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分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月考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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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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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福建省
地区(市) 龙岩市
地区(区县) 长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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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12
更新时间 2024-06-12
作者 学科网试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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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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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长汀一中分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月考政治试卷 考试范围:《法律与生活》第一、二单元;考试时间: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填写好自己的姓名、班级、考号等信息 2.请将答案正确填写在答题卡上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计48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情境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有( ) ①赵某因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被交警罚款二百元 ②张某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要求超市依法赔偿 ③李某在网上散布何某的谣言,给何某造成困扰 ④王某约张某周末去跑步健身,张某因琐事爽约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甲曾因酒驾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出狱后居住于某小区。乙因琐事与甲闹僵,在小区微信群中说:“A栋601室的甲曾是罪犯”。甲看到后非常气愤,把乙告到法院。本案中( ) ①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②乙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③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④甲请求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A. ①②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④ 3. 某日,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搭载5岁的孙子小林从家中出发至水果店购买水果,到达后,张某将电动车停放于水果店门口,但未将钥匙取下。期间,小林独自爬上该电动三轮车上玩耍,不慎启动三轮车,撞倒正在购买水果的王某,造成王某受伤。王某将小林及其法定代理人、看护人张某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林的侵权行为是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③张某与王某的受伤不存在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责任 ④王某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是提起诉讼的客观依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村民刘某多年前就到城里谋生。2020年刘某将自家一直闲置的农村自建房以每月1600元租给某农家乐,租期10年。最近,刘某打算回老家谋生,想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对自建房拥有使用和收益的用益物权 ②刘某每月获得收益是基于其自建房的质押 ③自建房的宅基地刘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 ④刘某出租住宅后要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甲和乙在恋爱期间买房子准备结婚。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此后,甲和乙发生矛盾,甲向乙提出分手。乙认为自己和甲恋爱多年就这样分手很不平衡,于是趁甲出国学习期间把该房屋卖给了丙,并骗丙说该房屋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等到办理的时候再登记在丙的名下。由此可见( ) A. 只要付了钱并签订购房合同就已经获得不动产所有权 B. 该房屋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C. 甲对于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D. 丙属于善意取得第三人,能够取得该房子所有权 6. 2023年12月28日,王某到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上午10点10分,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11点,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2点,该4S店销售员李某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一出店门,就撞上一辆货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车所有权尚未转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所有权属于王某,王某可以走保险程序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2024年3月1日,王某在手机专卖店看中了一款标价8000元手机,王某给客服发信息“我要购买某款手机,需要赠送一个支架,货到付款”,客服回复“可以赠送支架,但我们需要到款发货”,3月2日,王某微信支付8000元,客服表示当天可安排发货。据此判断( ) ①客服的信息回复是新要约 ②合同成立时间是3月1日 ③王某的微信支付行为是承诺 ④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口头合同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某科技公司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在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以数字藏品形式出售李某作的数幅画作。协商无果后,李某将其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画作的保护期为李某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李某画作保护期届满后,署名权和修改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③该公司侵犯了李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和发表权 ④李某画作的保护期届满,上述作品任何人都可免费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张某以600元收购了李某的木料,并当场支付了300元,约定第二天将木料拉走并付清余款。当晚山洪暴发,将李某院内的木料冲走。第二天,张某要求拉走木料,李某告知,木料是你存放在我这里的,已被洪水冲走,与我无关。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双方买卖的木料因山洪暴发而灭失,但木料所有权应归张某 ②双方虽然进行交易但并未交付,财产风险损失应由李某承担 ③张某和李某虽然就财产转让达成协议,木料所有权仍归李某 ④山洪暴发属于法定免责情形,故李某不应承担木料损失风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快递公司员工张某在派件过程中撞伤了林某,为陪林某就医,经收件人吴某同意,张某将快递放置于小区快递驿站,结果该快递被王某误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误拿快递存在过错,应对吴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②在张某撞伤林某民事法律关系中,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张某撞伤林某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应赔偿林某的损失 ④当快递到达驿站时,快递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收件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2024年1月10日晚上,小吴在小区散步,突然被到处乱跑狗(小李所有)咬伤,造成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2000元的损失。对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吴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③本案符合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小李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李先生利用某软件,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幅AI图片,随后将图片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并注明“AI绘画”等标签。之后,刘女士去除这张图片的署名水印,用作自己诗文的配图,并在网上发布。为此,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案例中( ) ①刘女士未经许可使用图片,侵害了李先生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刘女士发布的主要是原创诗文,涉案图片仅为背景,故不存在侵权 ③该图片由AI软件自动生成,不属于人类的智力成果,不受法律保护 ④刘女士去除图片中的水印,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李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李甲,婚后,李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20年,王某去世,李甲远在国外工作很少回来,李某一个人生活,便与其侄子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李乙对李某进行赡养,去世后房产全部赠与李乙。2023年6月,李某去世。李甲、李乙就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甲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该房产 ②李乙可根据遗赠扶养协议进行遗产继承 ③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傅某和黎某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8月傅某在当地一医院拔牙后,连续多天出血不止,妻子黎某才知晓傅某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血友病A型,且未治愈。于是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其与傅某离婚。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不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②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傅某与黎某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法院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③④ D. ②④ 15. 温馨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②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判决离婚时无需双方都同意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所得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赵某与妻子张某因感情破裂离婚,约定将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一年后,张某因经营业务急需资金,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将其中100万元售房款给了前夫赵某。小赵得知此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返还100万元售房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出售该房屋之前,应该征得小赵本人同意 ②房屋归属虽有约定,但小赵并未获得其所有权 ③小赵作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有权提起诉讼 ④赵某违约接受100万元房款,法院应判其退还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4大题,共52分。) 17.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9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公安局塘前派出所所长柯佳勇和两名消防员陈祖严、胡旭东在抗洪抢险中不幸牺牲。中共福州市委追授柯佳勇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福州市公安局已申报追授柯佳勇同志公安英雄模范称号。国家消防救援局追记陈祖严一等功、追记胡旭东一等功。2023年9月7日,接到网民举报,有网民在陈祖严妻子发布的悼念视频中发布多条侮辱烈士及遗孀言论。经查,发布不当言论者为曹某。2023年9月20日,永济市公安局卿头派出所将曹某抓获归案。曹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永济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网警提醒:尊重英烈,对诋毁英烈者坚决说“不”,既是尊重一个个鲜活的、可敬的逝者,更是在尊重我们自己,照亮人性中最善良的那束光。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希望的民族更不能放任诋毁英雄。时代不可缺崇高,历史不能断血脉。让英烈们的英名万古流芳,保护英烈应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价值自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行为,我们绝不允许!必将绳之以法!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公安机关处罚曹某的合理性和社会意义。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5月21日,王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王某以120万元向刘某购买位于某市某镇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王某于合同签订之日向刘某支付定金3万元;刘某、王某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成交价2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责任方应据实赔偿。同日,王某向刘某交付定金3万元。然而,合同签订后,刘某未将房屋交付王某,而是与不知情的丁某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21年1月15日,案涉房屋登记在丁某名下。三方就案涉房屋发生争议,王某将刘某、丁某诉至法院。审理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丁某所有;刘某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子女签署“不赡养父母”协议 法院:法定赡养义务不可免 李某(妻子)与张某(丈夫)系夫妻,两人共生育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均外嫁。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和次子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因已去世的丈夫张某生前由长子赡养,故妻子李某由次子赡养。生活起居、医病及以后各种事情均由次子承担,长子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自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对李某不尽赡养义务,女儿们长期在外极少探望。2022年8月,原告李某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四名被告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3518.3元(2022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73.2元)。尊重原告李某意愿,判决李某跟随次子生活,其余三名被告在给付赡养费的同时,应定期前往李某居住处看望,四个子女均服判息诉。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理事由。 20.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高二(7)班同学围绕与“家庭与婚姻”相关的两则案例进行深入课堂讨论。 材料一 某村女青年李珍(19岁)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其嫁给邻村个体户陈林。李珍本人不同意该婚事,但其父母威胁道:“如果你不嫁给陈林,便赶你出家门。”李珍无奈,只得应允。2023年5月,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李家收取陈家彩礼1万元。婚后不久,李珍发现陈林性情暴躁,有赌博恶习,且经常打骂李珍。李珍万般无奈,提出与陈林离婚,李家与陈家均不同意,李珍遂离家出走。 (1)同学们认为:李珍与陈林的婚姻缺少法律的保护。请你对这一观点进行论证。 ◆“子欲养,亲不待” 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2)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00字左右。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汀一中分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月考政治试卷 考试范围:《法律与生活》第一、二单元;考试时间: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填写好自己的姓名、班级、考号等信息 2.请将答案正确填写在答题卡上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计48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情境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有( ) ①赵某因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被交警罚款二百元 ②张某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要求超市依法赔偿 ③李某在网上散布何某的谣言,给何某造成困扰 ④王某约张某周末去跑步健身,张某因琐事爽约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赵某因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被交警罚款二百元,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错误。 ②: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张某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要求超市依法赔偿,涉及张某与超市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②正确。 ③:李某在网上散布何某的谣言,给何某造成困扰,涉及两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③正确。 ④:王某约张某周末去跑步健身,张某因琐事爽约,不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 甲曾因酒驾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出狱后居住于某小区。乙因琐事与甲闹僵,在小区微信群中说:“A栋601室的甲曾是罪犯”。甲看到后非常气愤,把乙告到法院。本案中( ) ①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②乙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③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④甲请求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A. ①②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名誉一般指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对自己的名誉享有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乙在小区微信群中说:“A栋601室的甲曾是罪犯”,侵犯了甲的隐私权,不是名誉权,故①项错误。 ②,乙在小区微信群中说:“A栋601室的甲曾是罪犯”,侵犯了甲的隐私权,故②项正确。 ③:乙在小区微信群中说:“A栋601室的甲曾是罪犯”,侵犯了甲的隐私权,而不是姓名权,故③项错误。 ④:甲请求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故④项正确。 故本题选C 3. 某日,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搭载5岁的孙子小林从家中出发至水果店购买水果,到达后,张某将电动车停放于水果店门口,但未将钥匙取下。期间,小林独自爬上该电动三轮车上玩耍,不慎启动三轮车,撞倒正在购买水果的王某,造成王某受伤。王某将小林及其法定代理人、看护人张某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林的侵权行为是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③张某与王某的受伤不存在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责任 ④王某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是提起诉讼的客观依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小林5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①正确。 ④: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等,王某受伤表明健康权受到侵害,所以可以说王某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是提起诉讼的客观依据,故④正确。 ②:材料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不是行为,故②排除。 ③:在本案中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监护人存在过错,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③排除。 故本题选B。 4. 村民刘某多年前就到城里谋生。2020年刘某将自家一直闲置的农村自建房以每月1600元租给某农家乐,租期10年。最近,刘某打算回老家谋生,想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对自建房拥有使用和收益的用益物权 ②刘某每月获得收益是基于其自建房的质押 ③自建房的宅基地刘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 ④刘某出租住宅后要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刘某对自建房拥有所有权,①错误。 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自建房属于不动产,且每月获得1600元是刘某租给某农家乐获得的,属于租赁合同而不是质押,②错误。 ③④:自建房的宅基地刘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刘某出租住宅后要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 甲和乙在恋爱期间买房子准备结婚。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此后,甲和乙发生矛盾,甲向乙提出分手。乙认为自己和甲恋爱多年就这样分手很不平衡,于是趁甲出国学习期间把该房屋卖给了丙,并骗丙说该房屋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等到办理的时候再登记在丙的名下。由此可见( ) A. 只要付了钱并签订购房合同就已经获得不动产所有权 B. 该房屋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C. 甲对于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D. 丙属于善意取得第三人,能够取得该房子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详解】A: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办理登记,A不选。 B:该房屋是甲在婚前全款购买,属于甲的个人财产,B不选。 C:甲在婚前全款购买该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甲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C入选。 D: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享有的物权,处分该不动产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本案中,乙趁甲出国学习期间把该房屋卖给了丙,并骗丙说该房屋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等到办理的时候再登记在丙的名下,可见,该处分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丙不能取得该房子所有权,D错误。 故本题选C。 6. 2023年12月28日,王某到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上午10点10分,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11点,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2点,该4S店销售员李某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一出店门,就撞上一辆货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车所有权尚未转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所有权属于王某,王某可以走保险程序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②: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车辆属于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车辆发生事故时,虽然办理了所有手续,但该车依然由4S店的销售员李某驾驶,车辆的所有权并未实际到达王某手中。因此,合同并未履行完毕,该车所有权尚未转移,①正确,②错误。 ③④: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该车所有权还不属于王某,因此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③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 2024年3月1日,王某在手机专卖店看中了一款标价8000元手机,王某给客服发信息“我要购买某款手机,需要赠送一个支架,货到付款”,客服回复“可以赠送支架,但我们需要到款发货”,3月2日,王某微信支付8000元,客服表示当天可安排发货。据此判断( ) ①客服的信息回复是新要约 ②合同成立的时间是3月1日 ③王某的微信支付行为是承诺 ④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口头合同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客服的回复对要约有实质性改变,是新要约,故①符合题意。 ②:3月2日,该手机专卖店收到汇款,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时间是3月2日,故②排除。 ③:王某的微信支付行为表示同意款到交货,所以是承诺,故③符合题意。 ④:数据电传属于书面合同的形式,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B。 8. 某科技公司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在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以数字藏品形式出售李某作的数幅画作。协商无果后,李某将其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画作的保护期为李某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李某画作保护期届满后,署名权和修改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③该公司侵犯了李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和发表权 ④李某画作的保护期届满,上述作品任何人都可免费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因此,李某画作的保护期为李某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①说法正确。 ②: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说法错误。 ③:该公司未经李某同意出售其画作侵犯了李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但李某的画作并未被修改,也未被发表,③不符合题意。 ④:李某画作的保护期届满,上述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9. 张某以600元收购了李某的木料,并当场支付了300元,约定第二天将木料拉走并付清余款。当晚山洪暴发,将李某院内的木料冲走。第二天,张某要求拉走木料,李某告知,木料是你存放在我这里的,已被洪水冲走,与我无关。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双方买卖的木料因山洪暴发而灭失,但木料所有权应归张某 ②双方虽然进行交易但并未交付,财产风险损失应由李某承担 ③张某和李某虽然就财产转让达成协议,木料所有权仍归李某 ④山洪暴发属于法定免责情形,故李某不应承担木料损失风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③: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交付。材料中张某以600元收购了李某的木料,并当场支付了300元,约定第二天将木料拉走并付清余款。因此木料尚未交付给张某,因此所有权仍归李某所有,①不符合题意,③符合题意。 ②:在买卖合同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木料尚未交付给张某,其风险损失应由李某承担,②符合题意。 ④:山洪暴发虽然属于法定免责情形,但不是不承担损失风险,而是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0. 快递公司员工张某在派件过程中撞伤了林某,为陪林某就医,经收件人吴某同意,张某将快递放置于小区快递驿站,结果该快递被王某误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误拿快递存在过错,应对吴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②在张某撞伤林某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张某撞伤林某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应赔偿林某的损失 ④当快递到达驿站时,快递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收件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王某误拿快递存在过错,应对吴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在张某撞伤林某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客体是人身利益,②正确。 ③:张某撞伤林某适用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③不选。 ④: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当快递到达驿站时,快递并没有完成交付,故快递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收件人,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1. 2024年1月10日晚上,小吴在小区散步,突然被到处乱跑的狗(小李所有)咬伤,造成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2000元的损失。对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吴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③本案符合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小李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小李饲养的小狗,到处乱跑并突然咬伤了在小区散步的小吴,为此,小李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①③符合题意。 ②:材料中看不出小吴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故②排除。 ④:材料强调的是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题目没有涉及合同,与违约责任无关,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2. 李先生利用某软件,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幅AI图片,随后将图片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并注明“AI绘画”等标签。之后,刘女士去除这张图片的署名水印,用作自己诗文的配图,并在网上发布。为此,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案例中( ) ①刘女士未经许可使用图片,侵害了李先生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刘女士发布的主要是原创诗文,涉案图片仅为背景,故不存在侵权 ③该图片由AI软件自动生成,不属于人类的智力成果,不受法律保护 ④刘女士去除图片中的水印,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属于李先生,刘女士未经许可,用作自己诗文的配图,并在网上发布,侵害了李先生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①正确。 ②: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属于李先生,刘女士使用该图作为自己原创诗文的背景配图,需要经过李先生的同意,未经同意则侵害李先生的著作权,②不选。 ③:该图片由AI软件自动生成,但在图片生成过程中,李先生投入了智力劳动,故该图片属于人类的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③不选。 ④:李先生对涉案图片由著作权,刘女士未经许可去除图片的署名水印,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 李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李甲,婚后,李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20年,王某去世,李甲远在国外工作很少回来,李某一个人生活,便与其侄子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李乙对李某进行赡养,去世后房产全部赠与李乙。2023年6月,李某去世。李甲、李乙就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甲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该房产 ②李乙可根据遗赠扶养协议进行遗产继承 ③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③:婚后,李某购买一套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有王某的一半。王某去世属于她的那部分房产应分给李某及李甲,故李某拥有房产的四分之三,李甲拥有房产的四分之一,李甲可以继承该房产,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部分无效,①不选,③入选。 ②:李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其可以根据该协议获得其应有的部分房产,但遗赠不是继承,②不选。 ④:李某与其侄子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李乙对李某进行赡养,去世后房产全部赠与李乙,由此可见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4. 傅某和黎某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8月傅某在当地一医院拔牙后,连续多天出血不止,妻子黎某才知晓傅某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血友病A型,且未治愈。于是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其与傅某离婚。据此以下说法正确是( ) ①法院不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②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傅某与黎某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法院会支持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③④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④:根据民法典,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傅某在婚前已知晓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如实告知对方,且未治愈,因此,傅某与黎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需起诉离婚,①②符合题意,④排除。 ③:无效婚姻,指的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形式。傅某与黎某符合结婚条件,两人婚姻属于有效婚姻,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5. 温馨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②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判决离婚时无需双方都同意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所得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①不选。 ②: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而不是均等,②不选。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判决离婚时无需双方都同意,③正确。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所得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 赵某与妻子张某因感情破裂离婚,约定将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一年后,张某因经营业务急需资金,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将其中100万元售房款给了前夫赵某。小赵得知此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返还100万元售房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出售该房屋之前,应该征得小赵本人同意 ②房屋归属虽有约定,但小赵并未获得其所有权 ③小赵作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有权提起诉讼 ④赵某违约接受100万元房款,法院应判其退还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张某与赵某离婚时约定将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因此,张某出售该房屋之前,应该征得小赵本人同意,①正确。 ②:张某与赵某虽约定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但目前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没有过户给小赵,因此小赵并未实际获得其所有权,②正确。 ③:小赵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③错误。 ④:小赵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张某返还100万元售房款,法院应判张某退还,此案并未涉及赵某接受100万元是否违约的问题,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4大题,共52分。) 17.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9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公安局塘前派出所所长柯佳勇和两名消防员陈祖严、胡旭东在抗洪抢险中不幸牺牲。中共福州市委追授柯佳勇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福州市公安局已申报追授柯佳勇同志公安英雄模范称号。国家消防救援局追记陈祖严一等功、追记胡旭东一等功。2023年9月7日,接到网民举报,有网民在陈祖严妻子发布的悼念视频中发布多条侮辱烈士及遗孀言论。经查,发布不当言论者为曹某。2023年9月20日,永济市公安局卿头派出所将曹某抓获归案。曹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永济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网警提醒:尊重英烈,对诋毁英烈者坚决说“不”,既是尊重一个个鲜活的、可敬的逝者,更是在尊重我们自己,照亮人性中最善良的那束光。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希望的民族更不能放任诋毁英雄。时代不可缺崇高,历史不能断血脉。让英烈们的英名万古流芳,保护英烈应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价值自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行为,我们绝不允许!必将绳之以法!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公安机关处罚曹某的合理性和社会意义。 【答案】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曹某诋毁英雄烈士,不仅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③公安机关处罚曹某的行为才能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英烈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引导全民尊法守法,引领社会尊崇英烈风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侵害烈士名誉权案件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注意作答分析公安机关处罚曹某的合理性和社会意义,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诋毁英烈及其家属,侵犯了相关民事权利→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典中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分析; 关键词②:有网民在陈祖严妻子发布的悼念视频中发布多条侮辱烈士及遗孀言论,引起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可联系教材知识说明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侵害烈士名誉,给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社会公众的民族情感,具有违法性,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永济市公安局卿头派出所将曹某抓获归案,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可联系教材知识回答公安机关处罚曹某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5月21日,王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王某以120万元向刘某购买位于某市某镇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王某于合同签订之日向刘某支付定金3万元;刘某、王某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成交价2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责任方应据实赔偿。同日,王某向刘某交付定金3万元。然而,合同签订后,刘某未将房屋交付王某,而是与不知情的丁某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21年1月15日,案涉房屋登记在丁某名下。三方就案涉房屋发生争议,王某将刘某、丁某诉至法院。审理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丁某所有;刘某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答案】 ①案涉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本案中不知情的丁某依法将案涉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王某和刘某的合同纠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本案中王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刘某不遵循诚信原则,一房两卖,违反了合同义务,致王某受损。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刘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买卖纠纷  考点考查: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案涉房屋为什么归丁某所有,刘某为什么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调用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案涉房屋登记在丁某名下→可联系案涉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关键词②:王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联系是有效合同,刘某不遵循诚信原则,一房两卖,违反了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子女签署“不赡养父母”协议 法院:法定赡养义务不可免 李某(妻子)与张某(丈夫)系夫妻,两人共生育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均外嫁。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和次子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因已去世的丈夫张某生前由长子赡养,故妻子李某由次子赡养。生活起居、医病及以后各种事情均由次子承担,长子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自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对李某不尽赡养义务,女儿们长期在外极少探望。2022年8月,原告李某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四名被告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3518.3元(2022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73.2元)。尊重原告李某意愿,判决李某跟随次子生活,其余三名被告在给付赡养费的同时,应定期前往李某居住处看望,四个子女均服判息诉。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理事由。 【答案】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尊重父母意愿,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②本案中,长子和次子之间的赡养父母协议,不能免除其法定赡养义务。四个子女均有法定赡养义务,李某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原告李某自愿跟随其次子生活,次子未表示反对,对原告李某要求跟随次子生活的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不赡养父母”协议 考点考查:敬老是义务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敬老是义务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自丈夫张某去世后,长子对李某不尽赡养义务,女儿们长期在外极少探望→可联系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关键词②:长子和次子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因已去世的丈夫张某生前由长子赡养,故妻子李某由次子赡养→可联系长子和次子之间的赡养父母协议,不能免除其法定赡养义务,四个子女均有法定赡养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知识与材料的有机结合。 20.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高二(7)班同学围绕与“家庭与婚姻”相关的两则案例进行深入课堂讨论。 材料一 某村女青年李珍(19岁)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其嫁给邻村个体户陈林。李珍本人不同意该婚事,但其父母威胁道:“如果你不嫁给陈林,便赶你出家门。”李珍无奈,只得应允。2023年5月,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李家收取陈家彩礼1万元。婚后不久,李珍发现陈林性情暴躁,有赌博恶习,且经常打骂李珍。李珍万般无奈,提出与陈林离婚,李家与陈家均不同意,李珍遂离家出走。 (1)同学们认为:李珍与陈林的婚姻缺少法律的保护。请你对这一观点进行论证。 ◆“子欲养,亲不待” 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00字左右。 【答案】(1) 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本案中李珍是在其父母的威胁逼迫下与陈林结婚,违背了“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要求。 ②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案中李珍的年龄只有19周岁,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 ③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本案中李珍与陈林只是在父母的操办下,宣布结婚成为夫妻,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婚姻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 言之有理即可。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婚姻、亲情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李珍与陈林的婚姻缺少法律保护的原因”,需要调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珍在其父母的威胁逼迫下与陈林结婚→可联系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关键词②:李珍的年龄只有19周岁→可联系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关键词③: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可联系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本题是开放试题,要求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来表述。只要符合题意,言之有理即可。参考角度:“家和万事兴”等相关知识。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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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福建省长汀县第一中学分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月考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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