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必Ⅱ 第5课 家和万事兴 综合练习
一、单选题
1.某市地铁站里有一名六年级小女孩独自哭泣。原因是女孩经常撒谎不写作业,全职陪伴孩子读书的母亲一怒之下,在送孩子去辅导班的路上将其丢下。后来,在警方反复劝说下,女孩母亲才愿意接孩子回家。该起事件告诫我们
①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甚至一定程度的体罚
②父母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更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
③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需要用正确方式教育孩子
④父母应帮助孩子解决其在学习中的问题,而不是一味责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唐朝诗人孟郊,一生漂泊,五十岁时稍有安顿,便将母亲接至身边奉养。从孟郊年代到当下中国,虽已过去千载有余,但子女敬老孝亲的责任没变。在我国,成年子女履行敬老孝亲责任
①属于法定义务的范畴而非道德层面的要求 ②是基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③对于创建和睦家庭、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④包括了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抚慰等法定内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在人口高度流动的当今时代,有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每逢春节来临,绝大多数在外地工作奋斗的中国入都会不远千里万里回老家过年,与亲人团聚,感受家乡的年味。对他们而言,回家过年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能包括
①能够近距离地行使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②能够更好地帮助年老父母依法恢复民事权利能力
③能够更为完整地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④能够与未成年子女建立更加密切的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甲是一名上市公司高管,资产丰厚,现年50多岁未婚。随着年龄逐渐增大,甲开始担心自己在突然患病或者老去之后因无人赡养而得不到照顾。在与邻居乙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在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乙担任自己的监护人。下列对甲的这一行为认识正确的是
①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确定意定监护人 ②乙不是甲的近亲亲属,原则上不能担任甲的监护人
③是甲未雨绸缪为自己提供保障,以便日后老有所依 ④乙同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需立即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常言道:“父爱则母敬,母敬则子安,子安则家和,家和万事兴。”家庭被视为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某校高二(12)班开展以“构建和睦家庭”为主题的演讲活动,以下观点可以作为演讲内容的有
①子女都要自觉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②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应尽监护职责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④坚决反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儿子跟随母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抚养费用。在本案中
①刘某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刘某的民事行为违背补充协议,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③刘某为其子改名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 ④李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不因孩子姓名的改变而改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老王的多个子女都拒绝照顾老王。老王遂与邻居小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老王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张作为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老王的子女表示反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老王与邻居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
②老王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意定监护人的最佳人选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应追究老王子女刑事责任
④老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这一制度,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意定监护不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出于双方的自愿
B.从监护的法律效力看,法定监护的法律效力优于意定监护
C.意定监护人仅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义务
D.意定监护人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直接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9.未成年人孙某因父母离异并各自忙于生计、疏于陪伴,沾染不良习气致违法犯罪。法院判罚后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经回访,在父母关爱下孙某回归正常生活。由此可见,父母
①应该明确惩戒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 ②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④婚姻关系存续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0.小李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母2018年去世,未立遗嘱。小李的外祖父母2020年去世,舅舅在世。小李父亲2022年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李继承。此后,小李携父亲遗嘱到公证处,欲办理该套房产的继承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李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李继承
②小李无需取得其舅舅的同意,就可以取得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③小李母亲去世后,其名下房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④小李外祖父母去世后,小李以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王女士生育子女共三人,分别是A、B、C,其中A于1998年去世,留有一女小A,王女士于2009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王女士生前留有遗嘱:若房屋拆迁,回迁的房屋给其孙子小B一套。2011年,该房产被拆迁,回迁了三套住宅,分别由B和C及小B继承。2018年,小A向法院起诉,要求B和C及小B返还财产。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小A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小B应当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
③小B获取王女士遗产方式的效力高于A、B、C ④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法官必须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38岁的李小佳(化名)未婚,母亲早年去世,父亲患有脑梗,李小佳并无其他近亲属,她担心自己某日在做一个必需的大手术时发生意外无人照顾,深思熟虑之后,她决定把自己去世时遗留的全部个人财产赠与男朋友张某,由张某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2023年11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与大连市公证处携手,成功为其办理“遗赠扶养+意定监护”法律服务业务,这是大连市首例意定监护公证。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在公证签订后监护职责即时生效 ②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在法定继承人中选择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④遗赠扶养协议生效后扶养人可无偿继承遗赠人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13.38岁的李小佳(化名)未婚,母亲早年去世,父亲患有脑梗,李小佳并无其他近亲属,她担心自己某日在做一个必需的大手术时发生意外无人照顾,深思熟虑之后,她决定把自己去世时遗留的全部个人财产赠与男朋友张某,由张某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2023年11月,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与大连市公证处携手,成功为其办理“遗赠扶养+意定监护”法律服务业务,这是大连市首例意定监护公证。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在法定继承人中选择 ②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在公证签订后监护职责即时生效
③遗赠扶养协议生效后扶养人可无偿继承遗赠人的遗产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年仅11岁的女儿小余。2018年1月,余老伯立下自书遗嘱,写明:“本人已年老体衰,在世的时间不会太长了,一个儿子已走在我前头,现在老年生活主要由女儿照顾,因此决定将我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女儿继承。”该遗嘱由余老伯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王阿婆也认可遗嘱的真实性。2022年5月,余老伯亡故。由此可知
①该遗嘱无效,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根据遗嘱内容,余老伯遗产应该由其女儿继承
③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理应多分配余老伯遗产 ④王阿婆、女儿、小儿子、孙女小余都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张某和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张甲,一女张乙,夫妻共有财产30万元。2021年李某去世后,张某立下遗嘱一份,声明其名下一切财产赠与孙子张丙,2023年张某去世后,家人对张某财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张某家人可申请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②遗嘱有效,张丙可继承财产20万元
③张甲,张乙、张丙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④张甲、张乙不能通过法定继承获得张某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张某85岁,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张某长年疾病缠身,平时生活起居、生病住院一直是楼下卖水果的李某在帮忙、照顾。为了感谢他的精心照顾,张某想在自己过世后将其个人的遗产全部赠予李某。下列选项中张某可选的做法是
①在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下,指定李某为遗嘱继承人
②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合法遗产赠与李某
③与李某协商并以书面形式指定李某为自己意定监护人,个人遗产由李某继承
④与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李某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其个人合法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朱老汉的三个子女婚后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关心朱老汉的生活起居,日常生活都是由侄子照料。2022年3月,朱老汉立了一份遗嘱并进行了公证,把自己的全部财产赠与侄子。2023年4月,朱老汉去世后,他的子女和侄子就财产分割发生了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朱老汉侄子不是其法定继承人,应由其子女继承财产,遗嘱无效
B.朱老汉将财产赠与侄子,出于自愿,行为合法,遗嘱有效
C.朱老汉子女可就该继承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朱老汉侄子尽到赡养义务,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财产
18.袁某与前任丈夫育有一子小袁(离婚时6岁),后与张甲再婚,再婚后三人共同生活,婚后生子张乙,还共同收养了张丙。张丙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定居,平时对养父母不闻不问。张乙婚后突发疾病去世。2020年张甲患病住院,期间主要由袁某和张乙的妻子负责照料,张丙仅探望过一次。2023年张甲去世,未留下遗嘱。关于张甲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小袁无权继承张甲的遗产 ②袁某如果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③张丙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与其他继承人均等 ④张乙妻子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主观题
19. 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校园安全的一大隐患。
小学生张某今年10岁,是一名农村留守少年,父母几年前到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平时张某由奶奶照管。由于奶奶疏于管教,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万某花去医药费1768元。于是,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万某的父母将张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药费。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对医疗费用问题作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0. 被继承人王某某与陆某某系夫妻,有一女王某,高某系王某之女。王某某的父母和陆某某均早于王某某死亡。2001年8月15日,A房屋登记为王某某、高某共同共有。2009年4月7日王某某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遗嘱内容明确指出,A房屋所有权中属于王某某的份额归一直照顾他的外甥女周某某一人所有。周某某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之后,周某某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王某某于2020年1月19日死亡。周某某于2020年2月12日即向王某、高某以及其他亲属出示遗嘱公证书,要求继承房产份额。经持续多次协商沟通无果,故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A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王某某所有的份额归周某某所有。被告王某、高某辩称:不同意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备注】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分析法院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选必Ⅱ 第5课 家和万事兴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③④:母亲因孩子撒谎将其丢在路上,实质是没有尽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说明父母需要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帮助孩子解决其在学习中的问题,而不是一味责备,③④符合题意。
①:父母有权对子女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的惩戒,但材料主要是说明父母教育子女应该采用合理的方式,①不符合题意。
②:歧视女性主要表现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材料不体现,而且这也不涉及遗弃未成年子女,②不选。
2.D 【详解】①: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属于法定义务的范畴,也是道德层面的要求,①说法错误。
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非基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②说法错误。
③④:成年子女履行敬老孝亲责任包括了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抚慰等法定内容,对于创建和睦家庭、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③④说法正确。
3.B 【详解】①: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对他们而言,回家过年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能包括能够近距离地行使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①正确。
②: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不存在恢复之说,②错误。
③:无数的成年中国人长期远离故乡,在国内或国外奋力打拼。回家对他们而言,能够更为完整地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报答父母的 恩情,③正确。
④:子女一出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就已设立,并受民法调整,④错误。
4.A 【详解】①②③: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商量,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甲的做法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①③正确,排除②。
④:意定监护人应在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立即履行,④说法错误。
5.D 【详解】①:成年子女都要自觉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故①不选。
②:未成年子女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是都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故②不选。
③④:材料中指出适合构建和谐家庭的演讲内容的有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坚决反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故③④正确。
6.B 【详解】①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所以李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不因孩子姓名的改变而改变,同时李某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刘某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的请求会得到法律支持,①④正确。
②:材料中"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此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所以刘某的民事行为主张会得到法律支持,②错误。
③:刘某作为监护人,为未成年的孩子改名的行为没有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权,③错误。
7.B 【详解】①④:民法典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材料中老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与小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是老王的真实意思表示,老王与邻居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①④正确。
②:老王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子女对老王有赡养的义务,不一定是意定监护人的最佳人选,③错误。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材料中老王子女未体现构成犯罪,不应追究老王子女刑事责任,③错误。
8.A 【详解】A: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意定监护不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出于双方的自愿,故A正确。
B:从监护的法律效力看,意定监护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监护的法律效力,故B不选。
C: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等其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义务,故C不选。
D:意定监护未必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如果协议中明确了监护人的继承权,被监护人去世后的遗产才能由监护人继承,如果没有约定监护人的继承权,监护人就无权继承,被监护人去世后,其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若被监护人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同时其生前也没有明确将遗产赠送他人的,该遗产在法律上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应当依照我国《民法典》第1160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之规定,处理其遗产,故D错误。
9.B 【详解】②③: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三种情形,这表明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②③正确。
①:父母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度合理的惩戒并不属于违法行为,①错误。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父母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并不是能否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④错误。
10.B 【详解】①:小李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李继承,所以小李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李继承,①正确。
②: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李母亲去世时未立遗嘱,其名下房产份额依照法定继承,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因此,小李外祖父母作为小李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小李母亲的名下房产份额,小李外祖父母去世后,舅舅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所以小李若想取得全部房屋产权,需要舅舅同意放弃该房产中自己的份额,②错误。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小李母亲去世后,未立遗嘱,所以其名下房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一般应当均等分配,③正确。
④: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李是其外祖父母的外孙,因此,不是外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小李以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的说法错误,④排除。
11.B 【详解】①:A先于王女士去世,其女儿依法代位享有其应当的遗产份额,可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
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孙子小B不用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②错误。
③:小B获取遗产的方式属于遗赠,继承的时候有遗赠的先进行遗赠,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③正确。
④: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本案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④错误。
12.D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即时生效,①错误。
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②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被监护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正确。
④:按照遗赠扶养协议,该扶养人应该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同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④错误。
13.B 【详解】①: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①正确。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即时生效,②错误。
③:按照遗赠扶养协议,该扶养人应该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同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③不选。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被监护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④应选。
14.C 【详解】①:小余不是余老伯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因此不需要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①错误。
②:该遗嘱由余老伯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王阿婆也认可遗嘱的真实性,符合自书遗嘱条件,合法有效,②正确。
③:女儿继承遗产是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不是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③不选。
④: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王阿婆、女儿、小儿子、孙女小余都享有继承权,孙女小余是代位继承,④正确。
15.D
【详解】①:根据法律可知,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加以解决,故①不选。
②:材料中指出张某和李某夫妻共有财产30万元,李某去世后,张某通过继承遗产和自有财产共得20万元,随后张某立下遗嘱一份,声明其名下一切财产赠与孙子张丙,由此可知,遗嘱有效,张丙可继承财产20万元,故②正确。
③:根据法律可知,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子女、配偶,本案中,张丙作为其孙子,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故③不选。
④:材料中指出张某立下遗嘱一份,声明其名下一切财产赠与孙子张丙,该遗嘱有效,所以张甲、张乙不能通过法定继承获得张某遗产,故④正确。
16.C 【详解】①: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①表述错误。
②: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张某只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遗产赠给李某,张某可以通过公证遗嘱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李某,②符合题意。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涉及遗产处理,因此不能使张某在过世后个人遗产由李某继承,③表述错误。
④: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张某可以与李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李某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遗产,④符
17.B 【详解】AD: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朱老汉侄子虽然不是其法定继承人,但是朱老汉立了一份遗嘱并进行了公证,把自己的全部财产赠与侄子,朱老汉侄子可以通过遗赠获得其遗产,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财产,故AD表述错误。
B:朱老汉的三个子女婚后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关心朱老汉的生活起居,日常生活都是由侄子照料。2022年3月,朱老汉立了一份遗嘱并进行了公证,把自己的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从这些事实材料中可以看出朱老汉将财产赠与侄子,出于自愿,行为合法,遗嘱有效,故B符合题意。
C: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争议,不能仲裁,故C表述错误。
18.C 【详解】①:小袁作为张甲的继子女,与张甲共同生活,故小袁有权利继承张甲的遗产,①说法错误。
②: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②说法正确。
③:我国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③说法错误。
④: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甲患病住院,期间主要由袁某和张乙的妻子负责照料,张乙妻子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19.判决:未成年人张某打伤万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的全部医药费。理由:①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代其承担民事责任,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对万某的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赔偿案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20.法院判决:A房屋由周某某、高某按份共有,其中周某某享有50%产权份额,高某享有50%产权份额。①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王某某公证遗嘱明确表示在其死后,A房屋所有权中属于王某某的份额由周某某一人继承。③A房屋登记为王某某、高某共同共有。王某某死后的遗产只有A房屋产权的50%,另50%依然归高某所有,不作为遗产。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政治选必Ⅱ第5课综合练习 共6页】第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