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山东省聊城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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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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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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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4-2025 |
| 地区(省份) | 山东省 |
| 地区(市) | 聊城市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04 KB |
| 发布时间 | 2024-06-17 |
| 更新时间 | 2025-04-23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4-06-17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5818066.html |
| 价格 | 5.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2023—2024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
高二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和座号,并将条形码粘贴在指定位置上。
2.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2B铅笔(按填涂样例)正确填涂;非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3.请按照题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答题,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保持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它的出台,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下列选项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 小明因偷税漏税被税务部门依法罚款 B. 李某与张某确立恋爱关系
C. 某市政府对当地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 D. 交警对王某违规停车开具罚单
【答案】C
【解析】
【详解】AD: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体地位必须平等。交警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出具了罚单、国家对纳税人的偷漏税行为进行依法罚款,他们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AD不符合题意。
B:李某与张某确定恋爱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B不符合题意。
C:某市政府对当地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某地政府与招投标公司是平等主体,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C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 张某(16岁)和王某(20岁)是邻居,张某自幼丧父,跟随母亲生活,平时靠自己经营奶茶店维持生活。某日张某和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推倒,致使王某小腿骨折。对于该事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张某侵犯王某的生命权,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张某的母亲不是直接侵权人,不应该承担责任
③王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④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由其母亲作为监护人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A. ②③ B. ①④ C. ③④ D. ①②
【答案】B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张某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而不是生命权,故①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④:张某虽只有16周岁,但他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其母亲无需承担责任,故④错误但符合题意,②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③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体现了民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对于指导民事主体的行为、维护民事权利、保障民事交易的公平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原则主要包括: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信原则⑤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⑥绿色原则,对下列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对应序号排序正确的一组是( )
①李某将贴牌服装以正品服装卖给王某
②某餐饮公司因小红是女性,拒绝其求职应聘
③甲公司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④张某夫妇给女儿取名“北燕南飞”,去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A. ④①③⑤ B. ①④③⑤ C. ④③①⑤ D. ①③④⑤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李某将贴牌服装以正品服装卖给王某,违反了诚信原则。对应④。
②:某餐饮公司歧视女性求职应聘,违反了平等原则。对应①。
③:甲公司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违反了公平原则。对应③。
④:张某夫妇给女儿取名“北燕南飞”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对应⑤。
故本题选A。
4. 甲和乙是工友,乙因急需用钱,向甲借钱3000元,并把新购买的价值5000元的手机作为担保交给甲保管,约定两周内还款并取回手机。5天后,甲私自把手机借给了朋友丙,后丙又私自把手机以正常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并当场交付,两周后,乙在丁处发现并认出了自己的手机,并向甲和丁讨要手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对手机享有占有和处置的权利 B. 丙获得了手机的所有权
C. 丁获得了手机的所有权,并有权处置手机 D. 乙有权向丁要回手机
【答案】C
【解析】
【详解】A:甲因借贷关系获得了手机在质押期间占有权,但无处置权,只有在约定期限到期后且乙不及时还款时,经乙同意才可以对手机进行处置,并把处置所得优先用于还款,剩余部分归还乙,A项错误。
B:乙把手机借给丙,丙并没有获得手机的所有权,B项错误。
CD:手机作为动产,且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正常价格购买了该手机,并交付,应该是属于善意所得,合法获得手机所有权,并有权处置手机,因此乙也无权向丁要回手机,D项错误,C项正确。
故本题选C。
5. 《著作权法》规定一部电影的著作权通常属于制片人,但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都享有署名权,即有权在电影作品中标明自己的身份,并按照合同获得报酬。2024年2月10日,喜剧电影《热辣滚烫》在中国大陆正式上映,该电影由长影集团等单位联合出品,由贾玲执导并领衔主演,索尼影业购买了该片的全球发行权。该片讲述了一个宅家多年的女孩乐莹,在结识拳击教练昊坤后,克服内心的恐惧和外界的种种挑战,最终开启滚烫人生的故事。对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贾玲有生之年和死后50年
B. 贾玲在该作品中的署名权永远受保护,不受期限限制
C. 老师小张用手机录制了电影片段,用于课堂教学,构成侵权
D. 小华将电影海报中贾玲的头像照片设置为微信头像,侵犯了贾玲的肖像权
【答案】B
【解析】
【详解】A:该影片的著作权不属于贾玲个人,属于长影集团及相关制作方。民法典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A说法错误。
B:民法典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性永远受保护不受期限限制,《著作权法》规定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都享有署名权,故贾玲在该作品中的署名权永远受保护,不受期限限制,B正确。
C:小张手机录制的视频,用于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C说法错误。
D:贾玲是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就不算侵权。小华将贾玲的照片,设置为自己的微信头像,不构成对其肖像权侵犯,D不选。
故本题选B。
6. 2023年6月,女青年小丽打工期间,与小刚相识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小丽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小刚对此坚决反对,并多次扬言:小丽如不与他结婚,就杀死她一家。慑于小刚的威胁,2023年12月,小丽违心与小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小刚常因生活琐事对小丽大打出手,随着矛盾的加剧,小丽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丽和小刚婚姻一开始就没有感情基础,婚姻无效
②结婚是人生一辈子的大事,男女双方都要慎重
③小刚常因生活琐事对小丽大打出手,应该受到刑罚处罚
④小丽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小丽与小刚已经登记结婚,因此二者的婚姻有效,①排除。
②:这个案例说明结婚是人生大事,男女双方都要慎重,②正确。
③:小刚常因生活琐事对小丽大打出手,只有违反刑法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③排除。
④:小丽是在被威胁、强迫下与小刚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 2022年7月,徐某以某饭庄名义向某投资公司借款60万元发展生意,借期6个月。2023年4月,由于经营不善,仍未能偿还全部欠款。徐某便和投资公司续签了借款合同,约定2023年10月初偿还欠款共计53.6万余元。2023年10月中旬徐某仍未能偿还投资公司欠款。徐某便和妻子胡某商议,打算卖掉妻子名下的婚前房子偿还欠款,但是妻子不同意。下面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未经妻子同意,该借款属于个人债务
②徐某所欠53.6万元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徐某妻子的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不需偿还欠款
④某投资公司若能证明徐某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可以向其妻子提出还款要求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本案中徐某虽未经妻子同意借款,但该借款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经营,故徐某所欠53.6万元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个人债务,①不选,②正确。
③④: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夫妻双方对此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种连带赔偿不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限制。本案中虽然徐某妻子的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但是作为共同债务中连带清偿债务义务人,其个人财产也应当用于偿还共同债务,故某投资公司若能证明徐某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可以向其妻子提出还款要求,③不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 原告婷婷与被告阿明于2016年11月份经他人介绍相识,2017年1月15日,阿明给付婷婷订婚费用10000元。2017年2月20日双方登记结婚,阿明给婷婷彩礼110000元。并举行结婚仪式,2017年12月,双方生育一女。3年后,婷婷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为由,要求和阿明离婚,阿明同意离婚,但要求婷婷返还彩礼120000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法院可以支持离婚请求。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女儿的阿明可以随时去探望女儿
③离婚后,婷婷应该返还给阿明彩礼120000元
④离婚后,婷婷和阿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女儿的权利和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婷婷起诉离婚,阿明同意离婚,故对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①正确。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要依具体情况而定,而不是可以随时去探望,②不选。
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阿明不属于上述情况,③不选。
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婷婷和阿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女儿的权利和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9. 徐某因突然被用工单位辞退却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到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寻求帮助。初步调查案情并得知徐某有调解意愿后,该区劳动争议调解室及时介入进行庭前调解。该区劳动争议调解室成立于2023年底,是该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设立的“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开展庭前调解,能提高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的效率
②“工会+人社”的仲裁调解模式,是劳动者维权的必经途径
③徐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④“工会+人社”的仲裁调解模式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最佳途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开展庭前调解,能提高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的效率,①正确。
③: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故徐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③正确。
②④:仲裁调解属于调解,调解不是维权的必经程序,也不一定是最佳途径,②④不选。
故本题选B。
10. 2022年,武某为李某装修某别墅样板间,装修完验收合格后,李某并未向武某支付全部工资款项,经武某多次催促还款后,李某尚欠武某工资4450元。2023年2月21日,经武某催促,李某向武某出具证明手续,明确表明李某尚欠武某工资款4450元,并约定即日起两个月内还清。但约定期限已过,李某仍未向武某支付工资款,故武某依法提起诉讼。关于这起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犯了武某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武某的权益因为诉讼时效问题有可能得不到实现
③武某提起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因为未经仲裁
④武某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李某并未向武某支付全部工资款项,侵犯了武某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正确。
②: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本案例未过诉讼时效,②不选。
③:该劳动争议仅涉及工资款项且有证据,案件事实清晰,符合不经仲裁直接起诉的情形,法院应该受理,③不选。
④: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监督和调解角色,武某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支付拖欠工资,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 蔡某于2023年3月8日入职某文化科技公司,因怀孕期间身体不适于2023年5月5日、6日、8日请病假。文化科技公司于2023年5月8日以蔡某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蔡某的劳动关系。蔡某因异位妊娠于2023年5月12日至5月15日住院治疗并终止妊娠,共花费医疗费用13013.33元。蔡某在试用期期间,文化科技公司未正常为蔡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因病请假会影响其考核
②该文化科技公司侵犯了蔡某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③文化科技公司若要解除与蔡某的劳动关系,需证明蔡某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④蔡某的工资条可作为蔡某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③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因病请假不应该影响其考核,①不选。
②:文化科技公司未正常为蔡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侵犯了蔡某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②正确。
③: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文化科技公司若要解除与蔡某的劳动关系,需证明蔡某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③正确。
④:蔡某的工资条可作为蔡某与该公司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明,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证明,④不选。
故本题选D。
12. 刘某饲养了一只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7岁的徐某跟随祖母王某在小区内玩耍,偶遇刘某牵引该犬出行。王某和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面部。徐某被家人送至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提起诉讼,请求刘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3万余元。针对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徐某和王某因逗犬存在过错,应适当减轻刘某的责任并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②刘某违规饲养烈性犬有严重主观过错,无权通过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
③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徐某需要对刘某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进行举证
④刘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虽然徐某逗犬有过错,也不能减轻刘某的责任,①不选。
②:《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实行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徐某及其监护人需要承担侵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举证刘某没有尽到管理职责,③错误。
④:无过错侵权是对合法权利的特别保护,刘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3. 某村将面积为17313.4平方米的基本农田用地承包给某文化传媒公司,用于建造游乐园。该公司先后建造旋转小火车、海盗船等游乐设施项目20余个。该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乡人民政府存在履行保护基本农田职责不到位的情形,遂以乡政府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依法履职,督促该公司及时拆除所有娱乐设施,完成基本农田复垦。对本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文化传媒公司破坏了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该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③该乡政府可以委托诉讼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④该乡政府没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因游乐园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用地,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该政府存在保护基本农田不到位情形,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①④正确。
②: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诉讼,而不是行政相对人,②错误。
③: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是诉讼代理人,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4. 高某原为某饲料公司销售经理,入职时与该公司签订《劳动保密协议》。高某离职时,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某饲料公司支付高某一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高某离职后一周内,又入职某生物科技公司,该生物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活动与某饲料公司基本相同后某饲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未经劳动仲裁程序,某饲料公司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进行规制,可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④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某饲料公司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高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某饲料公司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
③:高某离职时,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行为进行规制,可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③正确。
④:本案属于劳动争议,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而不商事仲裁,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5. 法律援助受援人黎某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因为缺乏家庭关爱,他经常和一些问题少年混在一起。为了搞钱消费,他和同伙在某小区盗窃了一辆价值7000元的电动车,由同伙周某骑走销赃。案发后,黎某很快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他在家人规劝下主动投案,家长向车主赔偿了5000元,得到了车主的谅解,双方在派出所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检察机关采纳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本案的正确认识是( )
A. 作出免于起诉决定,旨在帮助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顺利回归社会
B. 只有经济困难的公民或未成年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无偿法律服务
C. 司法机关贯彻落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坚持疑罪从无
D. 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达成刑事和解就可免除加害人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详解】A:免于起诉目的在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自我改造,尽可能实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A正确。
B:涉及英烈人格权益或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B错误。
C: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疑罪从无是对于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不起诉,本案证据充分,不适用于疑罪从无,C错误。
D: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和解后能不能免于刑事处罚,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刑事和解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充分条件,D错误。
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共5个小题,总共55分)。
16. 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该公司基建处向本市的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便及时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了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并得到确认后,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后由于当地突发连日暴雨,山洪暴发,通往该厂的唯一通道被冲垮致使交通中断,建设水泥厂也及时将情况发函通知了食品厂,剩余的50吨水泥因此未能按时交付。导致食品厂大楼建设未能如期完成,造成损失10万元。食品公司遂将建设水泥厂告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谈谈该合同是否生效?建设水泥厂是否应当赔偿该食品公司的损失?
【答案】
案例中食品公司发出的函电内容具体明确,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符合要约的规定。而建设水泥厂的回复函电则是对食品公司要约的承诺,构成了合同的一部分。该厂在发出函电并得到确认后,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这一行为是以实际行动对要约进行了承诺,合同生效。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水泥厂未能按时交付剩余的50吨水泥,构成违约。食品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建设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民法典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违约责任。由于当地山洪暴发,交通中断,剩余的50吨水泥未能按时交付,是属于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才造成的违约,并且建设水泥厂也及时将情况发函通知了食品厂,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水泥厂违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食品公司与建设水泥厂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谈谈该合同是否生效及建设水泥厂是否应当赔偿该食品公司的损失,考生可以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市食品公司向本市的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可联系教材知识食品公司发出的函电符合要约的规定。
关键词②: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便及时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了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并得到确认后,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可联系教材知识建设水泥厂的回复函电是承诺,函电并得到确认表示承诺到达,合同成立;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属于合同的履行,故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关键词③:后由于当地突发连日暴雨,山洪暴发,通往该厂的唯一通道被冲垮致使交通中断,建设水泥厂也及时将情况发函通知了食品厂,剩余的50吨水泥因此未能按时交付;造成食品公司损失10万元→可联系教材知识建设水泥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构成违约,但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水泥厂违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7. 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已有30余年,婚后有一儿一女,分别是长子甲和次女乙。2020年长子甲和小红结婚后育有一子小甲。次女乙也,嫁到了外地。2021年,他们家的旧房赶上拆迁,置换到4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另外补助了8万元的现金。房子都登记在户主王某的名下。2022年6月,长子甲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儿媳小红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的生活。2023年8月,丈夫王某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一下本案中财产该如何合理分配?
【答案】①可以分配财产的人:妻子李某、次女乙、小甲、小红。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财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财产为死者遗产。由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分割,丈夫王某留下的4套房和8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王某去世后,妻子李某应先获得其中的2套和4万元,王某的遗产为2套房和4万元。③在余下的2套房和4万元中按照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按照继承人顺序开始继承,在同一继承顺序中有2个及2个以上继承人的,一般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妻子李某、次女乙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小甲由于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意外身亡,可以实行代位继承,小红属于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后,妻子李某的财产是:2.5套房产和5万元;次女乙、小甲和小红分别得0.5套房产和1万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为《法律与生活》,要求谈一下本案中财产该如何合理分配,考生可以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婚后有长子甲和次女乙;长子甲和小红结婚后育有一子小甲;长子甲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儿媳小红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的生活→可联系可以分配财产的人:妻子李某、次女乙、小甲(代位继承)、小红(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关键词②:王某家的旧房赶上拆迁,置换到4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另外补助了8万元的现金→可联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财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财产为死者遗产。4套房和8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王某去世后,妻子李某应先获得其中的2套和4万元,王某的遗产为2套房和4万元。
关键词③:王某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可联系由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分割,妻子李某的财产是:2.5套房产和5万元;次女乙、小甲和小红分别得0.5套房产和1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新华字典》的版权之争。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指出:驰名商标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墓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材料一 自1957年至今,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简称商务印书馆)连续出版《新华字典》通行版本至第11版,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数亿册,已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获得“最受欢迎的字典”吉尼斯世界纪录及“最畅销的书”吉尼斯世界纪录等多项荣誉。
你知道吗?出版社之间还曾因为《新华字典》发生过诉讼。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认为自己出版《新华字典》长达50多年,销售数亿册,并且最新一版在封面与装帧设计上风格独特,而被告出版的《实用新华字典》在名称和外观上与《新华字典》相似,被告的行为侵犯其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则否认指控,认为原告的《新华字典》并不是注册商标,大家都可以使用该名称,而且两者在外观上并不完全相同,读者可以区分。
(1)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原告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材料二 近日某网民发布的将起诉《新华字典》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网民指出:第12版《新华字典》第511页,对‘倭’字的解释只有一个‘古代称日本,将倭寇的历史罪恶就一笔勾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37备有营扬差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的行为。
(2)从法律的角度谈谈你对该网民行为的认识。
【答案】(1)①民法典对虽未注册但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给予法律保护。(或者: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虽未注册但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给予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所出版的《新华字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属于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对其应予以保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被告所出版的《实用新华字典》在名称和外观上与《新华字典》相似,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
(2)①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该网民起诉《新华字典》的行为,本身可能是出于对出版物内容的关注与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但其判断是非专业的、不客观的,其观点可能混淆了是非、歪曲了事实。②《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该网友不具有诉的利益和明确的被告,故可能无法立案登记。③如果对《新华字典》的词条、编写有异议,可以通过向宣传、文化、出版部门反馈甚至投诉等方式加以解决。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新华字典》的版权之争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有界限、解析三大诉讼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官应如何看待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考生可以调用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新华字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属于未注册驰名商标;被告认为原告的《新华字典》并不是注册商标→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典对虽未注册但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给予法律保护。(或者: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虽未注册但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给予法律保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被告出版的《实用新华字典》在名称和外观上与《新华字典》相似→可联系教材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被告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应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认识类主观题,要求从法律的角度谈谈你对该网民行为的认识,考生可以调用民事权利有界限、解析三大诉讼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网民指出:第12版《新华字典》第511页,对‘倭’字的解释只有一个‘古代称日本’,将倭寇的历史罪恶就一笔勾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37备有营扬差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的行为→可联系教材知识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该网民起诉《新华字典》的行为,判断是非专业的、不客观的,观点可能混淆了是非、歪曲了事实。
关键词②:近日某网民表示将起诉《新华字典》→可联系教材知识《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该网友不具有诉的利益和明确的被告,故可能无法立案登记。
关键词③:某网如果对《新华字典》的词条、编写有异议→可联系:可以通过向宣传、文化、出版部门反馈甚至投诉等方式加以解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甲公司经授权享有某贺岁档电影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网站向公众提供该电影的无障碍版的在线播放服务。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对该电影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诉讼中,乙公司称涉案无障碍电影由丙公司改编制作而成,且在片尾载明。适用于著作权法(2020修正)关于“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的规定。
注:无障碍电影是专门为了方便残障人士观看的经过加工的电影节目,即电影画面基础上添加配音、手语翻译及字幕。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法院是否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公司经依法授权,享有涉案电影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提起本案诉讼。②无障碍电影系在原电影画面基础上形成的新的作品,需取得原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③乙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网站提供该电影无障碍版在线播放服务,且无法控制受众群体为阅读障碍者,必然影响到涉案电影的正常商业使用,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不构成合理使用,应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故法院会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某贺岁档电影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有界限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是否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及理由,考生可以调用尊重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有界限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公司经授权享有某贺岁档电影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可联系教材知识甲公司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关键词②:涉案无障碍电影由丙公司改编制作而成→可联系教材知识无障碍电影需取得原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
关键词③:乙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网站向公众提供该电影的无障碍版的在线播放服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乙公司行为影响到涉案电影的正常商业使用,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不构成合理使用,应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故法院会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张三、李四系同一小区前后楼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设施的情况下,张三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李四家的卧室和阳台。李四认为,张三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自家住宅,侵犯其隐私,生活不得安宁。张三认为,可视门铃感应距离仅3米,拍摄到的李四家模糊不清,且从未有窃探原告的意图,对方应予理解,不同意将可视门铃拆除或移位。后李四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今张三拆除可视门铃、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问题:
(1)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是否构成侵害邻居隐私权?
(2)张三是否应承担对李四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3)结合本案谈一下,邻里之间应如何恰当处理邻里关系?
【答案】(1)李四的隐私权受到侵犯。张三虽在自有空间内安装可视门铃,并摄入了李四的住宅。有可能获取住宅内的私密信息和行为,原告的生活安宁确实受到侵扰。
(2)无充分证据证明李四因张三的行为造成实际精神及物质损害,故不应承担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者延伸。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出现纠纷时,应尽量寻求协商沟通,在协商不畅时,及时向社区反映,并积极配合社区的调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张三与李四可视门铃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是否构成侵害邻居隐私权,考生可以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张三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李四家的卧室和阳台→可联系教材知识张三有可能获取住宅内的私密信息和行为,原告的生活安宁确实受到侵扰,故李四的隐私权受到侵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张三是否应承担对李四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考生可以调用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李四无充分证据证明因张三的行为造成实际精神及物质损害→可联系教材知识不应承担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3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结合本案说明邻里之间应如何恰当处理邻里关系,考生可以调用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四认为,张三侵犯其隐私,生活不得安宁;张三认为,拍摄到的李四家模糊不清,且从未有窃探原告的意图,对方应予理解,不同意将可视门铃拆除或移位→可联系教材知识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者延伸。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关键词②:李四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教材知识出现纠纷时,应尽量寻求协商沟通,在协商不畅时,及时向社区反映,并积极配合社区的调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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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
高二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和座号,并将条形码粘贴在指定位置上。
2.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2B铅笔(按填涂样例)正确填涂;非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3.请按照题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答题,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保持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它的出台,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下列选项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 小明因偷税漏税被税务部门依法罚款 B. 李某与张某确立恋爱关系
C. 某市政府对当地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 D. 交警对王某违规停车开具罚单
2. 张某(16岁)和王某(20岁)是邻居,张某自幼丧父,跟随母亲生活,平时靠自己经营奶茶店维持生活。某日张某和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推倒,致使王某小腿骨折。对于该事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张某侵犯王某的生命权,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张某的母亲不是直接侵权人,不应该承担责任
③王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④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由其母亲作为监护人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A ②③ B. ①④ C. ③④ D. ①②
3.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体现了民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对于指导民事主体的行为、维护民事权利、保障民事交易的公平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原则主要包括: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信原则⑤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⑥绿色原则,对下列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对应序号排序正确的一组是( )
①李某将贴牌服装以正品服装卖给王某
②某餐饮公司因小红是女性,拒绝其求职应聘
③甲公司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④张某夫妇给女儿取名“北燕南飞”,去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A. ④①③⑤ B. ①④③⑤ C. ④③①⑤ D. ①③④⑤
4. 甲和乙是工友,乙因急需用钱,向甲借钱3000元,并把新购买的价值5000元的手机作为担保交给甲保管,约定两周内还款并取回手机。5天后,甲私自把手机借给了朋友丙,后丙又私自把手机以正常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并当场交付,两周后,乙在丁处发现并认出了自己的手机,并向甲和丁讨要手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对手机享有占有和处置的权利 B. 丙获得了手机的所有权
C. 丁获得了手机的所有权,并有权处置手机 D. 乙有权向丁要回手机
5. 《著作权法》规定一部电影的著作权通常属于制片人,但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都享有署名权,即有权在电影作品中标明自己的身份,并按照合同获得报酬。2024年2月10日,喜剧电影《热辣滚烫》在中国大陆正式上映,该电影由长影集团等单位联合出品,由贾玲执导并领衔主演,索尼影业购买了该片的全球发行权。该片讲述了一个宅家多年的女孩乐莹,在结识拳击教练昊坤后,克服内心的恐惧和外界的种种挑战,最终开启滚烫人生的故事。对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贾玲有生之年和死后50年
B. 贾玲在该作品中的署名权永远受保护,不受期限限制
C. 老师小张用手机录制了电影片段,用于课堂教学,构成侵权
D. 小华将电影海报中贾玲的头像照片设置为微信头像,侵犯了贾玲的肖像权
6. 2023年6月,女青年小丽打工期间,与小刚相识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小丽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小刚对此坚决反对,并多次扬言:小丽如不与他结婚,就杀死她一家。慑于小刚的威胁,2023年12月,小丽违心与小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小刚常因生活琐事对小丽大打出手,随着矛盾的加剧,小丽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丽和小刚的婚姻一开始就没有感情基础,婚姻无效
②结婚是人生一辈子的大事,男女双方都要慎重
③小刚常因生活琐事对小丽大打出手,应该受到刑罚处罚
④小丽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7. 2022年7月,徐某以某饭庄名义向某投资公司借款60万元发展生意,借期6个月。2023年4月,由于经营不善,仍未能偿还全部欠款。徐某便和投资公司续签了借款合同,约定2023年10月初偿还欠款共计53.6万余元。2023年10月中旬徐某仍未能偿还投资公司欠款。徐某便和妻子胡某商议,打算卖掉妻子名下的婚前房子偿还欠款,但是妻子不同意。下面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未经妻子同意,该借款属于个人债务
②徐某所欠53.6万元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徐某妻子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不需偿还欠款
④某投资公司若能证明徐某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可以向其妻子提出还款要求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8. 原告婷婷与被告阿明于2016年11月份经他人介绍相识,2017年1月15日,阿明给付婷婷订婚费用10000元。2017年2月20日双方登记结婚,阿明给婷婷彩礼110000元。并举行结婚仪式,2017年12月,双方生育一女。3年后,婷婷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为由,要求和阿明离婚,阿明同意离婚,但要求婷婷返还彩礼120000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法院可以支持离婚请求。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女儿的阿明可以随时去探望女儿
③离婚后,婷婷应该返还给阿明彩礼120000元
④离婚后,婷婷和阿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女儿的权利和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徐某因突然被用工单位辞退却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到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寻求帮助。初步调查案情并得知徐某有调解意愿后,该区劳动争议调解室及时介入进行庭前调解。该区劳动争议调解室成立于2023年底,是该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设立的“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开展庭前调解,能提高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的效率
②“工会+人社”仲裁调解模式,是劳动者维权的必经途径
③徐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④“工会+人社”的仲裁调解模式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最佳途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2022年,武某为李某装修某别墅样板间,装修完验收合格后,李某并未向武某支付全部工资款项,经武某多次催促还款后,李某尚欠武某工资4450元。2023年2月21日,经武某催促,李某向武某出具证明手续,明确表明李某尚欠武某工资款4450元,并约定即日起两个月内还清。但约定期限已过,李某仍未向武某支付工资款,故武某依法提起诉讼。关于这起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犯了武某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武某的权益因为诉讼时效问题有可能得不到实现
③武某提起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因为未经仲裁
④武某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11. 蔡某于2023年3月8日入职某文化科技公司,因怀孕期间身体不适于2023年5月5日、6日、8日请病假。文化科技公司于2023年5月8日以蔡某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蔡某的劳动关系。蔡某因异位妊娠于2023年5月12日至5月15日住院治疗并终止妊娠,共花费医疗费用13013.33元。蔡某在试用期期间,文化科技公司未正常为蔡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因病请假会影响其考核
②该文化科技公司侵犯了蔡某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③文化科技公司若要解除与蔡某的劳动关系,需证明蔡某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④蔡某的工资条可作为蔡某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③
12. 刘某饲养了一只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7岁的徐某跟随祖母王某在小区内玩耍,偶遇刘某牵引该犬出行。王某和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面部。徐某被家人送至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提起诉讼,请求刘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3万余元。针对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徐某和王某因逗犬存在过错,应适当减轻刘某的责任并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②刘某违规饲养烈性犬有严重主观过错,无权通过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
③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徐某需要对刘某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进行举证
④刘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某村将面积为17313.4平方米的基本农田用地承包给某文化传媒公司,用于建造游乐园。该公司先后建造旋转小火车、海盗船等游乐设施项目20余个。该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乡人民政府存在履行保护基本农田职责不到位的情形,遂以乡政府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依法履职,督促该公司及时拆除所有娱乐设施,完成基本农田复垦。对本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文化传媒公司破坏了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该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③该乡政府可以委托诉讼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④该乡政府没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高某原为某饲料公司销售经理,入职时与该公司签订《劳动保密协议》。高某离职时,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某饲料公司支付高某一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高某离职后一周内,又入职某生物科技公司,该生物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活动与某饲料公司基本相同后某饲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未经劳动仲裁程序,某饲料公司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进行规制,可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④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某饲料公司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法律援助受援人黎某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因为缺乏家庭关爱,他经常和一些问题少年混在一起。为了搞钱消费,他和同伙在某小区盗窃了一辆价值7000元的电动车,由同伙周某骑走销赃。案发后,黎某很快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他在家人规劝下主动投案,家长向车主赔偿了5000元,得到了车主的谅解,双方在派出所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检察机关采纳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本案的正确认识是( )
A. 作出免于起诉决定,旨在帮助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顺利回归社会
B. 只有经济困难的公民或未成年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无偿法律服务
C. 司法机关贯彻落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坚持疑罪从无
D. 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达成刑事和解就可免除加害人刑事责任
二、非选择题(共5个小题,总共55分)。
16. 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该公司基建处向本市的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便及时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了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并得到确认后,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后由于当地突发连日暴雨,山洪暴发,通往该厂的唯一通道被冲垮致使交通中断,建设水泥厂也及时将情况发函通知了食品厂,剩余的50吨水泥因此未能按时交付。导致食品厂大楼建设未能如期完成,造成损失10万元。食品公司遂将建设水泥厂告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谈谈该合同是否生效?建设水泥厂是否应当赔偿该食品公司的损失?
17. 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已有30余年,婚后有一儿一女,分别是长子甲和次女乙。2020年长子甲和小红结婚后育有一子小甲。次女乙也,嫁到了外地。2021年,他们家的旧房赶上拆迁,置换到4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另外补助了8万元的现金。房子都登记在户主王某的名下。2022年6月,长子甲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儿媳小红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的生活。2023年8月,丈夫王某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一下本案中财产该如何合理分配?
18. 《新华字典》的版权之争。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指出:驰名商标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墓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材料一 自1957年至今,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简称商务印书馆)连续出版《新华字典》通行版本至第11版,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数亿册,已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获得“最受欢迎的字典”吉尼斯世界纪录及“最畅销的书”吉尼斯世界纪录等多项荣誉。
你知道吗?出版社之间还曾因为《新华字典》发生过诉讼。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认为自己出版《新华字典》长达50多年,销售数亿册,并且最新一版在封面与装帧设计上风格独特,而被告出版的《实用新华字典》在名称和外观上与《新华字典》相似,被告的行为侵犯其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则否认指控,认为原告的《新华字典》并不是注册商标,大家都可以使用该名称,而且两者在外观上并不完全相同,读者可以区分。
(1)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原告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材料二 近日某网民发布的将起诉《新华字典》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网民指出:第12版《新华字典》第511页,对‘倭’字的解释只有一个‘古代称日本,将倭寇的历史罪恶就一笔勾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37备有营扬差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的行为。
(2)从法律的角度谈谈你对该网民行为的认识。
19. 甲公司经授权享有某贺岁档电影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网站向公众提供该电影的无障碍版的在线播放服务。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对该电影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诉讼中,乙公司称涉案无障碍电影由丙公司改编制作而成,且在片尾载明。适用于著作权法(2020修正)关于“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的规定。
注:无障碍电影是专门为了方便残障人士观看的经过加工的电影节目,即电影画面基础上添加配音、手语翻译及字幕。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法院是否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20. 张三、李四系同一小区前后楼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设施的情况下,张三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李四家的卧室和阳台。李四认为,张三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自家住宅,侵犯其隐私,生活不得安宁。张三认为,可视门铃感应距离仅3米,拍摄到的李四家模糊不清,且从未有窃探原告的意图,对方应予理解,不同意将可视门铃拆除或移位。后李四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今张三拆除可视门铃、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问题:
(1)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是否构成侵害邻居隐私权?
(2)张三是否应承担对李四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3)结合本案谈一下,邻里之间应如何恰当处理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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