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同步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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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小林与小丽确立恋爱关系后,应小丽要求,送去了8万元的彩礼并在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证上加上了小丽的名字,之后小丽一直拒绝结婚登记,小林无奈要求小丽返回彩礼,放弃房子。小丽与小林签订了《自愿放弃房产协议书》,却一直不配合小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且拒还彩礼。本案中,法院应判定(   ) ①8万元彩礼归小丽所有   ②房子为二人的共同财产 ③房子为小林的个人财产   ④8万元彩礼归小林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3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8万元;同时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王某母亲赠予王某个人价值5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用于购买股票的30万元   ②王某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 ③王某投资股票获利8万元      ④王某母亲赠予的小轿车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3.丁某和李某结婚五年。婚后,丁某用婚前个人资产100万元经营事业,财富积累到了2000万元。李某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父亲的遗产120万元。但二人缺少沟通,感情破裂,最终离婚。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后李某可分得财产(    ) A.1120万元 B.1060万元 C.1010万元 D.120万元 4.老王和老伴育有一子(王甲),王甲在国外工作,便雇佣保姆小刘照顾二老。2024年2月,老王因病去世,留下夫妻共有住房一套、婚前购买的古董花瓶一只、5万个人债务和一份自书遗嘱。遗嘱载明,小刘获得该房屋的居住权及古董花瓶。对于老王的遗产处置,老伴咨询了律师,可能得到的答复有(   ) ①古董花瓶属于老王的个人财产           ②老伴和王甲各继承该房屋的一半 ③小刘享有居住权,老伴无权要求其搬走 ④老王去世之日小刘可继承古董花瓶一只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3年6月,女青年小丽打工期间,与小刚相识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小丽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小刚对此坚决反对,并多次扬言:小丽如不与他结婚,就杀死她一家。慑于小刚的威胁,2023年12月,小丽违心与小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小刚常因生活琐事对小丽大打出手,随着矛盾的加剧,小丽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丽和小刚的婚姻一开始就没有感情基础,婚姻无效 ②结婚是人生一辈子的大事,男女双方都要慎重 ③小刚常因生活琐事对小丽大打出手,应该受到刑罚处罚 ④小丽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6. 2022年3月,我市某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向被告人父母发出了我市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孩子遵纪守法。该判决表明(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既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②未成年人犯罪,父母应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③人民法院发挥自身职能,纠正监护人的不当行为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 ①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②能有效防止冲动离婚,但限制了离婚自由 ③有利于协调婚姻当事人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④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 C女士与Z先生于2000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未生育子女。Z先生于2020年病故。Z先生于2019年亲自书写遗嘱一份,载明:“我去世后,东面三间楼房和西面三间平房归我妻C女士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三间平房归我侄子小Z所有。”C女士于2022年再结婚,Z先生的侄子小Z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叔叔留下的房屋归他所有。本案中(   ) A.小Z有权继承三间平房,因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B.遗嘱无效,因为Z先生的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 C.遗嘱有效,因为自然人有权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D.小Z无权受遗赠,因为Z先生的自书遗嘱内容违反相关法律而无效 9.李男离婚后,其子李甲随母亲生活,李男父母早已过世。后李男经人介绍与赵女相识。赵女离异后携一幼女赵乙与母亲、成年未出嫁的妹妹共同生活,住在母亲家中。李男与赵女结婚后,一直暂居赵女母亲家中,其间育有一子李丙。李男与赵女经过两三年打拼,积攒了140万元准备购房,尚有20万元债务未清偿。但天有不测风云,李男与赵女遭遇车祸,李男当场死亡,赵女三天后抢救无效亦死亡,二人均未留下遗嘱。关于遗产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甲得25万 B.李丙得40万 C.赵乙得30万 D.赵女母亲得20万 10.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个女儿玲玲。玲玲6岁那年,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获得赔偿款80万元。甲弥留之际,当着5名医护人员的面留下了一句话:“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玲玲的爷爷奶奶对儿子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将儿媳乙告上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甲的遗产。法庭查明:甲乙婚后购买70万房产一套、家用轿车一辆、存款60万元;玲玲的爷爷奶奶只有甲一个孩子,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在庭审中玲玲的爷爷奶奶要求玲玲归自己抚养,解除玲玲妈妈的监护权。在本案中(   ) A.应先保留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后按口头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B.甲的遗嘱须由甲亲笔书写、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才能生效 C.甲的遗产是房产、家用轿车的--半以及30万存款和80万赔偿款 D.法院应该支持爷爷奶奶要求玲玲归自己抚养,解除玲玲妈妈监护权的主张 11.项某(男)李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李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李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 ②即使项某不同意,人民法院也能判决离婚 ③法院应在“离婚冷静期”满后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傅某和黎某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8月傅某在当地一医院拔牙后,连续多天出血不止,妻子黎某才知晓傅某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血友病A型,且未治愈。于是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其与傅某离婚。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不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②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法院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13.小张的爸爸婚前花了20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以300万元出售;爸爸婚前发表了小说一篇,结婚后获得稿酬10万元;婚后某公司求爸爸办事,给了“好处费”5万元;婚后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后小张的爸爸生病去世,在整理遗物时,妈妈发现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着将存款50万元赠与老家的小张的伯伯养老用。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小张爸爸的遗产共价值330万元 B.小张的伯伯可通过遗赠获得50万元存款 C.稿酬10万元属于小张爸爸的个人财产 D.婚后出售商品房增值的10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 14.2022年7月,徐某以某饭庄名义向某投资公司借款60万元发展生意,借期6个月。2023年4月,由于经营不善,仍未能偿还全部欠款。徐某便和投资公司续签了借款合同,约定2023年10月初偿还欠款共计53.6万余元。2023年10月中旬徐某仍未能偿还投资公司欠款。徐某便和妻子胡某商议,打算卖掉妻子名下的婚前房子偿还欠款,但是妻子不同意。下面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未经妻子同意,该借款属于个人债务 ②徐某所欠53.6万元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徐某妻子的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不需偿还欠款 ④某投资公司若能证明徐某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可以向其妻子提出还款要求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5.方芳在19周岁时,自愿与25岁的明泰通过谎报年龄的方式登记结婚,两年后生下女儿兰兰。婚后明泰赌博成性,两人经常争吵,方芳便离家出走并请求法院判决与明泰的婚姻无效。女儿兰兰则被丁渔夫妇通过合法程序收养。下列对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因登记结婚时方芳未满法定婚龄,法院应判决该婚姻为无效婚姻 B.方芳与明泰结婚时违背了结婚应达到法定婚龄的基本原则 C.兰兰成年以后,无须再承担对其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D.在兰兰读书期间,丁渔夫妇无须承担养女的教育费 16.何大爷丧妻后再婚,婚前有套房产,婚后老伴一直尽心照顾,出于感激,他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声明自己去世后房子归老伴所有。儿子经常尽孝,何大爷又决定把房产留给儿子,便做了公证遗嘱。何大爷后因重病住院,期间女儿每日看望照顾。何大爷又在女儿与一名护士的见证下做了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女儿。何大爷去世后,关于该套房产的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 A.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老伴获得房产 B.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女儿获得房产 C.要遵循公证遗嘱,儿子获得房产 D.老伴、女儿、儿子三人应均分房产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王某在村口开了一家面馆,由于过往行人较多,生意兴隆,多年来积攒了一些家产。后来他身患绝症,在自知活不久的情况下,怕家人担忧,独自在家悄悄用电脑打印了一份遗嘱。遗嘱载明:妻子张某若要改嫁便不能继承他的遗产。王某死后,其妻张某改嫁他人,当她要变卖继承王某的那份遗产时,王某家人认为张某违反了王某所立的遗嘱,已丧失了继承权。于是,双方诉至法院。张某委托的律师认为,王某遗嘱的有效性将成为影响判案结果的关键。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该案例中王某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世钧是个研究生,数学专业硕士毕业后,他醉心于炒股和其他投资,几年下来,赚了不少钱。有一天,世钧在某奢侈品店遇见了一个名叫白莲的女子,很快他们结婚。两人未立婚前财产协议。结婚后,世钧把自己的原有资产分为三等份,每一份都有约3000万元。一份赠与了自己的父母;另一份留着继续炒股;最后一份用来买婚房、买汽车。好景不长,世钧有次和某位朋友谈起了自己与白莲交往的过程,朋友说他被骗了。经过深入了解后,事情确如朋友所说。世钧要和白莲离婚,可白莲不仅提出要婚房、汽车,还要他婚后炒股的盈利约2000万元。世钧不同意。 (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世钧赠与自己父母的3000万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2)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白莲能否获得世钧的炒股盈余。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8年,小李与薇薇相识相恋,两人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2022年8月,薇薇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小李主张薇薇因其弟弟结婚给娘家的23万余元系其个人支出,应当返还一半给自己。薇薇则认为该支出属于子女赡养老人(其父母均未满60周岁)抚养未成家的弟弟的支出,是地方习俗,不应当返还。 法院审理后发现,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这一年内,薇薇给娘家转账400多笔,其中支付金额为2880元的有近百笔。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在扣除年节给父母的合理支出后,认定其中20万元费用属于薇薇处置的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薇薇给付丈夫1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法院的判决作简要说明。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2月14日,孙某与张某登记结婚。2021年5月,孙某父亲病逝,孙某法定继承了一辆轿车。后孙某与张某二人关系不和,经常吵架,孙某心情烦闷,外出散心时遇到女青年范某,两人相谈甚欢,之后不久就在孙某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孙某自己名下的房子里同居。同居期间,孙某将这套房产送给范某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后又将轿车送给范某。后来,孙某遭遇车祸去世。在分割遗产时,张某了解到孙某将房子和轿车送给范某的事实,十分愤怒,遂诉至法院要求范某归还孙某的房产和轿车。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小林赠与小丽8万元彩礼并在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证上挂上了小丽的名字属于附加条件的赠与,小丽拒绝结婚登记即是拒绝附加条款,则该赠与无效,①不选。 ②: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房产无法转换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房产为小林个人财产,②不选。 ③④:我国法律规定,附条件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附条件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条件;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条件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小林赠与小丽8万元彩礼并在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证上挂上了小丽的名字属于附加条件的赠与,小丽拒绝结婚登记即是拒绝附加条款,则该赠与无效,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房产无法转换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房产为小林个人财产,同时8万元彩礼应归还小林,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2.D 【详解】①④ :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王某用于购买股票的30万元,王某母亲赠予的小轿车,故①④符合题意。 ②③: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题干中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30万元购买股票,获得的8万元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②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C 【详解】ABCD:若无特殊情形,丁某用婚前个人资产100万元经营事业,财富积累到了2000万元,其中19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父亲的遗产120万元,这1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丁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1900+120=202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获得1010万元,C正确。ABD错误。 故本题选C。 4.B 【详解】①:古董花瓶为老王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房屋为夫妻共有住房,老王只有房屋一半的所有权,所以老伴和王甲继承的是房产的1/4,而不是一半。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效遗嘱设定的居住权有效。因此小刘享有居住权,老伴无权要求其搬走,③正确。 ④:小刘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古董花瓶,而是接受遗赠。④排除。 故本题选B。 5.D 【详解】①:小丽与小刚已经登记结婚,因此二者的婚姻有效,①排除。 ②:这个案例说明结婚是人生大事,男女双方都要慎重,②正确。 ③:小刚常因生活琐事对小丽大打出手,只有违反刑法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③排除。 ④:小丽是在被威胁、强迫下与小刚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A 【详解】①③:某基层人民法院向被告人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孩子遵纪守法,这说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既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也说明人民法院发挥自身职能,纠正监护人的不当行为,①③符合题意。 ②:根据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原则,未成年人犯罪应由其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他人经济损失的,根据《民法》相应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②说法错误。 ④:题干不是强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而是强调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7.A 【详解】①:增加离婚冷静期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完善了我国的离婚制度,①正确。 ②:增加离婚冷静期能够保障婚姻关系稳定,防止当事人冲动、草率离婚,实行离婚冷静期不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限制,②错误。 ③:增加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协调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追求婚姻关系上的实质正义,③正确。 ④: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D 【详解】A:“如我妻今后嫁人,三间平房归我侄子小Z所有”该遗嘱内容违反了婚姻自由,是无效的,故A错误。 B:张先生的遗嘱是自书,无需见证人,遗嘱无效是因为其内容违法,故B错误。 C:张先生在遗嘱中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其遗嘱内容违反了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该遗嘱无效,故C错误。 D:“如我妻今后嫁人,三间平房归我侄子小Z所有”该遗嘱内容违反了婚姻自由,是无效的,因此本案中小Z无权受遗赠,故D正确。 故本题选D。 9.B 【详解】ABCD: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进行析产。本案中李男与赵女积攒了140万元,尚有20万元债务未清偿,这14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是共同债务,夫妻实际共同财产是120万元。因而,李男的遗产是60万元(李男没有留下遗嘱,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剩余60万为赵女的财产。由于李男与赵女夫妻死亡时间有差异,赵女在李男死亡后三天去世,赵女可以继承李男的遗产,同时,材料中李男有三个孩子即李甲、赵乙(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李丙,因此,对李男的遗产进行析产后,赵女获得李男的遗产为30万元,李甲、赵乙、李丙各10万元。由于赵女三天后抢救无效亦死亡(赵女没有留下遗嘱,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因此,对赵女的遗产析产后,赵乙、李丙作为其子女,可以继承赵女的遗产各30万元,赵女母亲可继承赵女的遗产为30万元。可见,最后,李甲获得遗产10万元,李丙获得遗产40万元,赵乙获得遗产为40万元,赵女母亲获得遗产为30万元。故B正确,ACD错误。 故本题选B。 10.A 【详解】A:遗嘱人必须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的份额,玲玲的爷爷奶奶年老体弱,又没有生活来源, 甲立遗嘱时没有考虑父母的实际情况, 违反了法律规定, 应先按法定继承保留玲玲的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后按口头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故A入选。 B: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现场抢救的5名医护人员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且人数在两人以上,甲的遗嘱有效,故B不选。 C:甲的遗产包括房产、轿车、存款的各一半。这些财产均是在与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乙所有,其余的50%份额认定为甲的遗产,故C不选。 D:玲玲的爷爷奶奶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不具有抚养能力,法院不应该支持爷爷奶奶要求玲玲归自己抚养,解除玲玲妈妈监护权的主张,故D不选。 故本题选A。 11.D 【详解】①: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在这里,女方要求离婚,符合要求,①排除。 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项某不同意,且二人感情破裂、调节无效,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②正确。 ③:“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材料反映的是诉讼离婚,③错误。 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A 【详解】①②④:根据民法典,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傅某在婚前已知晓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如实告知对方,且未治愈,因此,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需起诉离婚,①②符合题意,④排除。 ③:无效婚姻,指的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形式。傅某与黎某符合结婚条件,两人婚姻属于有效婚姻,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3.A 【详解】ACD: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售出得房款300万系小张爸爸个人财产,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稿酬10万,婚后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析产,其中的一半稿酬、一半存款,合计30万为小张爸爸个人遗产,而某公司给校长爸爸的“好处费”5万元属于非法财产,不属于遗产,小张爸爸的遗产共价值330万元,A正确,CD不选。 B: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案例中的伯父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小张爸爸对50万元存款的处置不属于遗赠,B排除。 故本题选A。 14.D 【详解】①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本案中徐某虽未经妻子同意借款,但该借款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经营,故徐某所欠53.6万元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个人债务,①不选,②正确。 ③④: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夫妻双方对此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种连带赔偿不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限制。本案中虽然徐某妻子的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但是作为共同债务中连带清偿债务义务人,其个人财产也应当用于偿还共同债务,故某投资公司若能证明徐某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可以向其妻子提出还款要求,③不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C 【详解】A:2年后小芳已满21周岁,婚姻双方当事人已达到法定婚姻年龄,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消失,故A不选。 B:小芳与小明结婚时违背了结婚应达到法定婚龄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基本原则,故B不选。 C:兰兰被丁某夫妇通过合法程序收养,亲身父母未对兰兰付到应尽的义务,所以兰兰无需对亲生父母进行赡养,故C正确。 D:如果兰兰成年了,完成了义务教育,兰兰读书的教育费,丁某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故D不选。 故本题选C。 16.C 【详解】A:自书遗嘱确实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此情况下,它并非何大爷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A错误。 B:《民法典》规定,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然而,口头遗嘱的效力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危急情况)才成立,且需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由于其中一名见证人是何大爷的女儿,她作为继承人之一,其见证可能影响遗嘱的公正性。因此,这份口头遗嘱无效,B错误。 C:《民法典》规定,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何大爷先写了一份自书遗嘱,然后有立了一份公正遗嘱,最后有做了口头遗嘱,但此份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公正遗嘱就是最后的有效遗嘱。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在没有其他有效遗嘱能够推翻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公证遗嘱的内容执行遗产分配。在本案例中,尽管何大爷后续又立了口头遗嘱,但由于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存在问题(如上文所述),因此公证遗嘱仍可能是最终有效的遗嘱,C正确。 D:这个选项没有考虑到何大爷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而是直接提出了一个均分的方案。这不符合遗嘱继承的原则,D错误。 故选C。 17.民法典强调,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王某的遗嘱内容违反婚姻自由而无效。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王某的打印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而无效。 【分析】背景素材:遗嘱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婚姻自由、遗嘱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该遗嘱纠纷案例中王某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遗嘱载明:妻子张某若要改嫁便不能继承他的遗产→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典强调,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②:王某独自在家悄悄用电脑打印了一份遗嘱→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1)世钧赠与自己父母的3000万不存在法律障碍。世钧是将把自己的原有资产分为三等份,一份赠与了自己的父母,他的原有资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自己处理。 (2)白莲可以获得世钧的炒股盈利中的一部分。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世钧的炒股盈利收入属于投资收益,而且两人未立婚前财产协议,因此白莲可以获得世钧的炒股盈利中的一部分。 【分析】背景素材:世钧对财产的处置 考点考查:夫妻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夫妻财产关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世钧把自己的原有资产分为三等份,一份赠与了自己的父母→可联系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自己处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夫妻财产关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还要他婚后炒股的盈利约2000万元、两人未立婚前财产协议→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9.夫妻拥有平等的财产权。本案中,薇薇给予娘家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薇薇给予娘家的23万余元,远超过普通人正常给予父母的年节费用。薇薇的父母有劳动力,不需要赡养,未结婚的弟弟已是成年人,姐弟间没有抚养义务。薇薇给予娘家的不合理开支属于不正确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丈夫的财产权益。因此,法院判决薇薇给付丈夫10万元是合法且正当的。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财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小李主张薇薇因其弟弟结婚给娘家的23万余元系其个人支出,应当返还一半给自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薇薇给予娘家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薇薇给予娘家的23万余元,远超过普通人正常给予父母的年节费用。薇薇的父母有劳动力,不需要赡养,未结婚的弟弟已是成年人,姐弟间没有抚养义务。薇薇给予娘家的不合理开支属于不正确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丈夫的财产权益。因此,法院判决薇薇给付丈夫10万元是合法且正当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①张某要求范某归还孙某的房产的请求,法院不予以支持。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孙某赠送给范某的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孙某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分。孙某赠与范某房产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民法律行为合法有效。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孙某与范某依法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范某,因此张某无权要求范某归还。 ②张某要求范某归还孙某的轿车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者妻在处理天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孙某婚后继承的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与张某有平等的处分权。孙某将轿车送给了范某,侵害了张某平等的财产权益,法院应认定孙某的赠与轿车的行为无效,范某应当返还轿车。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 孙某的遗产分割问题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点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从分析判断角度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孙某与范某同居的房子是孙某与张某结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联系“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 关键词②: 孙某将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送给范某并进行了过户登记,说明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人现在是范某→可联系“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婚前个人财产,而且房屋作为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过户登记,就取得了所有权”。 关键词③: 孙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孙某父亲病逝,孙某法定继承了一辆轿车→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④: 张某与孙某是合法夫妻,范某与孙某只是非法同居关系→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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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同步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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