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确立了。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夫妻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归属的权利
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
④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2.原告邓某(男)与被告郭某(女)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邓某于2023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表示不同意离婚后仍然抚养子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判决驳回了邓某的离婚诉讼请求。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邓某与郭某也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
②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法院才能进行判决
③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灭
④人民法院判决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孙某(父母已离世)离异后没有再婚,独子小孙(已成年)与其母亲小玉共同生活。孙某经营了一家小微企业,在银行有一笔500万元的贷款,另外还借了朋友200万元。后来,孙某因交通意外去世。小孙处理完父亲的丧葬事宜后,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又对父亲的债务进行了处置。关于孙某的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债子还,小孙负责清偿债务
②小孙应在父亲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③小孙可不清偿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
④由小孙、小玉共同承担,用遗产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3高三上·连云港·专题练习)梁某和前夫生有子女甲和乙,离异后梁某与秦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并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随梁某与秦某居住。梁某和秦某结婚后生下一女丙,另秦某有一私生子丁。后秦某、梁某同行遇车祸俱亡,留下秦父在秦某婚后送给秦某夫妻二人的房产一处,秦某与梁某的父母皆已亡故。据此分析该房产的继承权属于( )
A.丙 B.丙、丁 C.乙、丙、丁 D.甲、乙、丙、丁
5.王某(女:19周岁)和李某(男,22周岁)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该婚姻( )
A.是无效的,因为女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
B.是有效的,因为已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
C.是无效的,因为违背了男女双方的意愿
D.是无效的,因为男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
6.张某和李某系夫妻,妻子李某为玩某款游戏充值400多笔,合计15.8万元,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执、感情破裂,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并支持张某要求李某返还一半游戏充值款的主张。对于李某游戏充值的款项,认识正确的是( )
①属于年轻人正常的生活消费支出,不应当返还
②超出正常生活消费范围,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可依法请求保护自身利益
④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张某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李先生生在农村,从小父母双亡,由哥哥抚养直至上大学进城工作。后李先生结婚,并有一子。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查出肝癌晚期,便计划先立遗嘱。考虑到妻子经济状况好,儿子虽年幼但有妻子照料,哥哥年迈身体欠佳,于是将全部家庭财产留给哥哥,并在遗嘱上签名,未注明日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先生将全部财产留给哥哥,属于遗赠
②家庭财产应由李先生的妻子,儿子和哥哥平均分配
③李先生的自书遗嘱没有注明日期,会影响其法律效力
④其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不可以单独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施行以来,某市离婚数量大幅减少,降幅达到了44%。关于结婚冷静期,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在离婚冷静期之内,双方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②裁判离婚后,双方仍然可以就财产和抚养问题达成补充协议
③婚姻自由,“离婚冷静期”适用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情形
④若是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其“离婚冷静期”可以适当延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赵某某之父与刘某某之母系同胞兄妹。1996年3月21日,刘某某与赵某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赵。陈某在明知刘某某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与刘某某发生婚外情。2017年11月20日,刘某某与陈某之女小刘出生。此后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共同抚育两人之女。本案中( )
①赵某某与刘某某的婚姻无效
②陈某和刘某某的婚姻可撤销
③小赵和小刘享有的继承权平等
④陈某和刘某某可相互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胡某、陈某协议离婚后,女儿胡小某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再婚后带着胡小某搬离原住所,在刚搬出来的两三个星期内没有将女儿送去上学。于是胡某请全托保姆陪伴胡小某单独居住,陈某只是在周末去接胡小某。后胡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将胡小某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在本案中( )
①陈某没有将女儿送去上学,侵犯了女儿的受教育权利
②胡某、陈某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行为
③法院可依法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
④胡某不是孩子的监护人,不能够履行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王某早年丧妻,独自抚养二子王大与王二成人。王大去世后其妻孙某仍悉心照料王某,好友刘某也时常来访,故王某立下自书遗嘱,将其名下房产和一幅字画分别留给孙某和刘某。2018年5月王二与张某结婚并诞下一子,8月王某去世。次年3月,王二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期间张某收到婚前房屋租金2万元。关于本案,正确的有( )
①刘某有权凭遗嘱继承王某的字画
②婚前房屋租金属于张某个人财产
③王二的离婚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④孙某继承该房产的权利优先于王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结婚时,小李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李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李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
A.小李侵犯了其妻的健康权 B.李妻必须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C.小李经商所得为小李一人所有 D.变卖前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3.小红和小明是男女朋友,两人非常恩爱,到了适婚年龄就领了结婚证。但刚领完证,小红就发现小明患有严重的家族遗传病,根本就不适合结婚,小红对小明隐瞒病情的行为十分不满,想解除这段婚姻关系,这时,小红( )
①必须和小明分居一段时间才能申请离婚
②应征求小明及双方父母的同意
③可以和小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④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丈夫郑甲将其持有的某食品公司股份转让给与前妻所生的女儿郑乙,妻子白某认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法院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遂依法驳回了原告白某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可能是( )
①郑甲与妻子白某10天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②郑甲所持有的某食品公司的股份属于郑甲的婚前财产
③郑甲与白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没有进行约定
④郑甲转让股权给郑乙已经征得此公司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居住在一起的王某和李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蒋某和王某在离婚诉讼期间王某父亲去世,王某继承的遗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蒋某在婚前的银行存款,其产生的利息在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④蒋某和王某离婚后需将其共同拥有的汽车,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切割成一人一半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16.王某与徐某2019 年10月结婚。2020年1月,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 11 万元,另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财产中,王某和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共是( )
A.51万元 B.251万元 C.261万元 D.250万元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和雷某是一对夫妻,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但是他们在财产分割上意见未能达成一致。他们现在的财产主要有:共同居住的一套住房是刘某在婚前购买的,一辆轿车是他们用结婚时亲戚朋友赠送的红包外加婚后三年的积蓄购买的,全套家用电器则是雷某从娘家带来的嫁妆,此外还有结婚数年来的家庭存款6万元,由雷某创作但未定稿的长篇文学作品一部。
(1)案例中所列财产分别属于哪类夫妻财产?
(2)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置这些财产?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古代遵循“夫为妻纲”,是由“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环境决定的,由男性来养家糊口,一家生活重担皆落在男人身上,以男人为天、女人为地。此种观念已经不符合现代的人伦道德了,当今社会,现代的生活模式,已经是“男女平权、平等对待、共同负担”了,有时,一个家庭中女人的能力胜过男人的能力,再以过去的“夫为妻纲”来做纲常,就难以得到认同。所以调整过去的“夫为妻纲”,改变修整为“夫妻和合纲”,才能理顺家庭关系,形成兴旺的幸福家庭。
问题:结合材料,说明现代夫妻关系的原则和特点。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某是独生子,2014年与杨某结婚,与父母住在一起,婚后生有一女,2016年其妻病故,2016年张某与刘某再婚,搬离其父母家,住在自己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85万元的房屋内。婚后张某想辞职开咖啡店,遭到其妻刘某拒绝。之后,张某与刘某书面约定价值85万元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张某经营的咖啡店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刘某无关。不久张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获赔38万元,其经营的咖啡店扣除一切费用后盈利2万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张某的遗产有哪些?刘某可继承多少?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与江某在工作中相识并相爱,并按照法定程序登记结婚,但一直未办理婚礼,一些亲朋好友并不知道二人已经结婚。两人婚前以书面形式约定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江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在日常生活中,矛盾较多,林某起诉离婚,要求与江某平分财产。他们的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林某从叔叔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副价值10万元的名画,江某上班存的10万元积蓄,林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万元。
(1)林某与江某一直未办理婚礼,两人的关系是否属于有效婚姻关系,并说明理由。
(2)请你指出材料中涉及的夫妻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参考答案:
1.C
【详解】①②④: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归属的权利,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①②④说法正确。
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这属于夫妻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不是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D
【详解】①:婚姻关系不能申请仲裁,①错误。
②:“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程序之一,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②错误。
③: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邓某于2023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表示不同意离婚后仍然抚养子女,法院对其进行驳回,说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灭,③正确。
④:法院因为邓某不同意离婚后仍然抚养子女驳回其诉讼请求,说明人民法院判决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C
【详解】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若小孙不继承遗产,则没有清偿债务,故“父债子还”表述错误;且小孙应在父亲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①不选。
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小孙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应在父亲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②正确。
③: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故小孙可不清偿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 ③正确。
④:小玉与孙某已经离婚,没有继承孙某遗产,也不用承担孙某债务,④不选。
故本题选C。
4.D
【详解】D:本题考查继承权、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知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皆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材料中的房产属于秦某和梁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的子女(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均有继承权,故D符合题意。
ABC:不符合题意,排除。
5.A
【详解】B: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而不是是否举行婚礼,故B错误。
C:材料没有体现该婚姻违背了男女双方的意愿,故C不符合题意。
AD: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只有女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故A正确,D错误。
故本题选A。
6.C
【详解】③④:妻子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花费的15.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李某的个人财产,李某这一行为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张某可依法请求保护自身利益,③正确,④错误。
①②:根据金额大小、行为持续时间等可知,15.8万元超出正常生活消费范围,属于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不属于年轻人正常的生活消费支出,①错误,②正确。
故本题选C。
7.D
【详解】①:该字条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并且不属于遗赠,因为哥哥属于法定继承人,遗赠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①错误。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妻子、儿子与其哥哥并不是同一顺位继承人,②错误。
③: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 织、个人。对于遗嘱的形式,民法典有具体要求。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李先生的自书遗嘱没有注明日期,会影响其法律效力,③正确。
④:民法典赋予夫妻任何一方对非日常生活需要的重要财产处理的知情权和共同处分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若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A
【详解】①: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①符合题意。
②:离婚冷静期仅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不适用于裁判离婚。在协议离婚之后,双方仍然可以就财产和抚养问题达成补充协议,②说法错误。
③: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③符合题意。
④: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需要办理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婚后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且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法定的,不能延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9.A
【详解】①:赵某某之父与刘某某之母系同胞兄妹,所以赵某某与刘某某的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①正确。
②: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无所谓婚姻可撤销,②不选。
③:法律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③正确。
④: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是夫妻关系,不是对方的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相互继承遗产,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0.C
【详解】①:陈某刚搬出来的两三个星期内没有将女儿胡小某送去上学,不能据此认定陈某侵犯了女儿的受教育权利,①排除。
②③:胡某请全托保姆陪伴胡小某单独居住,陈某只是在周末去接胡小某,胡某、陈某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行为,法院可依法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②③正确。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1.D
【详解】①:遗嘱继承必须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好友刘某可以以接受遗赠的方式接受王某的字画,①错误。
②:婚前房屋租金是婚姻存续期间收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孩子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二与张某于2018年5月生有一子,到次年3月,不满一年,故王二的离婚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③正确。
④:王大去世后其妻孙某仍悉心照料王某,王某立有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孙某继承该房产的权利优先于王二,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D
【详解】D:结婚时小李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法律效应,该婚前房产仍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D符合题意。
A:婚后,小李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并没有侵犯了其妻的健康权,A错误。
B: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题干中李妻并没有不履行扶养义务,B不符合题意。
C:在婚后,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经商所得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
故本题选D。
13.D
【详解】③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刚领完证,小红就发现小明患有严重的家族遗传病,根本就不适合结婚,小红想解除这段婚姻关系,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以和小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③④符合题意。
①:分居并不是申请离婚的必要前置条件,小红想要解除婚姻,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①错误。
②:离婚自由是宪法以及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因此,离婚并不需要双方父母的同意,②错误。
故本题选D。
14.D
【详解】②④: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可能是郑甲所持有的某食品公司的股份属于郑甲的婚前财产,郑甲转让股权给郑乙已经征得此公司过半数股东的同意,②④正确。
①:郑甲与妻子白某10天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该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白某可以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①不符合题意,排除。
③:郑甲与白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没有进行约定,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白某就可以认为丈夫严重侵权,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③不符合题意,排除。
故本题选D。
15.B
【详解】①:按照当地风俗生活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其财产属于个人财产,①错误。
②: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特别指定的除外,②正确。
③:婚前存款的利息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破坏财产本身价值及完整性,④不正确。
故本题选B。
16.C
【详解】ABCD:王某的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属于个人财产;王某婚后理财获利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租金10万元及王某展览画作取得的报酬3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故王某和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共是261万,故C正确,ABD都是错误的,均应排除。
故本题选C。
17.(1)夫妻共同财产:轿车、积蓄6万元。
夫妻个人财产:归刘某所有的是住房;归雷某所有的是嫁妆、文学作品。
(2)处置: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采取各分一半的方式。②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则应当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分析】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内容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一辆轿车是他们用结婚时亲戚朋友赠送的红包外加婚后三年的积蓄购买的,结婚数年来的家庭存款6万元→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②:刘某在婚前购买的住房、雷某从娘家带来的嫁妆、雷某创作但未定稿的长篇文学作品一部→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个人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财产→可联系教材知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采取各分一半的方式;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则应当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①“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②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③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分析】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内容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已经不符合现代的人伦道德,当今社会,现代的生活模式,已经是“男女平权、平等对待、共同负担”了→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1)有效。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张某、刘某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归属,受法律保护。
(2)张某的遗产有:一半房产、咖啡店的盈利2万元。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张某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刘某作为张某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刘某可以继承张某八分之一的房产和10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划分案例
考点考查:夫妻财产关系、遗产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精神、公共参与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析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需调用夫妻财产关系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张某与刘某书面约定价值85万元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可调用法理依据: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析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需调用夫妻财产关系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张某与刘某书面约定价值85万元的房屋归双方共有→所以张某有一半房产。
有效信息②:张某经营的咖啡店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刘某无关→所以其经营的咖啡店扣除一切费用后盈利2万元归张某所有。
有效信息③:张某父母具在,且生有一女,2016年张某与刘某再婚→所以第一顺序继承人有4个,均等分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1)林某与江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理由: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定程序。
(2)①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江某上班存的10万元积蓄,林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归江某个人所有;林某从叔叔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幅价值10万元的名画,归林某个人所有。
【分析】背景材料:林某与江某的婚姻
考查知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夫妻地位平等
考查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学科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设问指向是林某与江某一直未办理婚礼,两人的关系是否属于有效婚姻关系,并说明理由。本题属于原因类试题,具体可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知识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林某与江某在工作中相识并相爱,并按照法定程序登记结婚→可联系“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定程序”的知识,说明林某与江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设问指向是指出材料中涉及的夫妻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本题属于体现类试题,具体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来作答。根据教材所学直接回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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