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延边第二中学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高二政治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计6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张某在班会课上,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他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张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张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15岁)、林某(15岁)和刘某(15岁)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一幕的发生。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夏某等人严重伤害了张某的生命健康,属于犯罪行为
②夏某等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③夏某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
④学校对该案中的学生欺凌事件毫不知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表明夏某等人严重伤害了张某的生命健康,属于犯罪行为,故①符合题意。
②: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②表述错误。
③:夏某等人因侵犯了他人人格权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故③符合题意。
④:学校对该案中的学生欺凌事件毫不知情,未尽到安全教育管理义务,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故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B。
2.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例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茶颜观色”方面败诉,要求其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颜悦色”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茶颜悦色”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累计170万元。下列对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A. 未经“茶颜观色”许可,“茶颜悦色”不得使用“茶颜悦色”商标
B. “茶颜观色”侵犯了“茶颜悦色”享有的注册商标权
C. 已注册的“茶颜悦色”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5年
D. “茶颜悦色”商标是权利人对其发明创造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详解】A:要求其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颜悦色”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见是“茶颜观色”侵犯了“茶颜悦色”的商标权,应该是未经“茶颜悦色”许可,“茶颜观色”不得使用“茶颜观色”商标,A错误。
B: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该案例中,被告“茶颜观色”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了与“茶颜悦色”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这侵犯了“茶颜悦色”享有的注册商标权,B正确。
C:根据判决,可知“茶颜悦色”是已注册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0年,到期可以申请续展注册,C错误。
D:“茶颜悦色”商标是权利人对其注册的商标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权利,不是专利权,D排除。
故本题选B。
3. 2023年2月,某村村民刘某承包村集体田地用以养殖生态稻田鱼。4月20日,该村遭遇大雨。雨后刘某发现自己养殖的稻田鱼大面积死亡。后查,附近处在位置较高处的一化工厂趁大雨私自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并流入了刘某经营的稻田。刘某要求化工厂做出相应赔偿,化工厂以无证据为由拒绝赔偿。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化工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调查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化工厂败诉。在本案中( )
①作为被告,化工厂可委托代理人出庭进行辩护
②一审判决后,化工厂在规定期限内有权申请再审
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某应就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本案中,化工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作为被告,化工厂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辩护,①正确。
②:一审判决后,化工厂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②不选。
③:因污染环境侵权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应由化工厂承担举证责任,③不选。
④: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本案中,化工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 为了适应新的时代变化,去掉落后于农民实践、阻碍农村发展的条款,《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23年1月29日再次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第二轮在2027年承包期限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和权益不变。在惠农政策激励下,杨先生今年在郯城县归昌乡依法承租了300亩土地种植郯城县特产——姜湖贡米。因急需采购一批季节性农资,紧缺30万元资金。杨先生可凭( )
A. 300亩土地的所有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B. 300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C. 300亩土地的担保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D. 300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向银行质押贷款
【答案】B
【解析】
【详解】A:杨先生取得了300亩土地的租赁经营权,而土地的所有权则归村集体,A错误。
B:杨先生是300亩土地的受益者,可用依法取得的用益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B正确。
C:杨先生取得了300亩土地的用益物权,而不是担保物权,C错误。
D:质押的押物仅限于动产或者权利凭证,300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可以向银行抵押贷款,而不是质押,D错误。
故本题选B。
5. 7岁的小明参加四联漫画大赛获得一等奖,参赛作品简介及获奖证书通过四联漫画主办方在网上公示。半年后,小明的妈妈发现小明的作品出现在一家美术培训机构的宣传单上,且以机构成果的形式出现。小明的妈妈认为该机构擅自将小明的作品用于机构招生宣传是侵权行为,机构负责人认为小明妈妈是小题大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培训机构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应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②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享有著作权
③培训机构使用小明的作品做宣传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培训机构负责人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培训机构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应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故①符合题意。
②:民法典规定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人,小明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享有著作权并受法律保护,故②表述错误。
③:作品的合理使用指不需要经过作者同意,也无需交任何费用,本培训机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因此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故③表述错误。
④:培训机构负责人缺乏法律意识,才会认为小明妈妈是小题大做,所以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6. F公司系某知名品牌巧克力生产商,在中国注册了“FERREROROCHER”和图形(椭圆花边图案)以及其组合的系列商标,并在其销售的巧克力上使用。H公司模仿F公司产品,擅自使用与F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外观包装、装潢,使消费者产生混淆。F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遂起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H公司侵犯了F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②H公司侵犯了F公司的专利权
③F公司可要求H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④F公司可要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 H公司模仿F公司产品,擅自使用与F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外观包装、装潢,侵犯了F公司的商标专用权,F公司可要求H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①③正确。
②④:题干中并不涉及专利权,未涉及合同违约责任,②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 成年人黄某与A公司经过协商后签订合同约定:黄某以虚拟货币尤里米作为货币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全款尤里米1281颗,购买一辆单价为40.98万元汽车。黄某全额尤里米支付后,A公司并未在交付期限交付汽车,黄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注:《人民银行法》规定,我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该案例中( )
A. 双方当事人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达成合意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成立
B. 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签订合同,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见表示,合同生效
C. 尤里米系虚拟商品,本案是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尤里米并非法定货币,尤里米交换汽车有失公平原则,不应受法律保护
【答案】A
【解析】
【详解】A:合同成立的条件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成立的合同应当具备要约、承诺阶段,本案行为符合上述要求,故合同成立,A可以入选。
B:本案中合同约定以尤里米作为货币支付的方式,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B排除。
C:合同中约定尤里米是货币支付方式,而不是以物易物,C说法错误,排除。
D: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原因并非有失公平,而是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D排除。
故本题选A。
8. 杨某由女儿赡养,儿子非但不尽赡养义务,还多次私自提取杨某的工资用于个人生活。姐弟二人就老人的赡养问题矛盾不断,虽有家里长辈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后杨某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擅自支取的养老金,并承担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开展调查,并于次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和众乡亲的协调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 家里长辈和法官的调解分别属于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
B. 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
C. 杨某除了调解和诉讼外,还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D.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民事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
【答案】B
【解析】
【详解】A: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家里长辈的调解不属于人民调解,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贯彻调解原则所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法官的调解是诉讼调解,A排除。
B:根据民法典,成年人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B正确。
C:根据仲裁法,赡养不能仲裁,C排除。
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民事调解,但不是必经程序。D排除。
故本题选B。
9.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姨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小武热烈追求小美,小美虽患有红斑狼疮,但出于对小武的爱慕,始终隐瞒自身患病情况,后小武(登记时22周岁)与小美(登记时20周岁)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及健康状况。小武与小美的婚姻( )
①可撤销,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②自始无效,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③自始无效,二人系三代内的旁系血亲
④受法律保护,二人系三代外的旁系血亲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因而双方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①符合题意。
②:小武和小美的婚姻是有效的,符合结婚的要件,但是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因而该婚姻是可撤销的,而不是无效婚姻,②排除。
③④:小武的父亲和小美的母亲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但是小武和小美已经是三代旁系血亲以外了,二人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③排除,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 2021年5月,甲与乙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2年3月,甲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9月,乙发表小说获稿酬6万元。2023年3月,甲因与乙感情破裂,搬离共同住所并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 )
A. 甲与乙可以申请裁判离婚
B. 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期限为10日
C. 法院可以不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D. 稿酬6万元归乙所有,N市房产归甲所有
【答案】A
【解析】
【详解】A:甲因与乙感情破裂,搬离共同住所并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即申请法院裁判离婚,A正确。
B: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B错误。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C错误。
D:甲与乙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稿酬6万元归乙所有,N市房产归甲乙共同所有,D错误。
故本题选A。
11. 李某在某公司工作了十年,2023年3月1日,李某因生育要请产假128天,公司没有给李某购买生育保险,还以李某休产假影响公司的经营为由只发给李某最低标准的工资。李某不服,经协商无效后李某诉诸法律,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降低李某的工资侵犯了李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用工单位不得侵犯法律赋予女职工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③该公司侵犯了李某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李某如果选择仲裁,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某公司以李某休产假影响公司的经营为由只发给李某最低标准的工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规定,侵犯了李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入选。
②: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合法权益,而不是特殊权益,②表述不当。
③:由题干可知,某公司没有给李某购买生育保险,还以李某休产假影响公司经营为由只发给李某最低标准的工资,这没有侵犯李某休息休假的权利,而是侵犯了李某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权利。且本题不涉及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③不选。
④: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 甲公司是某点评平台的经营者,乙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平台的特定商户点赞、上门好评、增加店铺访客量等进行“刷单炒信”,造成平台相关数据失实,影响了甲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甲公司以乙公司侵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刷单炒信”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②“刷单炒信”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③该案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乙公司负责举证
④两家公司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任选时间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刷单炒信”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应予以打击,①②符合题意。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该案不适合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由甲公司负责举证,③错误。
④:两家公司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3. 2023年3·15晚会曝光了三家企业假香米问题。涉事企业外包装上写着泰国香米,原料产地标注是泰国。经调查,这些大米是用香精调配,和泰国香米没有关系。有关部门已对涉事企业依法从严查处。这告诫企业经营者应当( )
①加强生产销售风险管理,依法规避风险
②尊重市场法则和法律规则,坚持公平竞争
③坚持诚信经营,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
④解决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③:“假香米”事件反映出部分企业经营者存在不诚信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无视法律法规,告诫企业经营者必须尊重市场法则和法律规则,坚持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②③正确。
①:材料强调的是企业经营者必须诚信经营,未涉及风险管理问题,①排除。
④: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我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多方协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仅靠企业经营者无法解决该问题,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4. 陈某购买了一台渔网编织机,将其安置于自家院子编织渔网出售。隔壁民宿房主高某找到陈某,表示近日接连有房客反映陈某家的渔网编织机作业时噪音较大,干扰正常休息。高某婴求陈某将渔网编织机搬走,陈某予以拒绝,高某便在自家门口设置路障,对陈某家车辆出行造成影响。二人协商不成,陈某遂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解决噪音问题,高某拆除路障。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调解虽由陈某提出,但调解费用应由二人共同承担
②若高某仍未拆除路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无权强制其拆除
③要达成具有强制力的调解协议,双方需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④若高某拒不执行调解协议,陈某可选择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人民调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①错误。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执法权,无权强制其拆除,②正确。
③:要达成具有强制力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需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③正确。
④:若高某拒不执行调解协议,陈某可选择向法院起诉,不上诉,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5. “云南绿孔雀案”是全国首例野生动植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由于戛洒江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充分,未能预测到水电站一旦蓄水将淹没珍稀野生动物绿孔雀种群的栖息地,且电站配套工程将破坏当地珍贵的干热河谷季雨林生态系统。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对此提起公益诉讼。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该水电站建设项目。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②被告存在过失,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应加大对其违约损害赔偿
③该案将生态环境保护提至损害结果发生前,可以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司法经验
④民事主体在项目建设中有违绿色原则,要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①错误。
②:该案件不涉及违约,不涉及违约责任,②错误。
③:案件的审理突破了“有损害才有救济”的传统司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至损害结果发生之前,避免了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或进一步扩大,是预防为主原则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的重要体现,同时也为生物多样性特别是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司法经验及实践路径,③正确。
④:民法典确立了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材料中的民事主体在项目建设中会破坏珍稀野生动物绿孔雀种群的栖息地以及破坏当地珍贵的干热河谷季雨林生态系统,这有违绿色原则,因此,这要求民事主体要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 陈某为逃避缴纳停车费,不顾收费员趴在车前盖上强行上路行驶。驾车经过的李女士发现这一紧急情况后,考虑到道路和人员安危,果断采取并线减速行驶试图截停陈某,阻止其违法行为。不料陈某却并未减速停车,直接加速撞过去,事故导致李女士驾驶车辆严重受损,已无维修价值,李女士这一行为被官方认定为见义勇为,但索赔之路并不顺利,对此,李女士( )
①可以对陈某提起行政诉讼
②只有存在经济困难情况,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③可以对陈某提起民事诉讼
④可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申请法律援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③: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因此,李女士可以对陈某提起民事诉讼,③正确,①错误。
②④: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故李女士可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申请法律援助,④正确,②错误。
故本题选D。
17. 下图为毕加索的画作《少女与和平鸽》。作品由少女、和平鸽和橄榄枝构成,表达了人们盼望战争硝烟尽快散去,重新过上和平生活的愿望。从中可以看出
A. 形象思维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B. 抽象思维能够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C. 形象思维的思维表达具有情感性特征 D. 抽象思维要经历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
【答案】C
【解析】
【详解】C:由少女、和平鸽和橄榄枝构成,这是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表达了人们盼望战争硝烟尽快散去,重新过上和平生活的愿望”说明形象思维具有思维表达的情感性的特征,C符合题意。
A: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基本单元,A错误。
B:人的思维抽象、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画作《少女与和平鸽》运用的是形象思维,B排除。
D: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区别并不在于是从具体到抽象还是从抽象到具体,而在于二者的基本单元和思维形式,D错误。
故本题选C。
18. 三位同学在讨论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意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同学所说的“逻辑”指的是逻辑学这门学问
②乙同学所说的第一个“逻辑”指的是学习的规律
③丙同学所说的第三个“逻辑”指的是思维方法
④三位同学的说法都肯定了思维方法的重要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同学所说的“逻辑”指的是逻辑学或逻辑知识,①正确。
②:乙同学所说的第一个“逻辑”指的是逻辑学或逻辑知识,②错误。
③:丙同学所说的第三个“逻辑”指的是逻辑规律与规则,③错误。
④:三位同学的说法都肯定了思维方法的重要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9.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事实和规律,必须让思维确定下来,遵守同一律的要求。小王和小李的对话中,违反同一律的是( )
①小王:你是怎样认识莫言的?小李:我根本不认识莫言。
②小王:你怎么每天都吃外卖?小李:你不也天天拿快递吗?
③小王:去年我还是个大四学生。小李:是啊,今年你都是创业精英了。
④小王:你相信我的话吗?小李:我坚信妈妈给我说的“不要相信任何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小王理解的“认识”与小李理解的“认识”不一致,①属于偷换概念,违背了同一律,①符合题意。
②:小王问的是外卖,小李回答的是快递,②属于偷换论题,违背了同一律,②符合题意。
③:该对话没有违反逻辑规则,是正确的思维,③排除。
④:“坚信妈妈给我说的”与“不要相信任何人”不能同真,必有一假,该对话违反了矛盾律,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0. 一日,政治老师正在上《逻辑与思维》课,A、B、C三位同学迟到。老师决定出一题,回答正确者不用给同学们表演节目。老师写了三张纸条公开交给三位同学,A同学纸条上写着:A不唱歌。B同学纸条上写着:B不唱歌。C同学纸条上写着:A唱歌。老师说:“三张纸条上的话只有一句是真话,根据这些条件你会推出哪个同学给大家唱歌?”结果B同学因为回答正确不用表演节目。B同学的推理是( )
①根据排中律,“A不唱歌”和“A唱歌”必有一真
②根据矛盾律,“A不唱歌”和“A唱歌”必有一真
③“B不唱歌”为假命题,真命题应该是“B唱歌”
④“A不唱歌”为假命题,真命题应该是“A唱歌”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同假必有一真。所以“A不唱歌”和“A唱歌”必有一真。根据材料中“三张纸条上的话只有一句是真话”,可知,“B不唱歌”必定为假命题,真命题为“B唱歌”,①③符合题意。
②:矛盾律是指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根据矛盾律,“A不唱歌”和“A唱歌”必有一假,故②表述错误。
④:根据排中律,“A不唱歌”和“A唱歌”必有一真,那么“B不唱歌”为假,也就是B要唱歌。根据材料中“你会推出哪个同学给大家唱歌”,应该是只有一位同学要唱歌,可以得出“A不唱歌”是真话,而“A唱歌”是假命题,故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共3小题,共40分)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4月3日,H县第三建筑公司与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买卖水泥合同,约定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6月5日前将5000吨水泥送到H县第三建筑公司工地,H县第三建筑公司提前支付了所有货款。
生产过程中,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发生故障,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将这一情况及时通知H县第三建筑公司,要求交货时间延期15天,H县第三建筑公司表示同意。6月23日,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送货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几经周折后于6月28日将水泥送达H县第三建筑公司工地。
H县第三建筑公司要求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则认为,逾期交货事出有因,因发生山体滑坡道路不通,耽搁了交货时间,因此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分歧很大,于是H县第三建筑公司将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诉至W市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H县第三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简要说明其法理依据。
【答案】①法院会支持H县第三建筑公司的诉求。②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双方约定,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③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本应于6月20日前完成交货,但6月23日才送货,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因逾期交货引发的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H县第三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简要说明其法理依据。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根据本案事实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因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交货产生合同纠纷→可说明法院会支持H县第三建筑公司的诉求;
有效信息②:双方约定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6月5日前将5000吨水泥送到H县第三建筑公司工地,H县第三建筑公司提前支付了所有货款,但因水泥厂设备发生故障比方重新约定延迟交货期限后仍没有按时交货→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根据双方约定,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有效信息③:关于能否免除违约责任→法理依据: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可说明本案中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本应于6月20日前完成交货,但6月23日才送货,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说明。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分别是红旗小区A栋1单元505房和605房的业主。2022年6月,张某发现其卫生间和卧室内的顶部有渗水,导致装潢被污损,墙壁起壳、剥落、霉变、开裂。经鉴定,是李某家卫生间渗水所致。遂多次与李某协商修复漏水点,但均被李某拒绝。张某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某修复漏水点,达到不渗漏、不潮湿的标准;同时赔偿因渗水导致的窗子发霉起皮重做的损失600元、装潢损失5000元,但未能就损失的具体金额提供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法院是否支持张某的主张。
【答案】①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构成侵权的要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李某卫生间漏水导致张某利益受损,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法院会支持张某要求李某修复漏水点的主张。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于张某未能就损失的具体金额提供有效证据,故对于张某要求的赔偿金额,法院不能完全支持。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与李某的纠纷
考点考查:相邻关系、举证原则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本题为说明类试题,需要根据相邻关系、举证原则等具体分析材料。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发现其卫生间和卧室内的顶部有渗水,导致装潢被污损,墙壁起壳、剥落、霉变、开裂。经鉴定,是李某家卫生间渗水所致→可联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关键词②:赔偿因渗水导致的窗子发霉起皮重做的损失600元、装潢损失5000元,但未能就损失的具体金额提供证据→可联系举证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与教材知识、案例的有机结合。
2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三购买了李四的房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除对房款、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外李四还口头承诺张三可在2023年秋学期使用该房屋的学区名额。张三在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发现李四的儿子正在使用该学区房名额且该名额需等到2024年才能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使用,张三一纸诉状将李四告上法院,并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在法庭审理时,张三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书记员是李四的堂哥据此申请其回避。经过审理,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张三败诉。张三认为,法院判决不公,重新收集信息后发现有证据支持自己可以打赢官司,但由于忙于经营,一个月刚过准备提起上诉。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简要说明张三在诉讼中行使了哪些诉讼权利?
(2)材料中张三对本案是否还有上诉的权利?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张三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诉讼,这是行使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之体现。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本案中,书记员是当事人李四的堂哥,符合申请回避要求,所以张三可依法行使自己申请回避的权利。
(2)张三无法行使上诉的权利。理由: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②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本案中,张三在一审法院做出判决的一个月后才准备提起上诉,此时已经超过了本案的上诉期限,所以,张三无法上诉。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张三购买了李四的房屋纠纷
考点考查:诉讼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结合材料简要说明张三在诉讼中行使了哪些诉讼权利?需要调用诉讼权利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有效信息①:张三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诉讼→可联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有效信息②:书记员是当事人李四的堂哥,符合申请回避要求→可联系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材料中张三对本案是否还有上诉的权利?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诉讼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三无法行使上诉的权利。理由: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②本案中,张三在一审法院做出判决的一个月后才准备提起上诉,此时已经超过了本案的上诉期限。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所以,张三无法上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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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第二中学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高二政治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计6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张某在班会课上,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他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张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张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15岁)、林某(15岁)和刘某(15岁)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一幕的发生。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夏某等人严重伤害了张某的生命健康,属于犯罪行为
②夏某等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③夏某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
④学校对该案中的学生欺凌事件毫不知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例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茶颜观色”方面败诉,要求其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颜悦色”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茶颜悦色”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累计170万元。下列对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A. 未经“茶颜观色”许可,“茶颜悦色”不得使用“茶颜悦色”商标
B. “茶颜观色”侵犯了“茶颜悦色”享有的注册商标权
C. 已注册的“茶颜悦色”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5年
D. “茶颜悦色”商标是权利人对其发明创造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权利
3. 2023年2月,某村村民刘某承包村集体田地用以养殖生态稻田鱼。4月20日,该村遭遇大雨。雨后刘某发现自己养殖的稻田鱼大面积死亡。后查,附近处在位置较高处的一化工厂趁大雨私自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并流入了刘某经营的稻田。刘某要求化工厂做出相应赔偿,化工厂以无证据为由拒绝赔偿。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化工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调查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化工厂败诉。在本案中( )
①作为被告,化工厂可委托代理人出庭进行辩护
②一审判决后,化工厂在规定期限内有权申请再审
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某应就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本案中,化工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为了适应新的时代变化,去掉落后于农民实践、阻碍农村发展的条款,《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23年1月29日再次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第二轮在2027年承包期限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和权益不变。在惠农政策激励下,杨先生今年在郯城县归昌乡依法承租了300亩土地种植郯城县特产——姜湖贡米。因急需采购一批季节性农资,紧缺30万元资金。杨先生可凭( )
A. 300亩土地的所有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B. 300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C. 300亩土地的担保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D. 300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向银行质押贷款
5. 7岁的小明参加四联漫画大赛获得一等奖,参赛作品简介及获奖证书通过四联漫画主办方在网上公示。半年后,小明的妈妈发现小明的作品出现在一家美术培训机构的宣传单上,且以机构成果的形式出现。小明的妈妈认为该机构擅自将小明的作品用于机构招生宣传是侵权行为,机构负责人认为小明妈妈是小题大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培训机构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应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②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享有著作权
③培训机构使用小明的作品做宣传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培训机构负责人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F公司系某知名品牌巧克力生产商,在中国注册了“FERREROROCHER”和图形(椭圆花边图案)以及其组合的系列商标,并在其销售的巧克力上使用。H公司模仿F公司产品,擅自使用与F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外观包装、装潢,使消费者产生混淆。F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遂起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H公司侵犯了F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②H公司侵犯了F公司的专利权
③F公司可要求H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④F公司可要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成年人黄某与A公司经过协商后签订合同约定:黄某以虚拟货币尤里米作为货币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全款尤里米1281颗,购买一辆单价为40.98万元汽车。黄某全额尤里米支付后,A公司并未在交付期限交付汽车,黄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注:《人民银行法》规定,我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该案例中( )
A. 双方当事人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达成合意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成立
B. 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签订合同,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见表示,合同生效
C. 尤里米系虚拟商品,本案是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尤里米并非法定货币,尤里米交换汽车有失公平原则,不应受法律保护
8. 杨某由女儿赡养,儿子非但不尽赡养义务,还多次私自提取杨某的工资用于个人生活。姐弟二人就老人的赡养问题矛盾不断,虽有家里长辈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后杨某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擅自支取的养老金,并承担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开展调查,并于次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和众乡亲的协调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 家里长辈和法官的调解分别属于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
B. 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
C. 杨某除了调解和诉讼外,还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D.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民事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
9.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姨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小武热烈追求小美,小美虽患有红斑狼疮,但出于对小武的爱慕,始终隐瞒自身患病情况,后小武(登记时22周岁)与小美(登记时20周岁)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及健康状况。小武与小美的婚姻( )
①可撤销,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②自始无效,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③自始无效,二人系三代内的旁系血亲
④受法律保护,二人系三代外的旁系血亲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2021年5月,甲与乙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2年3月,甲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9月,乙发表小说获稿酬6万元。2023年3月,甲因与乙感情破裂,搬离共同住所并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 )
A. 甲与乙可以申请裁判离婚
B. 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期限为10日
C. 法院可以不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D. 稿酬6万元归乙所有,N市房产归甲所有
11. 李某在某公司工作了十年,2023年3月1日,李某因生育要请产假128天,公司没有给李某购买生育保险,还以李某休产假影响公司的经营为由只发给李某最低标准的工资。李某不服,经协商无效后李某诉诸法律,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降低李某的工资侵犯了李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用工单位不得侵犯法律赋予女职工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③该公司侵犯了李某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李某如果选择仲裁,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甲公司是某点评平台的经营者,乙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平台的特定商户点赞、上门好评、增加店铺访客量等进行“刷单炒信”,造成平台相关数据失实,影响了甲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甲公司以乙公司侵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刷单炒信”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②“刷单炒信”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③该案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乙公司负责举证
④两家公司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任选时间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2023年3·15晚会曝光了三家企业假香米问题。涉事企业外包装上写着泰国香米,原料产地标注是泰国。经调查,这些大米是用香精调配,和泰国香米没有关系。有关部门已对涉事企业依法从严查处。这告诫企业经营者应当( )
①加强生产销售风险管理,依法规避风险
②尊重市场法则和法律规则,坚持公平竞争
③坚持诚信经营,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
④解决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陈某购买了一台渔网编织机,将其安置于自家院子编织渔网出售。隔壁民宿房主高某找到陈某,表示近日接连有房客反映陈某家渔网编织机作业时噪音较大,干扰正常休息。高某婴求陈某将渔网编织机搬走,陈某予以拒绝,高某便在自家门口设置路障,对陈某家车辆出行造成影响。二人协商不成,陈某遂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解决噪音问题,高某拆除路障。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调解虽由陈某提出,但调解费用应由二人共同承担
②若高某仍未拆除路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无权强制其拆除
③要达成具有强制力的调解协议,双方需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④若高某拒不执行调解协议,陈某可选择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云南绿孔雀案”是全国首例野生动植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由于戛洒江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充分,未能预测到水电站一旦蓄水将淹没珍稀野生动物绿孔雀种群的栖息地,且电站配套工程将破坏当地珍贵的干热河谷季雨林生态系统。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对此提起公益诉讼。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该水电站建设项目。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②被告存在过失,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应加大对其违约损害赔偿
③该案将生态环境保护提至损害结果发生前,可以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司法经验
④民事主体在项目建设中有违绿色原则,要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陈某为逃避缴纳停车费,不顾收费员趴在车前盖上强行上路行驶。驾车经过的李女士发现这一紧急情况后,考虑到道路和人员安危,果断采取并线减速行驶试图截停陈某,阻止其违法行为。不料陈某却并未减速停车,直接加速撞过去,事故导致李女士驾驶车辆严重受损,已无维修价值,李女士这一行为被官方认定为见义勇为,但索赔之路并不顺利,对此,李女士( )
①可以对陈某提起行政诉讼
②只有存在经济困难情况,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③可以对陈某提起民事诉讼
④可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申请法律援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7. 下图为毕加索画作《少女与和平鸽》。作品由少女、和平鸽和橄榄枝构成,表达了人们盼望战争硝烟尽快散去,重新过上和平生活的愿望。从中可以看出
A. 形象思维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B. 抽象思维能够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C. 形象思维的思维表达具有情感性特征 D. 抽象思维要经历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
18. 三位同学在讨论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意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同学所说的“逻辑”指的是逻辑学这门学问
②乙同学所说的第一个“逻辑”指的是学习的规律
③丙同学所说的第三个“逻辑”指的是思维方法
④三位同学的说法都肯定了思维方法的重要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9.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事实和规律,必须让思维确定下来,遵守同一律的要求。小王和小李的对话中,违反同一律的是( )
①小王:你是怎样认识莫言的?小李:我根本不认识莫言。
②小王:你怎么每天都吃外卖?小李:你不也天天拿快递吗?
③小王:去年我还是个大四学生。小李:是啊,今年你都是创业精英了。
④小王:你相信我的话吗?小李:我坚信妈妈给我说的“不要相信任何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0. 一日,政治老师正在上《逻辑与思维》课,A、B、C三位同学迟到。老师决定出一题,回答正确者不用给同学们表演节目。老师写了三张纸条公开交给三位同学,A同学纸条上写着:A不唱歌。B同学纸条上写着:B不唱歌。C同学纸条上写着:A唱歌。老师说:“三张纸条上的话只有一句是真话,根据这些条件你会推出哪个同学给大家唱歌?”结果B同学因为回答正确不用表演节目。B同学的推理是( )
①根据排中律,“A不唱歌”和“A唱歌”必有一真
②根据矛盾律,“A不唱歌”和“A唱歌”必有一真
③“B不唱歌”为假命题,真命题应该是“B唱歌”
④“A不唱歌”为假命题,真命题应该是“A唱歌”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二、非选择题(共3小题,共40分)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4月3日,H县第三建筑公司与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买卖水泥合同,约定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6月5日前将5000吨水泥送到H县第三建筑公司工地,H县第三建筑公司提前支付了所有货款。
生产过程中,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发生故障,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将这一情况及时通知H县第三建筑公司,要求交货时间延期15天,H县第三建筑公司表示同意。6月23日,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送货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几经周折后于6月28日将水泥送达H县第三建筑公司工地。
H县第三建筑公司要求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则认为,逾期交货事出有因,因发生山体滑坡道路不通,耽搁了交货时间,因此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分歧很大,于是H县第三建筑公司将W市紫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诉至W市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H县第三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简要说明其法理依据。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分别是红旗小区A栋1单元505房和605房的业主。2022年6月,张某发现其卫生间和卧室内的顶部有渗水,导致装潢被污损,墙壁起壳、剥落、霉变、开裂。经鉴定,是李某家卫生间渗水所致。遂多次与李某协商修复漏水点,但均被李某拒绝。张某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某修复漏水点,达到不渗漏、不潮湿的标准;同时赔偿因渗水导致的窗子发霉起皮重做的损失600元、装潢损失5000元,但未能就损失的具体金额提供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法院是否支持张某的主张。
2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三购买了李四的房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除对房款、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外李四还口头承诺张三可在2023年秋学期使用该房屋的学区名额。张三在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发现李四的儿子正在使用该学区房名额且该名额需等到2024年才能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使用,张三一纸诉状将李四告上法院,并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在法庭审理时,张三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书记员是李四的堂哥据此申请其回避。经过审理,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张三败诉。张三认为,法院判决不公,重新收集信息后发现有证据支持自己可以打赢官司,但由于忙于经营,一个月刚过准备提起上诉。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简要说明张三在诉讼中行使了哪些诉讼权利?
(2)材料中张三对本案是否还有上诉的权利?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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