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财经法规与
会计职业道德
(第6版)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概述
1
主要税种
2
税收征管
3
税收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4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 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2.税收的作用
(1)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 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 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 税收的特征
(1) 强制性。
(2) 无偿性。
(3) 固定性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三) 税收的分类
(1) 按征税对象划分,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① 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② 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③ 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④ 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⑤ 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
第一节 税收概述
(2) 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划分,可分为工商税类和关税类。
① 工商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
② 关税类。关税类的税种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一节 税收概述
(3) 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如消费税、关税等为中央税。
地方税属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为地方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收入,目前主要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如增值税。
第一节 税收概述
(4) 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划分,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① 从价税。
② 从量税。
③ 复合税。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 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 税法的分类
(1) 按照税法功能作用的不同,可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 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4)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三) 税法的构成要素
征税人
2. 纳税义务人
3. 征税对象
4. 税目
第一节 税收概述
5. 税率
(1) 比例税率。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2) 定额税率。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3) 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6. 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2) 从量计征。
(3) 复合计征。
7. 纳税环节
8. 纳税期限
9. 纳税地点
第一节 税收概述
10. 减免税
(1) 减税和免税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
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2) 起征点
(3) 免征额
11. 法律责任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增值税
二、消费税
三、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 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2016年5月1日,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我国全部行业全面完成“营改增”。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 增值税的分类
(1) 生产型增值税
(2) 收入型增值税
(3) 消费型增值税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消费性增值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内容
(1)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①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②邮政服务。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③电信服务。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④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第二节 主要税种
⑤金融服务。
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⑥现代服务。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⑦生活服务。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第二节 主要税种
销售服务是指有偿提供服务,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6】下列行为中,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 将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
B 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 将资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 将资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解析】答案为 ACD。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而选项A、C、D三种情形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主要税种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含本数)。对前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四)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五)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
2.低税率
(1)下列应税货物按照13%。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11%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6%:
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销售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税率为6% 。
3.零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出口货物,以及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 主要税种
4.征收率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按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及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的,征收率为5%。
第二节 主要税种
5.兼营
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五)计税方法
1.一般性规定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
特殊货物或者特殊应税行为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计税方法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二节 主要税种
(1)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 销售额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特殊规定除外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1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
A.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B.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费
C.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
D.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牌照费
【答案】B
【解析】选项B: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④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节 主要税种
(4)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第二节 主要税种
(4)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④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第二节 主要税种
(4)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⑤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⑥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20】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6年5月份发生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 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5.85万元。
(2) 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 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运费6万元,进项税额0.66万元。(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计算该企业2016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第二节 主要税种
解: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为:
80×17%+5.85÷(1+17%)×17%=14.45(万元)
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为:
29.25÷(1+17%)×17%=4.25(万元)
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0.2+0.66=10.86(万元)
因此,该企业2016年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14.45+4.25–l0.86=7.84(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21】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6月取得零售收入总额l2.36万元。计算该商店2016年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解:2016年6月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为:
12.36÷(1+3%)=12(万元)
因此,2016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
12×3%=0.36(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八) 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例3-22】增值税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答案】√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三) 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24】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化妆品进口商
B.鞭炮批发商
C.钻石零售商
D.卷烟生产商
【答案】B
【解析】(1)选项A: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2)选项B:鞭炮应当由生产商依法缴纳消费税,批发商通常不负有消费税纳税义务,但批发销售“卷烟”的除外;(3)选项C:“金、银、铂、钻”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4)选项D: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批发销售卷烟时,生产商、委托方、进口商、批发商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四) 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我国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5个
(1)烟;
(2)酒;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摩托车;
(8)小汽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例3-2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柴油 B.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 C.珠宝玉石 D.白酒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属于“成品油”税目;(2)选项B:属于“摩托车”税目;(3)选项C:属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目;(4)选项D:属于“酒”税目。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五) 消费税应纳税额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26】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0585(万元)
C.[10+(0.585+2.34) ÷(1+17%)]×10%=1.25(万元)
D.[10+0.585÷(1+17%)]×10%=1.05(万元)
【答案】C
【解析】(1)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2)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85+2.34)÷(1+17%)]×10%=1.25(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27】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一批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2016年7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一批化妆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试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 = 34(万元)
因此,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 = 10.2(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 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28】某啤酒厂2016年8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 800元。计算8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每吨售价在3 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因此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 400×220 = 88 000(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 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应税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29】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卷烟 B.成品油 C.白酒 D.小汽车
【答案】AC
【解析】(1)选项AC:卷烟和白酒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2)选项B:成品油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征消费税;(3)选项D:小汽车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0】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解:白酒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因此
应纳税额=50×2 000×0.000 05+150×20% = 35(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4.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1)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扣除范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② 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③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 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⑤ 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⑦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⑧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⑨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实木素板涂漆生产的实木地板
C.外购已税白酒加香生产的白酒
D.外购已税手表镶嵌钻石生产的手表
【答案】AB
【解析】选项C、的:酒类、手表没有已纳消费税的扣税规定。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2】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请计算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解: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20+50–10=60(万元)
因此,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60×30%=18(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①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②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③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⑤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⑥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⑦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⑧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⑨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⑩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第二节 主要税种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二节 主要税种
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B.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答案】BCD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消费税纳税期限
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l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l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税收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消费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税款。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三、企业所得税
(一)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二)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 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2. 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三) 企业所得税税率
1 基本税率为25%。
2.优惠税率。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4】某软件企业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该企业2013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50 B.40 C.30 D.2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根据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四)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在直接计算法下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在间接计算法下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第二节 主要税种
1. 收入总额。
(1) 一般收入的确认。
①销售货物收入。
②劳务收入。
③财产转让收入。
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⑤利息收入。
⑥租金收入。
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⑧接受捐赠收入。
⑨其他收入。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特殊收入的确认。
①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②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③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④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企业债权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二节 主要税种
4.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 费用。
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损失。
第二节 主要税种
(5)部分扣除项目具体标准如下。
①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②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第二节 主要税种
③ 社会保险费。
④利息费用。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生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⑤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3】某企业2015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万元。
A.18 B.24 C.25 D.3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00×5‰=25万;40×60%=24万,业务招待费可以扣除的金额是24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⑥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8】某汽车制造行业2015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300万元,则该企业2015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 )万元。
A.20 B.80 C.150 D.30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计算。扣除限额为1000×15%=150万。
第二节 主要税种
⑦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39】某企业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40万元,未调整捐赠前的所得额为5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向贫困山区学校的捐赠5万元。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12.5万元 B.12.55万元
C.13.45万元 D.16.25万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根据规定,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40×12%=4.8(万元), 实际公益救济性捐赠为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捐赠=4.8万元,纳税调整=5-4.8=0.2万元。应纳税额=(50+0.2)×25%=12.55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5. 不得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4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税收滞纳金
B.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不得扣除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41】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5年经营业务如下:
① 取得销售收入2 500万元。
② 销售成本1 100万元。
③ 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④ 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⑤ 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⑥ 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解:① 会计利润总额 = 2 500+70–1 100–670–480–60–40–50 = 170(万元)
②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 = 450–2 500×15% = 450–375 = 75(万元)
③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 = 15–15×60% = 15–9 = 6(万元)
2 500×5‰ = 12.5(万元)>15×60%=9(万元)
④ 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 = 30–170×12% = 9.6(万元)
⑤ “三费”应调增所得额 = 3+29–150×18.5% = 4.25(万元)
⑥ 应纳税所得额 = 170+75+6+9.6+6+4.25 = 270.85(万元)
⑦ 2015年应缴企业所得税 = 270.85×25% = 67.71(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6.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 纳税地点
(1)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4)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5)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43】下列关于居民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一般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
B.企业一般在登记注册地纳税
C.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登记注册地纳税
D.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纳税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根据规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故BD正确。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 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每年l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 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四、个人所得税
(一) 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 居民纳税义务人
2.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三)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 工资、薪金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
(5) 稿酬所得。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 财产租赁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
(10) 偶然所得。
(11)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4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家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某作价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取得的稿费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务报酬所得。选项D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所得项目不同分别确定为:
工资、薪金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 稿酬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
(5)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45】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20%比例税率的有( )
A.股息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承租经营所得
D.偶然所得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率。C选项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四)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 500元或4 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3-46】假定某纳税人2015年5月工资5 2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请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应纳税所得额 = 5 200-3 500 = 1 700(元)
应纳税额 = 1 700×10% - l05 = 65(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节 主要税种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3-47】假定2015年1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2015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50 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30 000元。请计算承包人2015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年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缴费用–每月必要费 用扣减合计
=150 000–30 000–(3 500×12)=78 000(元)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78 000×30%–9 750=13 650(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4.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48】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 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 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40 000×(1–20%)×30%–2 000=7 600(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5.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800)×20%×(1–3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例3-49】某作家取得一次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收入20 000元。请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20 000×(1–20%)×20%×(1–30%)=2 240(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6.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例3-50】赵某2010年4月1日将一套居住了2年的普通住房出售,原值12万元,售价30万元,售房中发生费用1万元。
要求:计算王某出售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30-12-1]×20%=3.4(万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例3-51】郑某2016年3月在某公司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12 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担)。在颁奖现场郑某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捐款3 000元。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0 B.1600 C.1800 D.2400
【答案】D
【解析】偶然所得按收入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应纳税额=12000×20%=2400(元)。
第二节 主要税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