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九章 第一节 收入
知识点一 收入的概述(易考点)
(一)收入的概念与特征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具有以下特征,如表所示
特征
说明
实例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完成其经营 目标而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如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等
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
会引起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从而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如增加或部分增加存款;冲减或部分冲减预收账款
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所有者投入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 不构成收入
如投资者投入资金,增加的是实收 资本
(二)收入的分类
1. 收入按其形成来源分类
按收入形成来源,收入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取得的收入。销售商品主要包括以取得货币资金方式进行的商品销售,以及在正常情况下以商品抵偿债务的商品销 售。商品主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或购进的物品,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包装物、原 材料也可视为商品。将商品用于捐赠、投资或自用则不属于商品销售,应按成本结转。
(2)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企业提供劳务的种类很多,如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
2.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
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事主要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也有所不同。
(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属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次要交易取得的收入, 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
(三)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以下条件能同时满足,则可确认为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收入是否能可靠计量是收入确认的基本前提,若收入不能可靠计量则不能确认收入。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就是销售商品的价款。如果企业估计商品销售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满足,也不能确认收入。通常地,如果企业出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购买方,而购买方已承诺付款,则应认为商品销售价款可以收回。假设企业认为该价款不能收回,则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某一项收入相关的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如果该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则即使其他条件都已满足,也不能确认收入,而应将已取得的价款作为一项负债。
知识点二 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易考点)
(一)销售商品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1.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为了核算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本科目的贷方登记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借方登记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对销售收入的冲减额,以及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主营业务收入;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2.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本科目的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其他业务收入;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发出商品"科目
为了单独反映已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设置“发出商品”科目。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成本;贷方登记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发出商品发生退回,应 冲回的商品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购买方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二)常规商品销售
进行销售商品的核算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通常地,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3)商品已发出但不符合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不应确认为收入。应将发出的商品,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当发出商品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再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 “发出商品”科目。
(三)发生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
1.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或为鼓励购买方尽快付款而给予的价格优惠或债务扣除,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在销售商品时涉及商业折扣的,只需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不用另做账务处理。
(2)现金折扣是指销售方为鼓励购买方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付款,而向购买方提供的债务扣除。由于现金折扣发生在销售商品之后,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无法确定现金折扣是否发生,以及发生多少等都要视购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因此,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 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折让可能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前,也可能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后。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前的折让,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发 生在销售收入确认后的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 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发生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企业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应当冲减“发出商品”科目,同时增加“库存商品”科目。
(2)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后发生销售退回,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无论是本年度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月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同时扣减已确认的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 一并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 金额。
(五)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销售方在商品尚未出售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先行向购买方收取款项。此时,商品尚未发出,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买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销售方才会将商品交付给购买方,在发出商品时 才能确认收入。因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六)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受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价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受托方计算支付代销手续费的销售方式。
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下,对于受托方来说,手续费收入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对于委托方来说,在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并未转移给受托方,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应将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 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七)销售材料等存货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或者随同商品对外销售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企业对外销售的原材料、包装物等业务也视同商品销售, 实现的销售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企业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支出应作 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
知识点三 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一)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通常为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确认原则可参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与销售货物一样,企业对外提供劳务,
1.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所实现的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并将相关的支出转作主营业务成本;
2.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并将相关的支出转作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先通过“劳务成本”科目进行归集,待确认为费用 时,再从“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劳务成本”科目属于成本类科目,借方归集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贷方结转 劳务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劳务成本” 科目应按提供劳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二)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
1.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计量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在完工百分比法下,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在劳务总收入与劳务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成为了关键。劳务完工程度可以由专业测量师进行测量后确定,也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 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
企业发生劳务成本时,应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确认劳务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 收入"科目,结转相关劳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劳务成本” 科目。
2.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计量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企业应根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部分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第二节 费用
知识点一 费用的概述(易考点)
(一)费用的概念与特点
1. 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 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 费用的特点
(1)费用必须是企业在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通常包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费用形成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特征使其与产生非日常活动的损失相区分,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不能确认为费用,而应计入损失。
(2)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应当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不符合费用的定义,不应确认为费用。
(3)费用导致的经济利益总流出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费用的发生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从而导致资产的减少,如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存货等减少,也可能导致负债的增加,如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增加,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 计等式,费用一定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企业向所有者权益分配利润虽然也 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但属于向投资者分配的投资回报,是所有者权益的直接抵减项目,不能确认为费用。
(二)费用的分类
1.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2.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3. 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知识点二 费用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一)“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为了核算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应结转的成本,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并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商品、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期末,将本科目 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结转后 无余额。
(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企业应当设置“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并按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三)“税金及附加”科目
为了核算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等相关税费,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四)“销售费用”科目
企业应设置“销售费用”科目,用于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本科目的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销售费用,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管理费用”科目
为核算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 本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财务费用”科目
为了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本科目为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财务费用,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三 费用的核算(易考点)
(一)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二)其他业务成本的核算
(三)税金及附加的核算
(四)销售费用的核算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 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属于销售费用。
(五)管理费用的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发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行政部门负担的工会经费、董事会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与开发费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可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六)财务费用的核算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第三节 利润及利润分配
知识点一 利润的概念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知识点二 利润的组成(易考点)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为实现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而发生的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3.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由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 以及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1.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2.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 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 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三)净利润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知识点三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科目。本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贷方登记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 科目的营业外收入,结转后无余额。本科目应当按照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 核算。
知识点四 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本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营业外支出,结转后无余额。本科目应当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知识点五 本年利润的核算(易考点)
(一)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
1. 表结法
表结法是指在各月末不结转本年利润,只有在年末才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一种核算方法。采用表结法,各损益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表示累计的收入或费用。由于“本年利润”科目1月至11月末不作任何记录,只有在12月末才结转本年利润,因此,采用表结法,各月末的累计净利润或净亏损不能在账面上直接得到反映,需要在利润表中进行结算,但由于平时不必结转本年利润,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简化了核算工作。
2. 账结法
账结法是指每月月末均需填制记账凭证,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一种核算方法。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余额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本年余额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 采用账结法,账面上能够直接反映各月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累计发生的净亏损,但每月结转本年利润的工作量较大。
(二)结转本年利润的核算
为反映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期末转入的各项成本、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的各项收入。期末,如为借方余额表示企业本期发生的亏损数额,如为贷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实现的利润数额。
年度终了,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知识点六 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易考点)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适用税率
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在我国境内,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来源于生产经营的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 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所得的非居民企业。
(3)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由于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存在着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以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为基础进行相应的调整。
1. 纳税调整增加额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标准扣除:
①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其中,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③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④ 企业依照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 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⑤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 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⑥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①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② 企业所得税税款。
③ 税收滞纳金。
④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⑤ 公益性以外的捐赠支出。
⑥ 赞助支出,即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⑦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即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⑧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⑨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 纳税调整减少额
(1)国债利息收入。即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即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 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借方登记企业按照税费计算确定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费用,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知识点七 利润分配的核算
企业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公司制企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为了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本科目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借方登记已分配的利润及年终亏损的转入数;贷方登记已取得的亏损弥补数及年终利润的转入数;余额若在借方则表示未 弥补亏损,余额若在贷方则表示未分配利润。本科目应下设“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 取任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补亏”“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 核算。
知识点八 利润与利润分配的年终结转
每年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收支相抵后得到的本年的净利润或本年发生亏损从 “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利润的结转,则应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发生亏损的结转,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本年度发生亏损,可在以后5年内弥补,5年后如尚未弥补完,则只能用盈余公积或税后利润弥补。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时,不需专门进行账务处理,而是通过将净利润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就可达到亏损弥补的目的。
为便于反映企业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在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如"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为借方余额,则表现为企业累计未弥补的亏损,如“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为贷方余额,则表现为企业累计未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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