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课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实施、活动评价(教案)《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江苏大学出版社)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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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课题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实施、活动评价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1)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
(2)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的作用、原则和方法
(3)掌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的方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教学难点:正确评价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课前任务
【教师】布置课前任务,与学生负责人取得联系,让其提醒同学通过学习软件预习本节课要讲的知识
【学生】完成课前任务
考勤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问题导入
【教师】提出问题: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一般形式有哪些?
【学生】聆听、思考、举手回答
传授新知
【教师】通过学生的回答,引入新知,讲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实施
第四节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实施
一、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形式
(一)幼儿园的儿童音乐教育
1.按音乐教育活动的发起者不同分类
(1)教师组织的音乐活动
教师组织的音乐活动包括一切由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设计和组织的音乐活动,也包括教师根据需要,临时发起或组织的各种类型的音乐活动。
(2)儿童自发的音乐活动
儿童自发的音乐活动是指一切由儿童发起的与音乐有关的活动,包括教师通过环境、气氛创设而诱发出来的儿童音乐活动,以及由儿童主动发起后又由教师参与指导的音乐活动。
2.按教育的主要目标和侧重点不同分类
(1)专门的音乐活动
专门的音乐活动是指由教师设计、组织和指导的音乐教育活动。专门的音乐活动在组织、实施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教师要注意安排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学前儿童每一次活动的时间不能安排太长,一般小班约15分钟,中班约20分钟,大班约30分钟;把能够振奋儿童精神,促使其集中注意力的内容安排在活动开始;把儿童较陌生,较困难完成的内容安排在活动中间;把放松状态、能够缓解疲劳的内容安排在活动结束部分。
(2)渗透的音乐活动
渗透的音乐活动是指除专门的音乐活动外,随机、灵活地渗透在学前儿童的一日生活和其他教育领域活动中的隐性音乐活动。渗透的音乐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教师在各种活动转换的间隙,以及跑步、浏览等活动中组织安排的音乐活动;教师在语言、科学等其他领域教学活动中插入或安排音乐活动;教师在角色游戏、自由活动中安排背景音乐,或引导他们进行一些节奏朗诵、声音探索、韵律活动等;在庆祝节日或各种演出中组织音乐活动。
(二)家庭的儿童音乐教育
可以说家庭是儿童最早的音乐启蒙学校,家庭成员是儿童最早的音乐教师和同学。
(三)社区的儿童音乐教育
对于儿童来说,社区音乐生活包括积极地参加各种社区音乐活动、社区表演、即兴创作或即兴演出等,也包括社区的各种庆典、仪式、宗教、比赛、教育等活动中的音乐因素。
【教师】提出问题:
幼儿园、家庭和的社区的儿童音乐教育有哪些区别?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施的方法
(一)教师指导的方法
1.直观演示的方法
直观演示的方法是指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借助于教师的演唱、演奏、动作表演或一定的图片、实物以及幻灯、投影、录像等直观性手段,使儿童通过直接感受,获得清晰的音乐表象,提高学习兴趣,从而优化学习效果的一种方法。
教师在使用直观演示的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教师的演示应正确、熟练、自然而富有艺术的感染力;
② 演示之前教师应该明确演示的目的,并让儿童明确应该如何观察演示和在观察后如何做出反应;
③ 演示应辅之以一定的语言讲解和提示;
④ 演示者要多样化,应尽量发挥儿童表演的示范作用;
⑤ 演示应考虑到儿童的年龄因素,注意适度、适时,谨慎而灵活;
⑥ 注意演示的位置,应使每个儿童都能清楚地观察,感知。
2.运用语言的方法
运用语言的方法是指音乐活动中的讲解、提问、描述、反馈、激励等多种以语言为主要教学方法的总称。音乐活动中常用的语言指导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讲解:讲解主要是指对音乐活动有关的信息及活动方法,程序和规则的讲述,说明或解释
(2)提问:提问是幼儿园音乐活动中一种常用的语言辅助方法。在使用时应注意:
① 教师的问题应具有启发性、开放性;
② 问题的设计既要考虑到与活动内容,要求相适应,也应考虑儿童的知识经验和发展水平,问题宜便于儿童记忆,理解和回答;
③ 可以在活动中灵活调整问题的难度,也可以在一个问题的基础上层层引出新问题。
(3)反馈:反馈是指教师在音乐活动中促使儿童及时地了解自己对音乐所做的反应,并及时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使用这一方法时应注意:
① 反馈时应注意面向全体;
② 语言的反馈可以和动作技能的反馈相结合;
③ 教师的反馈要尽量客观化,并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儿童;
④ 反馈时以正面的肯定为主,宜多采用榜样性反馈和激励性反馈。
3.转换角色的方法
(1)参与:参与的方法是指教师在音乐教育活动中进行指导,同时作为儿童活动的合作者或音乐表演中的某一特定角色加入到活动中。
(2)退出:在幼儿园的音乐教育活动中,教师运用“退出”的方法组织活动,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① 教师从参与的状态中退出,恢复教师的身份和地位,重新对活动施以影响;
② 教师从心理上退出,不在活动进程中占据权威的,中心的地位;
③ 教师在活动的空间位置上退出,把中心位置让给儿童,以观察者,旁观者的身份对活动进行指导。
(二)儿童学习的方法
1.模仿学习的方法
模仿学习是指在音乐活动中儿童通过教师提供的活动范例,在观察的基础上模仿并反复练习,最终记住并再现某一音乐作品或掌握某一音乐技能。模仿学习能帮助儿童较为迅速而有效地掌握音乐的基本技能,了解粗浅的音乐知识,逐渐积累起音乐语汇。
2.预知学习的方法
“预知学习”是一种通过教师的引导,帮助儿童将原有的知识、技能应用到新的问题情境中去的特殊学习方法。在儿童的音乐活动中应用“预知学习”的方法,更好地激发大多数儿童对音乐活动的兴趣、动机,使儿童更顺利、主动地直接运用已“预知”的知识和经验进行较高水平上的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
3.整体感知的方法
整体感知的方法是指在音乐教育活动中,利用音乐形式结构本身的整体统一性和整体协调性,从整体入手引导儿童感知、体验并表现音乐的一种方法。整体感知学习方法最突出的优势是:能够使儿童更容易地感受到音乐的全部内容,从而进入有完整意义的音乐学习阶段。
4.多感官参与的方法
多感官参与的方法是指在音乐活动中,调动儿童的多种感觉器官协同参与,更好地丰富和强化儿童对音乐的感受和理解,体验并享受音乐艺术的美。这种音乐学习的方法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儿童感知、理解和表现音乐的能力,同时更能够调动和激发儿童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教师】提出问题:
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教”与“学”的关系是怎样的?
【学生】聆听、思考、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学生】聆听、理解、记忆
【教师】引入新知,讲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
第五节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
一、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的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进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时应体现出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计划性原则
进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时应有明确的目的、计划和方案,这样才能使音乐教育在教育者的自我调控中更加科学和完善。
(三)目标性原则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要有针对性,即针对一定范畴的具体问题或课题展开的诊断评估。
(四)整体性原则
学前儿童音乐活动评价是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与学前儿童教育的目标和内容相一致的。
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的作用
(一)反馈作用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可以将教学活动的信息及时而有效地反馈给教育者,以便改进和调整教育的进程和内容。
(二)诊断作用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能够及时诊断出音乐教育目标、内容、方法、过程与学前儿童音乐能力发展水平之间的适合程度,从而使教育者准确地把握音乐教育活动中儿童的差异性、知识的共性、教材的适应性、方法的可行性等,不断地推动和促进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发展作用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评价不仅是对教育活动的反思和促进,也能够帮助教师、管理机构、研究者优化音乐教育内容、功能和意义,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和效率,真正促进音乐教育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作用。
三、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纲要》中有关评价的规定”的内容,并提出问题:
《纲要》中有关评价的规定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学生】阅读、思考、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一)对学前儿童发展的评价
1.对学前儿童音乐能力发展的评价
作为教师和家长能够通过观察、谈话、问卷和测试等方法对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评价。此外,音乐教育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权威机构所制订的儿童音乐发展能力的标准化测验,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评价学前儿童的音乐能力发展的情况。
2.对儿童在音乐教育活动中的表现评价
儿童在音乐教育活动中的表现往往也反映了音乐教育活动的效果,其评价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① 儿童在活动过程中参与和学习的态度,如注意力是否集中,表现是否主动积极等。
② 儿童在活动过程中的情绪情感反应,如精神是否饱满,情绪是否愉快和轻松等。
③ 儿童对活动预期目标的是否都实现。
(二)对音乐教育活动的评价
1.对音乐教育活动目标的评价
(1)活动目标与音乐教育各层目标是否有紧密的联系
在评价音乐教育活动时,必须从目标体系的统一性出发,分析该目标与其上一级目标的联系,来提高评价的合理性。
(2)活动目标是否包括了认知、情感与态度、操作技能三方面的要求
可以根据具体的活动教材和本班儿童的实际情况,有侧重地来制定相应的目标,有主次之分、先后之分。
(3)活动目标是否与儿童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虽然年龄阶段目标概括的是某一具体年龄段大多数儿童的发展趋势和教育要求,但是对于不同的班级、不同的儿童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2.对音乐教育活动内容的评价
(1)对音乐活动内容选择的评价
对活动内容的选择评价要看活动内容是否与音乐教育目标相一致,是否与音乐教育所涉及的范围、领域相一致,是否与儿童的能力水平相一致。此外还要看音乐材料的审美性和艺术性等。
(2)对音乐活动内容设计的评价
对音乐活动内容设计的评价要看在一个具体的音乐活动中各部分内容间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评价活动内容与形式是否相适应;评价活动内容的组织安排是否突出重点、难点;评价活动内容各个部分之间的过渡衔接是否流畅等。
3.对音乐教育活动方法的评价
评价活动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是否与活动的目标和内容相呼应;
② 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是否顾及到了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水平;
③ 评价活动的方法是否强调并体现了儿童的自主性和主体性;
④ 评价活动的方法是否注意到了与音乐活动环境和有关设备相联系。
4.对音乐教育活动过程的评价
(1)评价教师的行为
(2)评价活动中师幼互动情况
(3)评价活动的组织形式
(4)评价活动的结构安排
5.对音乐教育活动环境和材料的评价
这一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 评价环境和材料的选择与设计是否能体现音乐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与音乐活动内容相适应。
② 评价环境和材料的选择与设计是否能适合儿童的实际需要和能力发展水平。
③ 评价活动的材料或道具是否适合于音乐活动的展开,如提供的材料和道具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表现性,能否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所保证等。
④ 评价活动过程中环境和材料是否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作用。
(三)幼儿园音乐教育工作的整体评价
1.对音乐教育管理的评价
对音乐教育管理的评价主要是评价幼儿园管理层是否重视音乐教育并加强了对音乐教育的管理,具体的评价标准包括:
① 是否按教学计划开展音乐教育活动,是否有时间上的保证;
② 是否能为教师提供备课、教研以及必要的学习时间和进修机会;
③ 是否有明确的音乐教育工作总计划以及针对每一个活动的、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音乐活动计划;
④ 是否有专题性的音乐教育工作经验总结,在此过程中是否起到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确定方向的作用;
⑤ 是否有专门的主管教学的领导或音乐学科带头人负责音乐教育工作,举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研究、指导和总结活动;
⑥ 是否对每个音乐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听课和评课;
⑦ 是否有专门的儿童音乐活动室;
⑧ 是否保证有一定的经费用于添置相应的音乐教学设备,如打击乐器、钢琴、音响及多媒体教学设施等;
⑨ 是否有相应的走出幼儿园,开阔儿童音乐眼界的音乐活动,如参加一些少儿音乐表演,欣赏少儿音乐会等。
2.对音乐教学研究的评价
对音乐教学研究的评价主要是评价幼儿园是否有落实音乐教学研究的具体的措施,具体的评价标准包括:
① 幼儿园或学科教研组是否有教研的专题,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音乐教研活动;
② 是否经常组织学科教研组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说课、评课活动;
③ 是否注意引导和指导教师在音乐教育中探索并运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手段;
④ 是否积极鼓励和组织教师参加市、区或园一级的音乐教学评优和竞赛活动;
⑤ 是否鼓励教师在各种刊物上发表音乐教学经验和教学论文等。
3.对师资队伍建设的评价
对师资队伍建设的评价主要是评价幼儿园是否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相应措施,具体的评价标准包括:
① 是否经常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以推动教师在业务上进行钻研,提高教育质量的能力;
② 是否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提高;
③ 是否注意引进和介绍富有经验的优秀教师来园“传经送宝”;
④ 是否创设一定的条件使青年教师与资深教师搭档合作,以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等。
4.对资料收集与积累的评价
对资料收集与积累的评价主要是评价幼儿园管理层是否注意对反映幼儿园音乐教育工作质量资料的积累,具体的评价标准包括:
① 是否收集和整理每学期有关音乐教育的各个层面的计划和专题总结;
② 是否有代表幼儿园一层的音乐教育专题研究小结或报告;
③ 是否有领导或教研组同行间听课、评课记录;
④ 是否有反映幼儿园代表性的各种音乐活动的有关照片、录音或录像;
⑤ 是否有发表在有关刊物上的音乐教育经验总结、音乐活动设计或音乐研究报告等。
四、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的方法
(一)观察法
1.自然观察
自然观察是指教师在儿童的日常生活中,在儿童最真实自然的自发音乐活动中对儿童行为、表现的观察评价。
2.人为创设一定的环境进行观察
对于教师在一般日常的活动中难以观察到的情况,教师可以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特别设置一个活动、游戏或场景,以促使儿童自然地表现其音乐发展方面的状况。
(二)谈话法
谈话法就是评价者(或教师)与被评价者(或儿童)进行直接的口头交流,以获取有关音乐方面信息的方法。
(三)问卷法
问卷法指在音乐教育中通过书面文字形式的问题对教师、领导、同行及家长的调查,来获取有关信息的一种评价方法。
(四)测试法
测试法是通过标准化的测量工具或自行设计和编制的音乐能力测验对儿童的音乐能力发展作出科学评价的一种方法。
(五)综合等级评定法
综合等级评定法是特别针对音乐教育活动而设计的一种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活动评价方法。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施的主体——教师”,并提出问题:
教师的音乐素养包含哪些?
【学生】阅读、思考、回答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学生】聆听、理解、记忆
课堂讨论
【教师】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
(1)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目标表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形式包括哪些?
(3)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的意义是什么?
【学生】聆听、思考、讨论,由小组代表上台发表讨论结果
【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评价和总结
课堂小结
【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
(1)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实施
(2)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
【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
作业布置
【教师】布置课后作业
(1)总结本节课课堂内容
(2完成课后练习题及实践演练并预习第三章第一、二、三节
【学生】完成课后任务
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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