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程标准 学科素养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1.结合文献材料分析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趋势和特点,理解中国古代封建经济的发展推动赋役制度不断变革,培育史料实证、唯物史观的核心素养。
2.结合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的史实,认识关税自主权的丧失对中国经济的巨大危害,培育家国情怀的核心素养。
学习任务一:货币的使用与世界货币体系形成史实梳理
赋役制度: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秦汉时期
【思考】秦汉时期财产税和人头税哪个更重?
财产税:按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大约可产粮150石,以1/30的税率计算,须缴纳田赋5石,其间粮价平均为每石80钱,5石粮折价400钱。除粮食外,还有稿自之征,所要缴纳的稿自折价不到50钱。两者折价合计不到450钱
人头税:单就更赋一项来计算,5口之家须缴纳更赋者平均有1.5人每人每年须缴纳过更、践更两赋2300钱,1.5人须缴纳3450钱
2.隋唐时期
材料:安史之乱后,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加剧,失地农民的逃亡日益严重,均田制难以维系,租庸调所入几无。于是,唐朝政府不得不加强对户税和地税的征收。
——黄师昭《杨炎“两税法”及其意义》
3.宋元时期
方田均税法:王安石变法实行的政策之一。熙宁五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
科差,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科差在南北方实行方法有所不同。(北方科差主要用丝纳,不用谷物;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4.明清时期
材料: 面对严重的政治、经济和财政危机,以及赋役制度败坏而带来的各种问题,明中期各地官员对赋税改革先后作了多次的尝试,……其改革趋势多为删繁就简,而一条鞭法正是这些改革的归纳和总结。 ——黄天华《中国税收制度史》
【思考】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简要评价一条鞭法。
材料1:一条鞭法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解除了无地农民劳役负担,提高了有田农民农耕积极性,稳定了农业生产。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给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明政府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材料2:一条鞭法…但在另一方面,当时中国民间极度缺乏白银,流通的是铜钱,而官方两税收的是白银。民间只有在交税的时候才会将铜钱折算成银子,所以要在缴纳两税的时候集中向商人兑换,而商人借此将银价抬高。 ——《中国赋税史•张居正改革》
①简化了征收手续,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利于农业发展。
②赋役征银,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弛,解放了生产力,促进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③是古代赋役制度的重大变革,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积极:
消极:
用银缴纳,遭受商人盘剥
康熙五十一年(1712)二月二十九日谕:“将直隶各省现今征收钱粮册内有名人丁,永为定数,嗣后滋生人丁,免其加增钱粮,但将实数另造清册具报。岂特有益于民,亦一盛事也。”五十二年(1713)万寿恩诏:“但据五十年(1711)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四年(1726),奉旨“以各色丁粮均派入各邑地粮之内,无论绅衿、富户,不分等则,一例输将”。又匠价向系另征。—「清]吴振棫:《养吉斋余录》卷1
材料:所谓“摊丁入亩”,就是将历代相沿的人头税(丁税),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摊丁入亩制度的实行,直接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人头税”,失地和无地农民及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由于加重了有土地者的赋税负担,摊丁入亩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当时愈发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由此,朝廷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废除人头税后,这种对“被征税”担心的消失,……,中国由此进入第一波“人口大爆炸”时代,据统计,康熙二十四年,全国人口为1亿,到嘉庆十七年已到3.6亿,这仅仅花了127年时间。
——摘编自《历史上影响中国人生活的四大改革》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1.关税制度。
(1)含义: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