积极地发展自身,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学习。
第九章 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
学习目标
XUEXIMUBIAO
01.
02.
03.
04.
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理解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支持方式
理解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特色
理解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方式
目 录
CONTENTS
第一节 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概况
第二节 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第三节 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第四节 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第一节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概况
二、澳门地区学前教育概况
三、台湾地区学前教育概况
第九章 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 第一节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概况
香港区域范围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周围262个岛屿。截至2017年年末,总人口约740.98万人,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地区的学前教育机构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
1994年,香港政府对学前教育这一领域的态度开始发生较明显的转变。当年的香港政府施政报告承诺在之后的4年支出1.63亿港币用于培训幼稚园教师,这是香港政府首次承诺对学前教育进行实质性投资。回归后的香港特区政府对香港具体事务的管理奉行“积极的不干预”原则,即政府给以相对充分的自由,辅以间接而有效的引导措施,这为香港私立幼儿园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
进入21世纪以后,面对社会的变革和挑战,香港推行了提倡终身学习和全人发展的全面教育改革。作为终身学习和全人发展奠基阶段的学前教育进一步受到重视,同时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2006年,香港特区政府在《学前教育新措施》的通告中颁布了一系列主要针对非营利幼儿园的资助计划,规定从2007/2008学年开始,除了延续以前的资助计划之外,还将新增加学前教育学券计划等,目的是使所有适龄儿童,不管其家庭背景如何,都能接受“费用合理的优质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新措施》详细规定了香港学前教育券实施的各项细则。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概况
第九章 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 第一节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概况
澳门由澳门半岛和氹仔、路环二岛组成,陆地面积32.8平方公里,总人口65.6万,也是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1919年,第一所华语幼稚园成立。1923年,第一所公立葡文幼稚园——弥士幼稚园成立。20世纪50年代,第一所以华语为教学语言的公立中葡幼稚园附设于何东中葡小学,学生除用华语上课外,也需要学习葡语。1989—1990年,又有5所中葡幼稚园相继落成于人口稠密的北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的政策是不再开办新的公立学校,转向鼓励及资助团体办学。
澳门地区的学前教育是配合家庭的一种补充教育,其目标是培养儿童体力、智力的整体发展,发挥其潜能、培养兴趣及情感,培养儿童的卫生和保健习惯,树立团结友爱的良好群体意识。
二、澳门地区学前教育概况
第九章 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 第一节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概况
台湾文化以中华文化为主体,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地少数民族的南岛文化亦有影响,近现代又融合日本和欧美文化,呈现多元风貌。
台湾地区第一所幼儿园,是1897年蔡梦雄考察日本后,在台南关帝庙开办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台湾地区幼儿园的教材、教法仍是从祖国大陆移植而来。台湾地区幼儿教育的真正繁盛,是在1981年公布所谓的“幼稚教育法”后,其不失时机地引进了国外先进理念。在此法令之下,决议扩大5岁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可能性,利用小学资源广设附幼,将幼儿教师纳入小学编制。1987年,台湾当局邀请幼教学会重新审定幼稚园课程,完成了幼稚园课程标准的第五次修订,以适应时代需求。
2011年6月,台湾地区通过所谓的“幼儿教育及照顾法”,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并于2014年废止之前的所谓的“幼稚教育法”。该法的出台历经14年之久,教育行政人员邀请幼儿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幼儿园园长教师、家长、卫生主管机关代表、身心障碍团体代表参与咨询,举办多次座谈会与公听会。该法也成为当代台湾地区幼教领域变更幅度最大、争论较多的一部法案。
三、台湾地区学前教育概况
课堂互动
纵观历史,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有哪些相似和不同之处?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法规与体制
二、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设施和经费
三、澳门地区学前教育的法规、体制与经费
四、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第二节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二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一)学前教育法规
1981年,香港政府颁布了《小学教育及学前服务》白皮书,建议幼稚园教育应为1~2年制课程,适合3岁零8个月至小学入学年龄的儿童就读。据此,当时的香港课程发展委员会(后改称为课程发展议会)于1984年编订了《幼稚园课程指引》,为幼稚园低班及高班提供教材和参考资料。
自2005年新学年起,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规定社会福利署按《幼儿服务条例》管理幼儿中心,教育署按《教育规例》管理幼稚园,从而统一了学前教育管理体制。2006年,教育署颁布了新的《学前教育课程指引》,对原有的课程指引做了修订,并对香港学前教育的宗旨、学习范畴、目标等作了新的规定。2016年,香港课程发展议会对2006年版《学前教育课程指引》进行了修订,并将其重新命名为《幼稚园教育课程指引》,于2017年正式颁布。
(二)学前教育体制
1.幼儿中心:幼儿中心由社会福利署管辖,香港所有的幼儿中心都由民间团体、宗教团体或私人创办。
2.幼稚园:香港的幼稚园由教育署管辖,与幼儿中心一样,幼稚园也是由民间团体、宗教团体或私人创办的。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法规与体制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二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一)学前教育设施
① 教室应宽敞、宁静,有适当的活动空间和设备;
② 教室必须光线充足,空气流通;
③ 教室内的色调要力求柔和悦目,明朗而不太强烈,使幼儿身处其中感到舒适、愉快;
④ 教室的四壁宜多放置陈列板或用绳子张贴幼儿的作业,并且应时常变化,使幼儿有新鲜感;
⑤ 玩具和教具放置在矮柜及低架内,应鼓励幼儿自由取用并在取用完毕物归原位;
⑥ 教室内应配合幼儿的生活经验和兴趣,结合实际环境,设置图书角、自然角、美劳角、音乐角和家庭角等活动角;
⑦ 教室内幼儿使用的桌椅宜做分组安排,从而在有利于幼儿交流的同时,为教室创造更多的空间。
二、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设施和经费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二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二)学前教育经费
香港特区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通过“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家长缴付子女的学费,只要家庭年收入在52 250港元以下,并通过入息(收入)检查,就可以根据情况相应地减免学费;另一类是通过“幼稚园及幼儿中心资助计划”中的直接资助或退还学前教育机构租金、地租或“差饷”税款的形式来实现对幼儿园的直接投入。
① 年龄为3~6岁的儿童只需符合香港居民身份,并选择全年学费不超过24 000港元的半日制或48 000港元的全日制非营利幼稚园就读,便可获得资助;
② 特区政府每年增加20亿港元幼教经费,年幼教经费总投入超过33亿港元,计划自2007—2008学年开始,以学券方式给予家长资助,每名学生全年的资助额最高为13 000港元;
③ 逐年增加资助金额,到2011—2012学年,每名学生每年的资助额将会增加至16 000港元。本地非营利幼稚园只要每年学费不超过24 000港元,都可以按实际招生人数向政府兑现学券;
④ 在每名学生全年最高的13 000港元资助额中,至少有10 000港元必须用作冲抵学费,其余3 000港元用以资助教师进修。到2011—2012学年,则资助金额全数用作减轻学费负担。
二、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设施和经费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二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一)学前教育法规
澳门地区也没有独立的《幼儿教育法》或《学前教育法》,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条文均分布在其他法令中。1991年8月16日颁布实施的澳门第11/91/M号法律即《澳门教育制度》是澳门教育的基本法律,也是澳门教育制度的总纲。
2006年,澳门特区政府颁布了《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该法规定,免费教育由原来的10年正规教育拓展为15年,即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由此,澳门的免费教育制度延伸至幼儿教育,而且免费范围由“学费”拓展到“补充服务费,以及与报名、就读、证书等有关的其他费用”,由“倾向性免费教育”向全面免费教育过渡。为此,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讨论通过了《教育发展基金制度》,并修改了《免费教育津贴制度》。根据新规定,居住在澳门特区的居民,加入免费教育系统的学生,均为免费教育津贴的受益人。2018年,幼儿教育阶段津贴为每人每年18 490澳元。
三、澳门地区学前教育的法规、体制与经费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二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二)学前教育体制
澳门的学前教育包括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预备班两个部分,均为免费教育。幼儿教育的对象是3~4岁的儿童,年满5岁的儿童可进入小学教育预备班。这两种教学形式都在幼稚园进行,由幼稚园老师负责。
澳门幼儿教育的目标是:协助家庭教育子女;促进儿童体能与智力的发展,以及情绪情感的平衡;致力发展母语的运用能力,特别在理解及口语表达方面;致力于儿童的伦理观念、兴趣与创造力的发展;使儿童养成个人和集体的卫生与保健习惯:给予儿童接触社会日常不同生活经验的条件;留意幼儿是否有不适应或弱智、弱能的情况,并给予儿童适合的指导。
小学教育预备班的目标是:继续幼儿教育的目标;提供文字及数字方面的基本知识;发展就读所使用的教学语言的能力,以使儿童能顺利地接受正规的小学教育。
澳门的幼稚园可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类,教学语言有葡语、汉语和英语等。公立幼稚园数量较少,归澳门教育暨青年司管理。私立幼稚园的大部分为中文幼稚园。教育暨青年司除了直接管理中葡幼稚园外,还负责给私立幼稚园提供各种支持,对教师进行在职培训,进行儿童心理教育工作,以及提供学费津贴等。
三、澳门地区学前教育的法规、体制与经费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二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一)学前教育体制
在2012年之前,台湾地区的幼儿园都称为幼稚园,2012年后,幼稚园和托儿所整合改称幼儿园。公立幼儿园占比约30%,私立幼儿园占比约70%。在台湾地区,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幼儿园,孩子的入园年龄都是4~6岁。入小学前,还有一种幼幼班,专门招收3岁的幼儿。
台湾地区的幼儿园规模普遍不大,60~80人为最普及的幼儿园规模,99%都附设在小学,由于现在台湾地区少子化现象突出,幼儿园招生年龄向下延续,可以招收2~6岁的幼儿。2~3岁班每班最多16人,师生比为1∶8;3~6岁每班30人,师生比为1∶15。特殊儿童随班就读。
幼儿园的收托方式分为半日托及全日托两种,每班幼儿人数为20~30名,最少的小班限额仅规定8名。台湾地区幼儿园大多规模较小,每所园设园长一人,每个班两位教师(大班老师需具备教师资质,中小班老师具备教保资质),没有专门的保育员。教师负责幼儿一天在园的教学活动、游戏及所有生活琐事。因行政人员较少,园长既要把控课程的走向,又要做好教师培训,还要管好家长工作。这也体现了台湾地区幼儿园希望通过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作用,共同管理好幼儿园。
四、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二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二)学前教育经费
当局于2000年出台所谓的“发放幼儿教育券实施方案”,规定自2000年起,在每年9月2日至次年9月1日之间年满5周岁未满6周岁且实际就读(托)于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私立幼儿园、托儿所或其他合法托育机构的幼儿,均可申领由政府发放的每人每年10 000元新台币幼儿教育券。这是台湾地区实施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开端。台湾实施幼儿教育券的目标在于通过赋予家长自由选择教育的权利、增加政府监督教育品质的权力、提升公立幼儿园的品质以及解决不合格幼儿园问题等方式,来提升幼儿教育的品质。
2005年,台湾当局又颁发了所谓的“扶持5岁幼儿教育计划”,规定对离岛三县三乡及“原住民”乡镇市,以及全岛低收入和中低收入户中满5周岁至入国民小学之前的幼儿实施免费学前教育。为了减轻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台湾当局于2010年又颁布了所谓的“5岁幼儿免学费教育计划”,主张由政府提供5岁幼儿免费的学前教育,同时对符合政府标准并经过考核的私立幼教机构进行实质性补助,使进入私立幼教机构就读的幼儿也可以享受免费学前教育。
四、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体制与经费
课堂互动
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教育部门,分别都实行了哪些学前教育经费支持政策?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二、澳门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三、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第三节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三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一)学前教育的课程
香港地区幼稚园教育课程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和均衡发展为原则,涵盖品德发展、认知和语言发展、身体发展、情意和群性发展,以及美感发展5项发展目标,分别体现德、智、体、群、美的五育发展方向。
上述五项发展目标,通过体能与健康、语文、幼儿数学、大自然与生活、个人与群体,以及艺术与创意6个学习范畴来落实。而生活化的学习主题,贴近幼儿的日常经验、认知和兴趣,能贯通6个学习范畴的内容,为幼儿提供综合而完整的学习经历,有利于幼儿的学习。
幼稚园教育课程架构涵盖价值观和态度、技能以及知识这3个互有关联的组成部分,与小学及中学无异,共同建构一个连贯的课程体系。
幼稚园教育课程重视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建立正面的价值观和积极的态度,以及提高自信心和自理能力,在知识学习方面,则强调建立基本知识和概念为主。
幼稚园教育课程的目标为:培育幼儿在德、智、体、群、美各方面的均衡发展;培育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让他们养成健康的体魄;培育幼儿的学习兴趣和求知精神,以及乐于探索的精神;培育幼儿正面的价值观和积极的态度。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三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二)学前教育教学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教育教学
1.体能与健康
2.语文
3.幼儿数学
4.大自然与生活
5.个人与群体
6.艺术与创意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三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根据政府幼儿教育课程计划的要求,幼稚园一般开设品德教育、语文、数学、运动、美劳、艺术和环境等科目。
澳门地区幼稚园采取全日制,每周上课5天,上午是学习活动时间,下午是午睡、兴趣活动或自修时间,部分私立幼稚园在下课后由教师负责监管儿童做功课。公立幼稚园的5岁班每天还安排2个小时的葡语活动。
幼稚园的教材多采用香港出版的教材,教学方式分为活动教学及分科教学。活动教学主张让儿童在游戏和活动中学习,教师以主题形式组织教学活动,配合各种教育资源,为儿童提供学习的环境及素材。幼稚园的上课形式有班级、小组及个别学习等。分科教学是指幼稚园利用比较传统的方式,依科目把学习内容分为不同的章节,以大班方式上课。
二、澳门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第三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台湾地区的学前教育注重“儿童本位”与“适性发展”。台湾当局于2012年颁布的所谓的“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暂行大纲”是指导台湾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其宗旨在陶冶和培养幼儿具备“仁”的观念,承续孝悌仁爱文化,爱人爱己、关怀环境、面对挑战、践行文化的素养,并奠定终身学习的基础,进而成为重沟通、讲道理、能思考、懂合作、有信心、会包容的健康未来社会公民。幼儿园的课程分为身体动作与健康、认知、语文、社会、情绪和美感六大领域。通过各领域课程的规划与实践,可培养幼儿的自主管理能力、觉知辨识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关怀合作能力、推理赏析能力和想象创作能力。可见,台湾地区的基础教育非常重视对中华文化的传承发扬与传统礼仪传授,提倡行为的熏陶。
在课程理念与实施上,依据课程目标编拟课程教保活动,强调从孩子对生活的好奇与问题出发,选择主题,让独立但又彼此相关的要素联结或融合起来,使之成为有意义的整体;配合教保活动课程计划,规划动态的学习情境,让幼儿自由游戏并在自主探索、操作的学习情境中,开展多元的学习活动。
此外,台湾地区幼儿园非常重视早期阅读与艺术教育,有些幼儿园还有很多自己研发的绘本,这不仅是教师、家长和孩子想象力与智慧的结晶,更是孩子对阅读建立兴趣的保证。
三、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课堂互动
台湾地区的学前教育教学理念体现出哪些特色?
第四节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二、澳门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三、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 第四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2000年12月,教育署颁布第54/2000号通告,规定从2001年9月起,幼稚园教师必须曾在不多于两次的香港中学会考中获得至少五科不低于E级的成绩,其中两科必须为中国语文或文学科、英国语文或文学科,才算具备最基本的学历要求。
幼儿教师的培训方法主要有:讲课、小组研习、参观、个别辅导、工作坊和实务训练。其中,讲课能使受训者获得知识;小组研习是让学员交流意见,对问题进行讨论;参观可以增加学员的实际经验,扩大眼界;个别辅导可以使学习能力较差的学员得到补习,或帮助个别对某一专题有兴趣的学员进行深入探讨,对专业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工作坊能训练学员的基本能力和技巧,如游戏活动的设计、舞蹈的编排等;实务训练能让学员把所学的理论和知识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并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探求和创造更符合实际需求的教育方式。
一、香港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 第四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20世纪50年代初期,圣约瑟中学开始设立教师培训部门,澳门初中毕业生通过两年的职前幼师课程,就能做幼稚园教师。到了20世纪80年代,幼师职前培训改为1年制课程,学生必须具有高中学历,修读完毕可到幼稚园或小学任教。
后来,在中华教育会、华南师范大学和澳门教育司等共同举办的主要针对小学教师的远程培训中,有少量幼稚园教师参与培训。政府又委托东亚大学(后改称澳门大学)开设幼师培训课程,培训在职的幼儿教师及中小学教师,并逐步延伸至职前培训及学位课程。
2012年颁布的《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规定,任职幼儿教师须具备教育局认可的幼儿教育范畴的师范培训课程资格。
截至2015年,就读公立幼稚园的幼儿占全澳幼儿人数的2.62%,就读私立幼稚园的占97.38%。全澳幼儿教师人数为916人,其中,公立幼稚园配置32人,私立幼稚园配置884人。在师幼比方面,公立学校的平均师幼比为1∶12左右,私立学校的平均师幼比为1∶16左右。这些相比10年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二、澳门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 第四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教师都具有较高的学历及专业性。台湾地区所谓的“儿童教育及照顾法”中强调幼儿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为大学。除了学历要求不断提高外,相关法律还对幼儿教师资格及其获得做出了明确规定。依据所谓的“教师培育法”等法案,个人取得幼儿教师从业许可证必须具备两个要件,首先要修完所谓的“教师培育法”所规定的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并取得职前教育证明书。职前教育课程通常包括4年的普通课程、专门课程、教育专业课程及半年的教育实习课程。
为了教师的专业提升,台湾地区提供教师到研究所或者大学的相关科系去进修的机会,鼓励教师参与岛内外幼教专家与同行的研讨会;与岛内外幼教专家或幼教系师生进行交流与分享;在同行之间进行观摩,参加各种比赛等。
三、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第九章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前教育 第四节港澳台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台湾地区自2006年就开始启动了幼儿园辅导计划。由教育部门组建专家团队,幼儿园则根据自身实际申请辅导,若审核通过,则专家团队的辅导费由财政支付,每所幼儿园每年可获得约6万~10万台币的补助经费。专家团队由幼儿园自由选择,针对幼儿园类型的不同提供相应的辅导方案。辅导方案形式多样,既有帮助幼儿园达到符合基础评鉴指标及相关规定的基础辅导,也有提升保教品质的专业辅导。辅导方式包括深入园所入班观察、教学示范、采用案例形式、组织教师小组或团体讨论、举办读书会或校外参访等。
三、台湾地区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
课堂互动
香港地区幼儿教育师资的培训目标和主要培训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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