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负债《企业财务会计》高教版(第五版)基础知识梳理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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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中职
学科 职教专业课
课程 企业财务会计
教材版本 企业财务会计高教版(2018)全一册
年级 高一
章节 第七章 负债
类型 学案-知识清单
知识点 负债
使用场景 中职复习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2.22 MB
发布时间 2024-05-30
更新时间 2024-05-30
作者 智启中职电商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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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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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null 第七章 第一节 负债概述 知识点一 负债的概念与确认条件(易考点) (一)负债的概念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二)确认条件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知识点二 负债的组成内容 企业的负债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1)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 (2)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二节 应付账款 知识点一 应付账款的概述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及接受劳务或服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支付的款项。 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已经接受时劳务确认。 应付账款不单独计算利息,业务发生时的金额即为未来应付的金额。因此,应付账款一般按照账单所记载的实际价款入账。 知识点二 应付账款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本科目贷方登记购买材料、商品及接受劳务等而发生的应付账款,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的款项,或冲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三 应付账款业务的核算流程 应付账款业务的核算流程如图所示 知识点四 应付账款的核算(易考点) (一)应付账款的发生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应根据相关账单,借记 "原材料""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等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未付款项,贷记"应付账款" 科目 。 (2)企业接受外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的款项,应根据对方提供的账单,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二)应付账款的偿还 (1)企业偿还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总额入账。若在规定的现金折扣期限内付款而享受的付款折扣,则将其视为提前付款取得的理财收益,在偿还应 付账款时冲减财务费用,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财务费用”等科目。 (3)企业外购动力、燃气等在每月付款时先作暂付款处理,借记“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按照外购动力的 用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三)应付账款的转销 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而使应付账款无法清偿,这时,企业应将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予以转销,按照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科目。 第三节 应付票据 知识点一 应付票据的概述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及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是一种延期付款的结算方式。 企业签付的商业汇票,不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价值即为票面价值。因此,企业均按照开出、承兑的应付票据的面值入账。 知识点二 应付票据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易考点) 企业应通过“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应付票据的发生、偿付等情况。本科目贷方登记开出、承兑汇票的面值,借方登记支付票据的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 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本科目应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 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 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当在备查簿中予以注销。 知识点三 应付票据业务的核算流程 应付票据业务的核算流程如图所示。 知识点四 应付票据的核算(易考点) (一)商业汇票的签付 企业购买材料或商品取得结算凭证并签付商业汇票后,应按票面价值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向银行申请承兑支付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费用,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商业汇票的到期转销 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到期时,应无条件支付票款。由于企业筹集付款资金的方法和能力有所不同,到期时可能会出现有能力支付票款和无能力支付票款两种情况。 1. 有能力支付票款 在商业汇票到期时,如果企业有能力支付票款,则企业的开户银行在收到商业汇票付款通知时,无条件支付票款。企业在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时,应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 无能力支付票款 在商业汇票到期时,如果企业无能力支付票款,则应根据不同承兑人承兑的商业汇票做不同的处理。 (1)采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承兑人即为付款人。如果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银行会把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收款人,由收付款双方协商解决。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去法律效力,付款人应将应付票据转为应付账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2)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承兑人为承兑银行。如果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承兑银行将代为支付,同时将其转为对付款人的逾期贷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付款人应将应付票据转为短期借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第四节 预收账款 知识点一 预收账款的概述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买方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 预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同为企业短期债务,但两者的区别为:应付账款所形成的负债是以货币偿付,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则是以产品或货物清偿。 企业预收的款项之所以构成企业的一项负债,是因为企业要根据合同承诺在收款 后一定日期内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如果企业到期无法履行合同上的承诺,就有可 能要如数退还预收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知识点二 预收账款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易考点) 企业发生的预收账款取得、偿付等业务,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本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预收账款数额和购买方补付的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向购买方发货后冲销的预收账款,以及退回购买方多付账款的数额;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本科目一般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情况下,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这时候,"应收账款"科目的所属明 细科目可能会有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应列入“预收账款”项目。 知识点三 预收账款业务的核算流程 预收账款业务的核算流程如图所示。 知识点四 预收账款的核算 企业向购买方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实现销售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 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购买方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 账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编制相反会计分录。 第五节 应付职工薪酬 知识点一 职工薪酬的内容(易考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相关支出,包括提供给职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职工薪酬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四类。 (一)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与某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给予的补偿除外)。具体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即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 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 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即企业为职工集体提供的福利,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抚恤、异地安家等。 (3)社会保险费。即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缴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住房公积金。即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即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规定的计提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金额。 (6)短期带薪缺勤工资。即职工虽然缺勤但企业仍需向其支付报酬,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即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8)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资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向职工无偿提供自己拥有的资产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类似医疗保健等服务。 (9)其他短期薪酬。 (二)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 (三)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外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知识点二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的贷方登记分配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的职工薪酬,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为了详细反映企业与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的计提、结算、使用情况,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 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 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三 应付职工薪酬业务的核算流程 应付职工薪酬业务的核算流程如图所示。 知识点四 工资结算的核算(易考点) 工资结算包括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两个方面工作。 (一)工资结算的原始凭证 工资结算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销售记录、工资单、 工资汇总表等。 (1)考勤记录是职工出勤和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2)工时记录是产品生产工人或生产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情况的原始记录。 (3)产量记录是产品生产工人或生产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的原始记录。 (4)销售记录是销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销售商品业绩的原始记录。 (5)工资单又称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计算表等,是向每个职工发放工资、津贴与补贴等的原始记录。 (6)工资汇总表是在工资单基础上按工资类别进行统计汇总,并作为发放工资、进 行工资分配的原始记录。 在上列6项原始凭证中,前4项是工资结算的主要原始记录,是编制工资单的主要依据;工资单是前4项原始记录的货币表现,是工资发放的原始依据;工资汇总表是根据工资单汇总编制的,是编制工资发放和分配工资记账凭证的重要依据。 (二)工资的计算 1. 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计算应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计时工资的计算取决于基本工资和工作时间。基本工资按其计算的时间不同,有按年计算的年薪,按月计算的月薪,按日计算的日薪和按小时计算的小时工资。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工资都采用月薪制。 日工资是每个职工每天应得的工资额, 一般采用每月按月计薪天数21.75日计算。 21.75日为年日历日数365日减去104个双休日,再除以12个月算出的平均数,即(365- 104)÷12≈21.75(天)。 2. 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职工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计算应支付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计算的主要依据有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和计件单价。料废品是指由于材料缺陷(料废) 而造成的废品。料废品数量应和合格品数量加在一起,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计件工资;如果是由于工人加工过失而造成的废品(工废),则工废品数量不计算计件工资,有的还应由工人赔偿相应的损失。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人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工时定额和该级工人每小时的工资率计算出来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 3. 工龄工资 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因此,为了尊重和留住有价值的职工,鼓励 职工长期、稳定地为本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做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会制定职工工龄工资相关规定。 4. 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 (1)岗位工资。它是按照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同岗位确定工资,并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制度。岗位工资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它的特点主要 是对岗不对人,即工资的多少以岗位为准,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 (2)绩效工资。它是以对职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一种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职工进 行调控,以刺激职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入的调节,鼓励职工追求符合企 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标。 5. 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是指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上班时间;加点是指每天超过8小时以上(不含8 小时)的上班时间。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国家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它是针对职工加班加点后,对其在标准上班时间外的工作支付的劳动报酬。 (1)正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对于正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或者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或者按“做一小时还一小时”方式安排补休。 (2)休息日加班工作。对于在休息日加班的计酬方式,或按“做一休一 ”调休,或按200%支付工资。商品零售等服务性企业可不受此限,仅需将每月累计超过174小 时的工作视为加班,并按150%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如果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需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300%的劳动报酬。 6. 病事假工资 (1)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 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即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期限,现行制度规定在3~24个月。其计算公式如下: 病假工资=病假计算基数×病假计算期限 (2)事假工资的计算。职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职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职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7. 奖金、津贴和补贴 (1)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如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奖励工资、其他奖金等。 (2)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如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 贴及其他津贴。 (3)补贴是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政策性变动影响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 如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8.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职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其中,用人单位需缴存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职工需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有的地区城镇职工只需要缴存前两项。社会保险费有关政 策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 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它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 部分组成。我国目前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方式,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 负担。其中,企业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基数的1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 为8%。缴费工资基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缴费工资基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标准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40%;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 于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照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计算。 养老金个人账户是职工个人在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缴存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 (2)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由社会统筹使用的统筹基金和个人专项使用的个人账户基金组成。其中,企业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基数的 1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3元。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60%。 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专项用于本人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失业保险主要由单位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1%缴纳,其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40%。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 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 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主要由单位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0.5%~2%缴纳,其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60%。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生育保险暂 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主要由单位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0.8%缴纳,其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60%。生育保险将并入基本医疗保险。 9.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门用于职工个人住房消费支出的住房储金。 它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与职工分别按照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5%~12%缴存,其最高缴费基数标准为300%。例如,2018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上限= 8467.00×300%=25401.00(元)。若上一年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工资基数上限, 按照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计算。 10.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月;将工资、薪金 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劳动性所得(简称综合所得,下 同)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以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按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除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外,还包括子女教育支 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6个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采用每月预扣预缴、次年统算多退少补的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11.应付工资、代扣代缴款项和实发工资 (1)应付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或者, 或者, (2)代扣代缴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3)实发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应付工资-代扣代缴款项合计 (三)职工工资的发放 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销售记录、工资等级等工资原始资料, 编制工资单(或工资表)计算出每位职工的工资发放数额。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中实发金额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采用银行 代发工资的企业,直接按银行有关规定办理支付工资手续。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 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连同从应付工资中代扣代缴款项,借记“应付职工薪 酬——职工工资""应付职工薪酬——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等科目。 知识点五 工资分配的核算 工资分配是指企业当月发生的职工薪酬需要在月末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配。在这里, 工资分配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的分配、单位缴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分配、工资附 加费的计提等。 (一)职工工资的分配 生产部门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借记“制造费用”科目;专设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借记“销售费用”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借记 “管理费用”科目;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无形资产开发人员的工资, 借记"研发支出"科目。最后,根据应付工资总额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科目。 为了便于进行职工工资分配的核算,企业应编制“工资费用分配表”。 (二)单位缴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分配 同样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单位缴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应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配。最后,根据单位应缴存的金额,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缴存)”和“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科目。 为了便于核算,企业应编制“单位缴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分配表”。 (三)工资附加费 工资附加费是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随同工资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各种基金或者经费, 一般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三项,它们分别按当月工资总 额的14%、2%、8%计提,分别用于职工福利、工会活动、职工教育培训的支出。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集体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根 据实际发生的数字与工资总额的14%、2%和8%进行比较计算的,因此,企业平时可 以先支出,到年末再与计提比例进行比较,超支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月末,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或计提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知识点六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核算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 该产品的市场价值或售价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 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2)企业将其拥有的房屋、汽车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 薪酬。 (3)企业从外单位租入的住房、汽车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也应当根据受益 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第六节 应交税费 知识点一 应交税费的概述 (一)应交税费的概念及内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应交的增值税、消费 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环境保护税等。 (二)应交税费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本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缴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税费; 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 或尚未抵扣的税费。本科目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二 应交增值税(易考点) (一)增值税的概述 1. 纳税义务人和纳税范围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以及服务环节的新增价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标准,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的数额(如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是针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 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而征收的税,其征税范围实际上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的生产和服务行业。 2.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1)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如下: ①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其适用税率为13%。 ② 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 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 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具体包括农产品、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货物。或者,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其适用税率为9%。 ③ 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 务、无形资产。其适用税率为6%。 ④ 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其适用税率为零税率。 (2)我国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销售不动产5%除外)。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限于 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 3.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 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 x 增值税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当期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负担 的增值税税额,包括: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 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 的增值税税额;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票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 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 x 征收率 应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 明细科目的设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缴纳及转出等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本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①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 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②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税额。 ③ “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末转出 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税额。 ④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 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 产应扣缴的增值税税额。 ⑤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 出的进项税额。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本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末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 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采购业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加工、修理修配等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退货时,应根据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采购业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 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3)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额抵扣的不动产购进或在建工程业务。 (4)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 x 扣除率 (5)进项税额转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 (6)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开具的红 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7)视同销售业务。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销售应税服务行为有: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 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 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8)月末,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 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 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 多交增值税)”科目。 (9)缴纳增值税。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 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缴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 知识点三 应交消费税(易考点) (一)消费税的概述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 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3. 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消费税的税目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 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15项。 消费税的税率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4. 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办法计算征收。 (1)从价定率计算办法下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x 适用税率 其中: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和 价外费用。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办法下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x 单位税额 其中销售数量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具体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 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1. 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科目。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 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 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与奖励等方面,计算应交 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科目。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企业如有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 一般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 (1)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应将受 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知识点四 其他应交税费(易考点) (一)其他应交税费的基本知识 1. 资源税 资源税是指以部分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 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的办法,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 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 x 适用税率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 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 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应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 地段的适用税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x 适用税额 3.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 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依据超率累进税率计算 应纳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 x 适用税率) 但在实际工作中,分步计算比较烦琐, 一般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 x 速算扣除系数 4.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为征税对象,以其计税余值或租金 收入为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5. 车船税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x 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6.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 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应缴纳的印花税额,按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可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 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 x 适用税率 或者,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数量×适用税额 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简称二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8.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 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现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3% (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交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缴纳教育费附加,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七节 其他应付款 知识点一 其他应付款的概念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等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 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如收取包装物押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等。 知识点二 其他应付款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本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的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的款 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本科目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三 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其他应付款的数额一般能够直接确定。企业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或者退回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八节 短期借款 知识点一 短期借款的概念 短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知识点二 短期借款的种类 短期借款通常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企业短期借款的种类主要有生产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票据贴现借款等。 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本身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款项;临时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季节性等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而临时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款项;票据贴现借款是指企业因流动 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时,将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借款。 知识点三 短期借款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借入和偿还情况。本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借款本金的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 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四 短期借款业务的核算流程 短期借款业务的核算流程如图所示。 知识点五 短期借款的核算(易考点) (一)短期借款的取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 科目。 (二)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银行销售贷款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但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 相关的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短期借款的归还 借款期满归还本金,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九节 长期借款 知识点一 长期借款的概述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 各项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 项目等。与短期借款相比,长期借款的数额较大,偿还期限较长,其借款的利息费用等需 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按期计入所购建资产的成本或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由于 长期借款的期限较长,至少是在1年以上,因此,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知识点二 长期借款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易考点) (一)“长期借款”科目 为了核算长期借款业务,企业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本金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偿还长期借款本金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 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的是本金金额,不核算利息。由于金融机构借款通常都是按月付息,到期付息的情况通常不存在,因此,对于按期付息的,利息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一次还本付息或按季付息的,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按月预提借款利息。 (二)“应付利息”科目 “应付利息”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企业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实际支付的利息,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费用。本科目应按照贷款人 等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三 长期借款的核算 (一)长期借款的取得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 款”科目。 (二)长期借款利息的支付 企业支付借款利息时,应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1)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3)如果长期借款用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经营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 的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利息”科目。 在固定资产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 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利息”科目。 如果按合同约定预提应付利息的,每期末支付应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归还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最后一个月归还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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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负债《企业财务会计》高教版(第五版)基础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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