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同步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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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张某与妻子萌萌要离婚,有财产要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结婚前已付清全款,这套房子要分给萌萌一部分 B.张某与萌萌口头约定婚后投资的收益归各自所有,张某婚后的股票收益不用分给萌萌 C.张某的父亲过世时留给张某一台车,遗嘱表明只给张某一人,这辆车张某不用分给萌萌 D.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20万元,要分一半给萌萌 2.张某父母早逝,但有一成年未出嫁的妹妹张丙。张某离婚后,其子张甲随母亲生活。后张某与李某相识,李某离异携幼女孙某与母亲共同生活。张某与李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张乙。后张某与李某遭遇车祸,张某当场死亡,李某经抢救生还,但丧失了劳动能力。张某与李某积攒了150万元准备买房,有30万元债务未清偿。张某未留下遗嘱。根据材料信息可知、张甲最后可能继承到的遗产是(   ) A.40.00万元 B.30.00万元 C.16.00万元 D.13.00万元 3.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何某创作并发表一网络小说获得稿酬5万元。不久后,魏某因交通事故致残,获赔偿金15万元。怀孕的何某用15万元赔偿金偿还了购买女士专用奢侈品所欠的债务。魏某得知此事后,两人争吵不断,于是魏某提起离婚诉讼。对这一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魏某的离婚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 ②15万元赔偿金为魏某与何某的共同财产 ③何某对网络小说享有著作权,但5万元稿酬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因夫妻二人有财产约定,故购买女士奢侈品所欠的债务应由何某个人承担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方某、赵某再婚后,一起将赵某的儿子小赵抚养成人。赵某去世后,小赵与方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只要方某不改嫁,小赵承担方某晚年一切生活用度。几年后,方某另嫁他人,但由于年老多病,无人照顾。遂要求小赵履行赡养义务。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方某虽已改嫁,但小赵仍有赡养她的义务 ②该协议是对方某婚姻自由的限制,没有法律效力 ③方某和小赵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母子关系 ④若小赵不尽赡养义务,则小赵不可能继承方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小伟与孤儿小青婚后不久,小伟便外出创业赚钱,留小青一人在家照顾父母和一双儿女。小伟在创业中认识了情投意合的合作伙伴小云,不久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一次交通事故中小伟不幸身亡,留下50万元创业收入和小云特意赠予其的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云可以继承小伟遗留的财产 ②小伟的做法可能涉嫌构成重婚 ③小云可以依法收回汽车所有权 ④小青可以继承2.5万元创业收入和4万元的车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在楠楠二十周岁生日宴上,楠楠喜欢上比自己大两岁的表哥大刚。两人偷偷相处半年后决定领证结婚但不通知家人,不办酒宴,由于大刚工作繁忙,楠楠便自己拿着双方证件前往婚姻登记处办手续。由此可知(    ) A.只有男女双方正式摆过酒宴,才算结婚 B.楠楠和大刚是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C.大刚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婚姻无效 D.楠楠独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合程序 7.俗话说“好事多磨”,一对准新郎、新娘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却因一些理由被拒绝。下列各项,可能导致两人结婚登记申请被拒的原因有(   ) ①准新娘曾经两次离婚 ②准新郎、新娘是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关系 ③准新郎、新娘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 ④准新郎年过40岁,而准新娘只有22岁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8.2023年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居住在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住房里,婚后小孩出生办宴席收取礼金5万元,王先生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一年后李父将一套别墅赠与李女士,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别墅只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不接受此项条款而引发家庭矛盾,并在小孩6个月时王先生提出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共同居住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先生提出离婚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③股票投资7万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办宴收取的礼金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16年结婚。2019年老周投资200万元欲与张先生共同开设公司,由于公司没开成,张先生在2021年向老周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欠条。2023年刘女士与张先生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债主老周找上了刘女士,以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张先生和刘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在本案中(   ) ①案涉欠款发生在刘女士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 ③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视为共同债务 ④若能证明张先生向老周借钱时刘女士并不知情且夫妻感情破裂,刘女士则无义务还 A.②③ B.①④ C.①② D.③④ 10.方某与罗某于2005年举行结婚典礼,但没有进行登记,2007年得一女方小某。2015年方某在外打工与王某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从此和罗某母女断了来往。本案中(   ) ①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必须接受相应法律制裁 ②若方某去世,罗某与王某都亭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③若方某去世,其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继承权 ④方某与王某系合法夫妻,方某与罗某婚姻关系无效 A.①③ B.①② C.②④ D.③④ 11.二十周岁女孩小诺(化名)被父母以26万元彩礼嫁给二十三周岁的张某,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小诺无力反抗,逃至广东打工。后男方追至广东,欲强行带回小苦,途中被警方解救。对此事件应这样认识(    ) ①小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婚姻是无效的 ②小诺结婚时受父母强迫,其婚姻关系可撤销 ③小诺父母买卖婚姻,破坏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④男方强行带回小苦结婚,违反夫妻平等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对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评价合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人身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 ④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甲与乙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甲名下。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8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30万元存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遗嘱有效,80万元赔款也由其母丁拥有 B.乙应该拥有一半的房产份额和15万元存款 C.作为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有权处理房产的归属 D.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丁可以获得甲30万元存款 14.多年前,李某(男)、蔡某夫妻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将双方共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其女李某甲。离婚后,房屋已过户到李某甲名下但一直由李某居住,母女二人租房居住。2023年,19岁的李某甲考入大学,学费及各种生活开支较大,母亲无力独自抚养女儿。父亲李某正当壮年,无重大疾病,有劳动收入能力,拒绝资助女儿学业。女儿再三要求父亲交还房屋,均被拒绝,无奈之下,李某甲将父亲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父亲搬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亲李某对女儿的监护职责要求其应当支付李某甲部分学费 ②由于父母已经离婚,李某甲已经不再负有对李某的赡养义务 ③涉案房屋已经属于李某甲完全所有,有权要求其父搬离房屋 ④李某正当壮年有劳动收入能力,法院判其搬离符合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对于该法律条文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平等,婚后所有财产均应平等分配 ②该条款说明家庭劳动价值应该充分尊重 ③该条款旨在引导夫妻共同维护家庭关系 ④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公平正义的原则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②④ 16.王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小王,后因夫妻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小王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给付2000元生活费直至小王年满18周岁,王某每月可以探望两次。后王某经济困难,无法按约定给付抚养费,王某父母思念孙子,愿意代为支付抚养费,并要求每月探望一次。李某以王某不付抚养费为由拒绝了王某及其父母的探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没有给付抚养费,李某可以拒绝探望 B.王某父母可以以代为支付抚养费为由行使探望权 C.王某可以起诉行使探望权 D.王某父母可以起诉行使探望权 二、非选择题 17.2023年12月3日,王某父亲突发疾病,未留下只言片语便过世,其名下留由一套房屋,由王某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12月4日,王某好友金某在追悼会上看中此房,向王某表示欲购买此房,王某妻子赵某不同意,王某声称此房是父亲留给他的遗产,出售与否无需经过赵某的同意,遂与王某发生口角。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情况,并给出理由。 (2)说明王某观点是否正确,并给出理由。 18.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覃某系被告刘某的妻子。刘某自己向陈某借款3万元,并与其签订了借条。2024年3月,原告陈某诉至县法院,要求刘某及其妻覃某对这笔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并提供一份刘某与其妻覃某同签字的借条作为证据。县法院接收到材料后,将案件委派至镇矛盾调处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前,覃某向承办法官表示欠条签订时自己并未在场签字,该借条系其丈夫刘某冒用其名字签订的,经承办法官询问,陈某及刘某对此事均表示认可。且经查明,陈某借款给刘某时,借款均转账至刘某指定的他人账户中。但陈某认为该笔债务发生在刘某及覃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覃某作为刘某的妻子对此应当知情,并坚持要求覃某一同承担欠款的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假如你是本案的承办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给出判决意见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钱甲为某单位退休人员,其妻早逝,独生子钱乙于2010年结婚,与父亲同住。2012年1月1日,钱甲与丧偶女士赵甲登记结婚,婚后在钱甲另一处房屋共同生活。赵甲无子女,与钱甲结婚前,和唯一的亲人妹妹赵乙(离婚单身)同吃同住。2022年1月1日,赵乙探望姐姐时发现姐姐夫妇煤气中毒,立即送往医院。途中,钱甲死亡,赵甲也终因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整理遗物时发现钱甲赵甲夫妇留有存款1000000元,现钱乙要求继承该笔存款1000000元,赵乙提出异议。 本案中的1000000元存款应如何分配?为什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是独生子、与母亲共同生活,他的父亲在他年幼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在世)因意外死亡、那么父母名下价值560万元的房产怎么分配? 请画出小张父亲的遗产分割图,并分别计算出继承人各自应得的金额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C 【详解】A: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故张某的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其个人财产,不用分给萌萌,A排除。 B: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可以约定各自的财产范围,但是需要以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形式,B排除。 C:张某的父亲过世时留给张某一台车,遗嘱表明只给张某一人,因此该车是其个人财产,不用分给萌萌,C正确。 D: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2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人身伤害所获的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用分给萌萌,D排除。 故本题选C。 2.D 【详解】ABCD: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进行析产。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积攒了150万元,有30万元债务未清偿,这15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30万元是共同债务,夫妻实际共同财产是120万元。因而,张某的遗产是60万元(张某没有留下遗嘱,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剩余60万为李某的财产。材料中张某有三个孩子即张甲、张乙、孙某(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还有李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每人各得15万,但是李某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所以张甲获得遗产应该比15万少,所以可能获得13.00万,D正确,ABC排除。 故本题选D。 3.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①正确。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魏某因交通事故致残,获赔偿金15万元属于魏某个人财产,不是魏某与何某的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何某对网络小说享有著作权,属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发表取得稿酬,5万元稿酬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材料中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但是夫妻间的约定可能往往只有夫妻二人知道,为保证第三方的利益,防止夫妻利用财产约定来逃避负债,如果该第三方可以举证证明自己不知道夫妻间就财产归属的约定的,也有可能作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来承担还款责任。故购买女士奢侈品所欠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A 【详解】①③:小赵由其继母方某抚养长大,二人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母子关系,这种关系不因继父母的婚姻关系的变更而解除。按照法律要求,小赵应对方某承担赡养义务,①符合题意,③不符合题意。 ②:我国公民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婚姻自由。小赵与方某签订的协议书是对方某婚姻自由的干涉和限制,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因此是无效的,②符合题意。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小赵不尽赡养义务,有可能分不到遗产,也有可能分到,但不是不可能继承遗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5.C 【详解】①:本案中小伟与小青是合法夫妻,小伟与小云不是合法夫妻,小云不可以继承小伟遗留的财产,①错误。 ②:小伟与小青是合法夫妻,小伟与小云不是合法夫妻,小伟与小云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小伟的做法可能涉嫌构成重婚,②正确。 ③:小伟与小青是合法夫妻,小伟与小云不是合法夫妻,小云不能收回汽车所有权,③错误。 ④:小伟与小青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伟与小云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小伟不幸身亡,留下50万元创业收入和小云特意赠予其的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小青可以继承2.5万元创业收入和4万元的车款,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D 【详解】A:只有男女双方履行登记手续,才算结婚,A排除。 B:楠楠和表哥大刚是三代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B排除。 C:楠楠二十周岁,表哥大刚比楠楠大2岁,大刚22周岁,已达到法定的婚龄,C排除。 D:登记结婚需男女双方亲自办理,D排除。 故本题选D。 7.B 【详解】①: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即可进行登记,以前离过婚不会导致无法办理结婚登记,①排除。 ②: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是三代旁系血亲,不能登记结婚,②符合题意。 ③: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男女双方要达到法定婚龄,如果准新郎、新娘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不能登记结婚,③符合题意 ④: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夫妻间有较大年龄差距仍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④排除。 故本题选B。 8.D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双方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故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故①不选。 ②:根据民法典可知,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案中,王先生在孩子6个月时提出的离婚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故②不选。 ③:王先生婚后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正确。 ④:办宴席时收到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涉及的200万元欠款凭证仅有张先生一人签名,由于金额较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 ②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可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但老周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②③正确。 ④:张先生向老周借钱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刘女士并不知情的,刘女士则无义务偿还,与当时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D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本案中方某与罗某虽举行结婚典礼,但没有进行登记,属于无效婚姻,方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属于有效婚姻,且方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罗某断了来往,所以方某不构成重婚,①不符合题意。 ②: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若方某去世,罗某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②不符合题意。 ③: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若方某去世,其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继承权,③说法正确。 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方某与王某系合法夫妻,方某与罗某婚姻关系无效,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1.C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姻是有效的,①错误。 ②:小诺结婚时受父母强迫,违反完全自愿的原则,属于可撤销婚姻,②正确。 ③:小诺父母收受彩礼而把女儿许人,破坏了婚姻自由原则,是买卖婚姻,③正确。 ④:男方强行带回小诺结婚,违反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原则,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B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入选。 ④:王某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其抑郁,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④入选。 ②:材料中说明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涉及监护职责和承担民事责任,②不选。 ③: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③不选。 故本题选B。 13.B 【详解】A: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 甲死亡所获赔款成分复杂,其中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均不属于遗产,A错误。 B:住房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住房和存款各一半属于遗产。乙应该拥有一半的房产份额和15万元存款,B正确。 C:甲与乙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没无权单独处理房产的归属,C错误。 D: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甲母丁可以获得甲15万存款,D错误。 故本题选B。 14.D 【详解】①:成年后如果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是没有监护权的,李某甲已经19岁了,父亲李某对女儿是没有监护职责的,①不合题意。 ②:李某甲对李某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②错误。 ③:材料中“李某(男)、蔡某夫妻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将双方共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其女李某甲。”说明涉案房屋已经属于李某甲完全所有,有权要求其父搬离房屋,③符合题意。 ④:材料中“父亲李某正当壮年,无重大疾病,有劳动收入能力”说明李某正当壮年有劳动收入能力,法院判其搬离符合公序良俗,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5.D 【详解】①:夫妻之间的财产可以双方约定,并非均应平等分配,①错误。 ②④:材料中“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说明该条款说明家庭劳动价值应该充分尊重,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公平正义的原则,②④正确。 ③:该条款是为了在处理离婚事宜中维护公平正义,并非为了引导夫妻共同维护家庭关系,③错误。 故本题选D。 16.C 【详解】CD: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王某与李某离婚后,李某以王某不付抚养费为由拒绝了王某及其父母的探望,王某可以起诉行使探望权,C符合题意,D排除。 A:抚养费的给付和探望权的行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支付抚养费并非是行使探望权的前置条件,李某不能以王某没有给付抚养费拒绝探望孩子,A错误。 B: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没有直接探视孙子的权利,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所以王某父母不可以以代为支付抚养费为由行使探望权,B错误。 故本题选C。 17.(1)此时房屋所有权归王某、赵某所有。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本案中王某虽然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该房屋作为遗产,在继承开始时王某、赵某便拥有了所有权。 (2)王某观点错误。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中未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王某父亲未留下只言片语便过世,未明确表达房屋只归王某所有,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房屋需要妻子赵某的同意。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是说明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情况,并给出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父亲突发疾病,未留下只言片语便过世,其名下留由一套房屋,由王某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本案中,此房屋所有权归王某和赵某共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是说明王某观点是否正确,并给出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平等的财产关系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父亲突发疾病,未留下只言片语便过世,其名下留由一套房屋,由王某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王某声称此房是父亲留给他的遗产,出售与否无需经过赵某的同意,遂与王某发生口角→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中未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陈某与刘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刘某借款未还的事实证据充分,刘某应依法对借款承担偿还之责。陈某要求覃某偿还借款的诉求,因查明覃某并未参与该借条的签订,借条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丈夫刘某擅自签署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陈某未能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用于被告刘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法认定这笔欠款为刘某与覃某的夫妻共同借款,因此覃某无需承担该笔借款的偿还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合同、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检察院判决意见的依据。运用合同、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自己向陈某借款3万元,并与其签订了借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陈某与刘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刘某借款未还的事实证据充分,刘某应依法对借款承担偿还之责。 关键词②:覃某向承办法官表示欠条签订时自己并未在场签字,该借条系其丈夫刘某冒用其名字签订的,经承办法官询问,陈某及刘某对此事均表示认可→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覃某并未参与该借条的签订,借条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丈夫刘某擅自签署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关键词②:陈某借款给刘某时,借款均转账至刘某指定的他人账户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陈某未能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用于被告刘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法认定这笔欠款为刘某与覃某的夫妻共同借款,因此覃某无需承担该笔借款的偿还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继承法》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被继承人配偶的个人财产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出,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钱甲死亡在先,一百万元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其中只有50万属钱甲的遗产,另50万元归赵甲所有。而在钱甲去世后,他的50万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即赵甲25万元,钱乙25万元;赵甲与钱乙未形成抚养关系,钱乙不享有赵甲的继承权,故赵甲遗产全部由赵乙继承。故最终,钱乙分得遗产25万元,赵乙分得遗产75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分割案例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夫妻关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对遗产做出分配并回答依据,运用遗产分割的相关知识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2012年1月1日,钱甲与丧偶女士赵甲登记结婚,婚后在钱甲另一处房屋共同生活→可说明钱甲与赵乙未形成抚养关系。 有效信息②:赵甲无子女,只有唯一的亲人妹妹赵乙,与钱甲结婚前,两人互相依靠→可引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赵乙是赵甲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享有赵甲的继承权。 有效信息③:途中,钱甲死亡,赵甲也终因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钱甲赵甲夫妇留有存款1000000元→可引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个人财产析出(夫妻各50万)。钱甲去世后,赵甲与钱乙共同继承钱甲的50万遗产(各25万元),赵甲个人财产是75万。赵甲去世后,钱乙不享有赵甲的继承权,赵甲遗产全部由赵乙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张外祖父母非小张父亲的亲生父母,不能成为继承人。小张父亲在小张年幼时死亡小张父母名下价值560万的房产属于小张父母共同财产,其中一半280万为小张父亲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小张、小张母亲、小张祖父母,共计4人,每人70万。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分割案例 考点考查: 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配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注意作答主体为小张父亲的遗产,需要调用继承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他的父亲在他年幼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在世)因意外死亡→可联系教材知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关键词②:那么父母名下价值560万元的房产→可联系教材知识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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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同步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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