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课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清华大学出版社)

2024-05-29
| 29页
| 38人阅读
| 5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财经法规与 会计职业道德 (第6版)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2 会计核算 3 会计监督 4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5 法律责任 6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 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 (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 (3)实行代理记账。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代理记账 1.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 (1) 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代理记账 2. 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1)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 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代理记账 3. 委托人的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 凭证。 (2)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 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代理记账 4.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 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4)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 (1) 按需设岗 (2) 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3) 建立岗位责任制 (4) 建立轮岗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①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③出纳岗位; ④稽核; ⑤资本、基金核算; ⑥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⑦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⑧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⑨总账; ⑩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还有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和其他会计工作岗位。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三、会计工作交接 (一) 交接的范围 (1)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 交接程序 (1)提出交接申请。 (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3)移交点收。 (4)专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 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三) 交接人员的责任 交接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四、会计从业资格 (一) 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及 出纳 稽核 资本、基金核算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总账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其他会计工作。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三)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 实行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2) 报名条件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

资源预览图

1.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课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清华大学出版社)
1
1.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课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清华大学出版社)
2
1.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课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清华大学出版社)
3
1.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课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清华大学出版社)
4
1.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课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清华大学出版社)
5
1.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课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清华大学出版社)
6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