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2夫妻地位平等 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单选题
1.2020年6月,李某与林某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有存款200万元,并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结婚后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婚后李某以其全部存款进行投资创业,因经营有方,公司资产不断地增长。2022年3月,林某舅舅因病去世,留下遗嘱指定将其名下的房子赠予林某。2023年11月,李某与林某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此时李某公司资产已增值到600万元。忽略其他条件不计,以下关于李某和林某的财产分配方式合理的是( )
①李某婚前购买的房子归李某个人所有
②林某获得遗赠的房子归林某个人所有
③李某公司资产应平均分配
④李某婚前存款归李某个人所有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2.欧阳老先生早年与原配育有欧阳亮和欧阳珍两个子女,后因丧偶,与夏侯女士再婚,又生育一子夏侯明。老人家庭和睦,三个子女都极尽孝道。2022年,欧阳先生和夏侯女士因车祸同时去世,留下夫妻共同财产300万人民币和房产三套(等值)。另外,欧阳先生和原配在外地有一套房产出售获900万元人民币。如果仅有三兄妹为财产继承人,那么,下列对三人财产继承份额分析正确的是( )
①欧阳亮和夏侯明每人分得房产一套和人民币300万元
②三兄妹对于上述所有财产拥有共同继承权利
③欧阳亮和欧阳珍每人各继承现金财产450万元和一套房产
④夏侯明共继承现金财产300万元和一套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魏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上海工作生活并结婚成家。后来其住在河北老家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母亲和在外打工的妹妹。魏某打算把母亲接到上海照顾,将父亲留下的房产变卖并将收益给母亲。通过法律咨询得知,处理父亲遗留房产需要征得他母亲、妹妹和妻子的同意。在本案中( )
①魏某母亲和妹妹都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魏某从房产中继承的部分应是魏某与妻子的共同财产
③魏某尽了主要赡养母亲的义务,有权处理房产变卖所得
④房产变卖收益归母亲体现了民法典和传统美德的要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阿强与阿琴结婚后,阿琴注册一个直播账号,售卖时尚服装。由于经营良好,收益颇丰。因夫妻感情破裂,2021年2月,阿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主要就该直播账号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存在分歧。对于该离婚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裁判离婚应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
②判决离婚生效后,在三十日冷静期后可自动离婚
③阿琴注册的直播账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离婚时可以分割
④该直播账号由阿琴申请且与其本人有密切关系,因此阿强无权参与财产收益分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王某生育一子,张某以自己工资收入可以养家为由,强迫王某放弃工作,不允许她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王某在全职带孩子一年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儿子跟随王某生活。据此推断( )
①张某离婚后仍要承担抚养、教育儿子的义务
②张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
④王某婚后自由参加工作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6.甲乙离婚后,12岁的儿子丙随乙生活。甲一直希望探望丙,但遭乙无故拒绝。离婚后第二年甲患重病去世,留下遗书一封,载明将唯一房产和80万元存款给丙,将生前收藏书画给乙。据此可知( )
①甲对丙的抚养义务,因离婚而解除
②乙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身份权
③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
④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不可单独处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郭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2岁),居住于共同购买的某小区306室,不久郭某因病去世,郭某父母称,郭某生前留下自书遗嘱,明确将306室赠予他们。关于郭某自书遗嘱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郭某的赠予行为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房屋归郭父母所有
③郭某无权处分306室属于李某的份额
④未给儿子留下足够份额的做法不合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考虑特殊情况,以下请求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A.某公司在送货途中因车辆故障无法及时按约送达,请求免除其违约责任
B.小学生张某在综合素质报告中“家长姓名”一栏写的是继父名字,亲爸以名誉权受侵害,起诉妻子及学校至法院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9.张某婚前用10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李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80万元。此套房屋婚后每月出租4000元。婚后张某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作品创作,稿费收入2万元。李某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某所有。以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80万
②张某婚前房产婚后每月租金的4000元
③张某稿费2万元
④李某母亲留下的房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0.张某与妻子王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女儿随王某生活,张某一次性支付20万元抚育补偿款。张某的母亲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于两人离婚冷静期离世并留下一套房产。离婚后张某一直未支付抚育补偿款。王某因抚育补偿款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将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在离婚冷静期满后自动解除
B.王某作为张某的配偶,可以继承张某母亲留下的房产
C.张某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属于张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D.张某支付抚育补偿款后,才可享有对女儿探望的权利
11.小王和小李于2020年结婚,结婚后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两人达成口头约定,这套房子归小王所有。2021年,小李因交通事故获得人身损害赔偿20万元。2023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申请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了纠纷。你认为正确的财产分割应该是( )
①200万元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200万元房产属于小王个人财产
③20万元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20万元赔偿金属于小李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小亮与小美结婚三年,育有一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小美不幸受重伤,获得伤残赔偿金20万元。小亮用妻子的赔偿金10万元偿还了婚后所欠的赌债。小美得知后十分气愤,两人争吵不断,于是小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关于这一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美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②小亮所欠赌债应由其个人承担,小美无须承担
③伤残赔偿金属于婚后所得,应由双方共同处置
④若离婚后小亮未取得抚养权,但仍然可以探望孩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老李是一名作家,一直和老伴老苗在乡下生活。2020年10月,他担心自己未来可能会患老年痴呆,便亲自书写了一份书面遗嘱,内容是本月完成的专著(还未取得收益)的收益完全由大儿子继承。同年11月,老李突发疾病住院,想到小儿子还未成家,便将口头嘱托交代给主治医生王大夫,内容是专著收益全部归小儿子,请求他代为转达,不久后老李去世。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遗嘱应该以最后一份口头遗嘱为准
②老李生前的专著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自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④死者生前可以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甲乙婚后共同经营一个由乙注册的抖音账号,用于直播带货,现有粉丝10万余人。后因感情破裂,甲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就抖音账号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存在分歧。对于该离婚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在三十日冷静期后判决离婚
②合法经营的抖音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③该抖音账号由乙注册,属于乙的个人则产,离婚时不可分割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抖音号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5.阿国(男)与阿香(女)于2007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21年9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届满,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一套自建楼房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婚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2022年7月,阿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案涉楼房系婚前所建,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是其在离婚时赠与阿香的,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将楼房确定归其所有。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国的要求若得到阿香同意,阿国可以获取房屋所有权
②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具有约束力,阿国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法院不应再受理阿国的起诉
④涉案楼房为婚前所建,不因约定而改变房子的属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张某与李某于2018年4月离婚后,5岁的儿子小张随父亲张某生活。李某和孤儿王某再婚后,生育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2年12月突遇车祸,李某和王某当场死亡,留下烧烤店店铺和经营所得180万元,两人生前均未订立遗嘱。对此( )
①小米可以继承60万元以及店铺的部分
②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
③小张可以继承30万元以及店铺的部分
④李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张某的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主观题
17.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覃某系被告刘某的妻子。刘某自己向陈某借款3万元,并与其签订了借条。2024年3月,原告陈某诉至县法院,要求刘某及其妻覃某对这笔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并提供一份刘某与其妻覃某同签字的借条作为证据。县法院接收到材料后,将案件委派至镇矛盾调处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前,覃某向承办法官表示欠条签订时自己并未在场签字,该借条系其丈夫刘某冒用其名字签订的,经承办法官询问,陈某及刘某对此事均表示认可。且经查明,陈某借款给刘某时,借款均转账至刘某指定的他人账户中。但陈某认为该笔债务发生在刘某及覃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覃某作为刘某的妻子对此应当知情,并坚持要求覃某一同承担欠款的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假如你是本案的承办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给出判决意见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男)与被告(女)原系夫妻,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离婚后,原告发现在与被告婚姻存续期以自己名义开户的活期存折中有40万元在离婚前被取走,取款人却不是自己。但原告认为取款人应该是被告,因为被告能够拿到该存折并知道存折密码。其间,原告与被告的家庭并没有大宗用款,40万元存款在协议离婚时未作分割。后原告找到被告要求被告返还该40万元,但被告拒不承认是自己取走了该款(后调取银行取款签名,系被告笔迹)。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40万元。
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说明法庭会如何判决并给出理由。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忻某(男)与纪某(女)再婚重组家庭,两人一起生活在忻某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里。婚后,忻某不满纪某经常与同学聚会,便要求其辞职在家,不得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矛盾不断,忻某甚至大打出手,纪某深感痛苦,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料,开庭当日忻某遇难,留下婚后50万元存款。事后,忻某26岁的女儿忻容和纪某就忻某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
如果纪某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问题,假设你是法官,你如何分配忻某的遗产?
20.魏某婚后与大学同学姜某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权。一年后魏某因无端限制妻子王某的人身自由,并辱骂、殴打王某,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随后,魏某擅自将其持有的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股权作价10万元转让给李某。李某在明知魏某和王某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王某获悉后,将魏某和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运用夫妻间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21.张某与李某结婚后住在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中,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婚后两年,他们经营的服装店盈利100万元,并生下双胞胎女儿。女儿满周岁时,李某请丈夫雇个保姆照看孩子,自己去经营服装店,张某坚决反对,要求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双方为此经常争吵,直至感情破裂,最终协议离婚。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从“夫妻间人身关系”的角度看,张某的要求有何过错?
(2)张某与李某离婚后,本案中的财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C
【详解】①: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婚后房产证加名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李某在结婚后把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因此,应为夫妻共有财产,①错误。
②: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林某舅舅因病去世,留下遗嘱指定将其名下的房子赠予林某。林某获得的房子属于林某个人所有,②正确。
③:婚前投资的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前李某有存款200万元,婚后李某以其全部存款进行投资创业,可见,这部分属于李某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平均分配,③错误。
④:李某婚前存款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归李某个人所有,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D
【详解】①③④:欧阳老先生和原配的房产价值900万元,欧阳老先生和原配各占450万元。原配的450万元,由欧阳老先生、欧阳亮和欧阳珍均分继承,各得150万元。所以欧阳先生在这房产的份额为600万,由三兄妹均分,每人分得200万元。欧阳老先生和夏侯女士因车祸同时去世,夫妻共同财产300万人民币和房产三套(等值)由三个子女平分,每人100万元,每人一套房子。所以欧阳亮和欧阳珍各分得450万元和一套房产,夏侯明300万元和一套房产。①不符合题意,③④符合题意。
②:三子女对于欧阳老先生的财产,有平等共同继承的权利,但是对于欧阳老先生前妻的遗产继承,则只适用于欧阳亮和欧阳珍,②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A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魏某父亲留下的房产,魏某、魏某母亲和妹妹都有继承权,且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①正确。
②: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魏某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指定魏某继承的部分归魏某个人所有,故张某从其父亲留下的房产中继承的部分是张某与妻子的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在法定继承中,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与魏某是否尽赡养义务无关,且房产还有属于母亲和妹妹的份额,魏某无权私自处分该房产,③排除。
④:房屋变卖收益的一半归魏某母亲,另一半才是魏某父亲留下的遗产,应当由魏某、魏某母亲和妹妹均分,魏某将房产变卖收益归母亲是为了尽孝道,体现了传统美德的要求,而不是民法典的要求,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B
【详解】①②:该离婚案属于裁判离婚,不属于协议离婚,故应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不需要经过三十日冷静期,①符合题意,②排除。
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③符合题意。
④:该账号及收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阿强有权参与其财产收益分割,④错误。
故本题选B。
5.C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应尽的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张某离婚后仍然需要履行抚养、教育儿子的义务,故①符合题意。
②:张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故②表述错误。
③:张某在离婚冷静期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离婚冷静期夫妻关系还是存续的,故③表述错误。
④:我国法律强调夫妻关系平等,包括人身关系平等和财产关系平等,王某婚后有工作、社交的自由,王某婚后自由参加工作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6.C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丙未成年,甲对丙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①错误。
②: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属于身份权的内容,乙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身份权,②正确。
③:根据甲的遗嘱,甲去世后,乙可获得其收藏的书画的所有权,但因二人已无夫妻关系,因此这属于遗赠而非继承,③错误。
④:根据甲的遗嘱,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因为丙12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可以单独处置其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D
【详解】①:遗赠是把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郭某的赠予行为是遗嘱继承而不是遗赠,①错误。
②③: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郭某无权处分属于李某的份额,该房屋不能全归郭父母所有,②错误,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配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郭某未给儿子留下足够份额的做法不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C
【详解】C: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协议,符合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有效,乙依照协议约定主张的请求权应得到支持。C符合题意。
A: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公司在送货途中因车辆故障无法及时按约送达”不适用于不可抗力,A不符合题意。
B: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张某在综合素质报告中‘家长姓名’一栏写的是继父名字”没有侵害亲爸的名誉权,B不符合题意。
D:甲将听说的消息告诉乙,这是一个语言交流行为,没有约定,属于好意实惠,而在高风险交易中,乙从事证券交易造成的损害,甲主观上没有过失,认定为纯经济上的损失,是无须承担责任的,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9.B
【详解】①: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升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①不符合题意。
②:婚前房租,婚后进行出租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李某母亲留下的房产是在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0.C
【详解】C:张某的母亲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于两人离婚冷静期离世并留下一套房产,此时,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因此张某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属于张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C符合题意。
A: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在离婚冷静期满后不会自动解除,A说法错误,排除。
B:王某并不是张某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张某母亲留下的房产,但其作为张某的配偶,对于张某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可以视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B不符合题意。
D:离婚后张某享有对女儿探望的权利,妻子王某有协助的义务,不能因张某是否支付抚育补偿款来决定能不能享有探望女儿的权利,D说法错误,排除。
故本题选C。
11.B
【详解】①②:200万元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与登记在谁名下无关,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①正确,②错误。
③④: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20万元赔偿金属于小李个人财产,④正确,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2.D
【详解】②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正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小亮所欠赌债应由其个人承担,小美无须承担;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若离婚后小亮未取得抚养权,仍然可以探望孩子,②④符合题意。
①: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仅适用于协议离婚,①说法错误。
③: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交通事故中小美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共同处置,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13.C
【详解】①: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老李的立口头遗嘱时只有王大夫在,故该口头遗嘱无效,故①表述错误。
②:老李与老伴老苗是夫妻,且夫妻关系在老李生前是存续的,故老李的写作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②表述正确。
③: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属不需要见证人,故③表述错误。
④: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故④表述正确。
故本题选C。
14.D
【详解】①:诉讼离婚不受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限制,①不选。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规定宣示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合法经营的抖音账号等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因此,②正确。
③④: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抖音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商业经营的抖音号当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有准物权的属性,具有一定的价值性,故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因此,③不选,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5.A
【详解】①②: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是双方对自己财产的约定,双方应当遵守,阿国的行为违背了双方的约定,违背了诚信原则,①②符合题意。
③:《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阿国起诉符合规定,法院应当受理,③说法错误。
④: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婚前财产可以因为双方的约定而改变属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6.D
【详解】③④:李某和王某留下烧烤店店铺和经营所得180万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两人生前均未订立遗嘱,因此适用法定遗产继承,李某与王某各自有90万元和一半的店铺的合法财产,李某与张某离婚,因此张某不是李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李某与张某生育一子,后与王某生育两个孩子,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小张、小米和小花从李某处继承30万元及部分店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小米和小花,因此小米和小花各自继承王某的45万及部分店铺,据此可知,③④符合题意。
①:小米可以从李某和王某处继承共75万元以及店铺的部分,①说法错误。
②: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张某与小米小花没有血缘和姻缘方面的关联,②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17.陈某与刘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刘某借款未还的事实证据充分,刘某应依法对借款承担偿还之责。陈某要求覃某偿还借款的诉求,因查明覃某并未参与该借条的签订,借条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丈夫刘某擅自签署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陈某未能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用于被告刘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法认定这笔欠款为刘某与覃某的夫妻共同借款,因此覃某无需承担该笔借款的偿还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合同、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检察院判决意见的依据。运用合同、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自己向陈某借款3万元,并与其签订了借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陈某与刘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刘某借款未还的事实证据充分,刘某应依法对借款承担偿还之责。
关键词②:覃某向承办法官表示欠条签订时自己并未在场签字,该借条系其丈夫刘某冒用其名字签订的,经承办法官询问,陈某及刘某对此事均表示认可→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覃某并未参与该借条的签订,借条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丈夫刘某擅自签署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关键词②:陈某借款给刘某时,借款均转账至刘某指定的他人账户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陈某未能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用于被告刘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法认定这笔欠款为刘某与覃某的夫妻共同借款,因此覃某无需承担该笔借款的偿还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法院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理由:由于40万元存款发生在原告与被告婚姻存续期,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并未对该款项作出分割,被告虽然拒不承认是自己取走了该款,但调取银行取款签名,系被告笔迹,因此法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说明法庭会如何判决并给出理由。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首先调动教材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离婚后,原告发现在与被告婚姻存续期以自己名义开户的活期存折中有40万元在离婚前被取走,取款人却不是自己。其间,原告与被告的家庭并没有大宗用款,40万元存款在协议离婚时未作分割→法院可根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相关规定认定为该款项为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②:后原告找到被告要求被告返还该40万元,但被告拒不承认是自己取走了该款(后调取银行取款签名,系被告笔迹)。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40万元→法院可根据证据(调取银行取款签名,系被告笔迹)对该款项进行分割。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法院应认定为共同财产+40万元存款发生在原告与被告婚姻存续期,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并未对该款项作出分割。
得分点②:法院应对该笔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被告虽然拒不承认是自己取走了该款,但调取银行取款签名,系被告笔迹。
【点睛】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19.忻某的遗产有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和婚后50万元存款中夫妻平均分割后归忻某所有的25万元。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忻某的遗产,应由纪某、忻容和忻某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忻某的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纪某与忻容共同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再婚重组家庭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纪某、你、法官”, 需要调用“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如果纪某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问题,假设你是法官,你如何分配忻某的遗产。回答措施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怎样做”“如何做”。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忻某(男)与纪某(女)再婚重组家庭,两人一起生活在忻某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里。此后两人矛盾不断,忻某甚至大打出手,纪某深感痛苦,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料,开庭当日忻某遇难,留下婚后50万元存款。事后,忻某26岁的女儿忻容和纪某就忻某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忻某的遗产有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和婚后50万元存款中夫妻平均分割后归忻某所有的25万元。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忻某的遗产,应由纪某、忻容和忻某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忻某的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纪某与忻容共同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继承。
【点睛】主观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20.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李某在明知魏某和王某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所以法院会依法认定该协议无效,支持王某的诉求。
【分析】背景素材:魏某与王某财产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夫妻间财产关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法院”,需要调用“夫妻间财产关系”的有关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回答原因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这样说”“这样做”的依据,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等。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一年后魏某因无端限制妻子王某的人身自由,并辱骂、殴打王某,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随后,魏某擅自将其持有的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股权作价10万元转让给李某。李某在明知魏某和王某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可联系夫妻间财产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法院指出王某的诉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李某在明知魏某和王某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
【点睛】主观题答题要求:
⑴联想相关知识:通过审设问明确要考查的知识点或知识范围,然后通过审材料,确定要调动和运用哪一个,或哪几个知识点。
⑵拟写提纲:通过审题,明确了答题的类别、设问的主体,以及考查的知识范围和题意后,在草稿纸上拟写提纲,不求写出每个要点的完整意思,只求写出提示性的字或词,然后依据提纲逐条写出答案要点。
⑶组织答案要点:整个答案必须是教材语言、材料语言、时政语言的有机结合,但每个答案要点不强求三种语言结合,可以是一种语言,也可以两种语言的结合。
21.(1)①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②张某要求李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是在限制、干涉其妻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
(2)①婚姻法规定了可以采取夫妻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权力。张某与李某在自愿基础上签订协议明确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对店面房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服装店盈利100万元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生产经营收益,为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张某个人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本题以婚姻家庭为背景设置问题情境。
考点考查:考查法律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考查考生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从“夫妻间人身关系”的角度分析,张某的要求有何过错。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请丈夫雇个保姆照看孩子,自己去经营服装店,张某坚决反对,要求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体现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李某丈夫的错误做法。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分析本案中的财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属于个人财产,归张某个人。
有效信息②: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说明夫妻对店面房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效信息③:婚后两年,他们经营的服装店盈利100万元→属于婚后财产,平等处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张某个人财产+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得分点②: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店面房,婚后两年,他们经营的服装店盈利100万元。
【点睛】政治主观题五步答题法
1.审——审材料
2.读——读材料,提取有效信息
3.联——联系课本(时政)知识
4.列——答题要点
5.写——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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