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四单元第12课
什么是民族国家?
Nation State
指近代以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建立起来的、以一个或几个民族为国民主体的国家,其成员效忠对象是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
基本特征:
①有文化和历史的传承、血缘的认同和疆域的相对稳定;
②国家主权至上原则,全体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和忠诚;
③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得到了全体国民的认可。
国家
民 族
国家主权
民族一体性
民族国家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2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他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
变化:基督教垄断
(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淡薄)
我的国家我的国
我的国王我的国
(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
16-19世纪,西方国家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近代民族国家。
学习聚集P67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
1.专制王权国家形成
城市作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如同四处开放的花朵。“……城市市民阶层必须展开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这一点与封建王权打击割据势力、加强集权的努力不谋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权与城市的命运系在了一起。” ——李堃
经济: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的发展,需要强大王权的保护
1337-1453年,英国和法国之间爆发了百年战争。最后,法国获胜,基本实现了国家统一。在战争中,法国为了赶走英国军队,奋起抗争,涌现出了民族女英雄贞德。这场战争促进了英、法两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百年战争后,英国内部爆发玫瑰战争。英国贵族分为两个集团,分别参加到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这两个王室家族争夺王位的斗争中。长达30年的自相残杀沉重打击了英国的封建割据势力,为统一铺平了道路。
政治:英法百年战争使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觉醒;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加强
(1)背景: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
宗教改革还进一步促进了近代国家的成长。因为各国君主和政府官员权力的加强都是以牺牲教会权威为代价的。信奉新教的统治者否认教皇自封为世俗最高统治者的权威,进而在自己的领地上将新教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新教虽未造就近代民族国家,但它却帮助近代国家从宗教权威的樊笼里解放了出来。
——摘编自王觉非主编:《欧洲五百年史》
思想:宗教改革沉重的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各国世俗权力,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1.专制王权国家形成
(1)背景: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
①1534年,英国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专制统治。
②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法国王权达到顶峰。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至尊法案》
法王路易十四自号“太阳王”,自诩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他在给他的孙子的训词中说:“不要让别人来治国,你要自己做主,永远不要有亲信,也不要首相”。
1.专制王权国家形成
(2)表现: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
腓特烈三世(1440-1493在位): 1477年,其子马克西米连和与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女儿玛丽结婚,奥地利由此获取了勃艮第在尼德兰的大片领地,一举成为欧洲强国,哈布斯堡王朝此后通过联姻几乎统一了整个西欧,由此诞生了一句名言:“让其他人去发动战争吧,你只需和奥地利一起,享受婚姻。”
1.专制王权国家形成
(3)特点:国家的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4)影响:
①专制王权国家的形成结束了封建割据,维护了国家统一
②专制王权国家是新兴城市的保护者,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③专制王权国家是近代民族国家的雏形,是早期民族国家的象征和情感纽带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
2.民族国家形成
专制王权国家
(主权在君)
分裂
割据
新兴资产阶级与王权结盟,寻求统一
拥戴国王
专制王权阻碍资本主义发展
抛弃国王
资产阶级革命
民族国家
(主权在民)
从现代化角度上说,专制王权是民族国家的早期形式,是近代社会的起步点。……在这个阶段上,国家统一了,民族自立了,中世纪的混乱状况得以解除。民族国家的第二个阶段,“民族”与王权发生对抗,最终推翻专制王权,法国大革命就是其中的典型。
——钱乘旦《世界现代化历程》
民族利益取代王朝利益,是近代民族国家形成的标志
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①专制王权国家的形成与发展。
②民族语言的形成与发展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③启蒙运动宣传了自由、民主、平等思想。
④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主要背景:
影响:
①冲击了中世纪神权浓厚、分裂割据的局面,奠定新的欧洲政治格局的基础。
②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为欧洲社会转型创造条件。
③增强了国家主权意识,加剧了国家利益的纷争。
二、国际法的发展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P70学习聚焦:17-19世纪,近代国际法形成并得到发展,外交制度也逐渐建立起来。
又称国际公法。指若干国家参与制定或者国际公认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
——张光杰《中国法律概论》
国 际 法
通常是指主权国家为了实现国家利益与他国或者多国的交往活动,以和平方式通过对外活动实现其对外政策的目标,维护国家的利益,扩大国际影响和发展同各国的关系。
外 交
10
二、国际法的发展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不再满足仅仅派遣临时使者与他国保持联系,而是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国际法的形成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的途径。(P71.2-3段)
制度
外 交
Ø历史纵横(P71) 外交人员衔级的出现
维也纳会议后,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逐渐建立起来。第一等级是大使和教皇使节或教廷大使,他们被认为具有“代表”的特性;特使、常驻公使和代办分别构成第二、第三和第四等级。另外,还明确规定,在国际关系中,主权者或国家自封的头衔要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
(一)近代的外交制度:
11
二、国际法的发展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P70-71)
(二)国际法:
1625
格劳秀斯出版《战争与和平法》
阅读材料,说一说这段话的核心思想。
学思之窗(P70)
根据一般规则:本人是处理自己事务的最佳裁断者,因而拥有发动战争之权力的人,乃是唯一拥有缔结和约之权力的人。由此推导,公战能够由各方主权者单独发动,在王权政制下这种权力理所当然属于君主。
——[荷]格劳秀斯著,何勤华等译《战争与和平法》
①战争由主权国家的统治者发动
②统治者有权缔结和约、结束战争
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奠定基础
12
二、国际法的发展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P70-71)
(二)国际法:
1625
格劳秀斯出版《战争与和平法》
奠定基础
1648
最后一次宗教战争
第一次国家间战争
交战双方签订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史料阅读(P71)
所有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
……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一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10月24日)
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协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
标志近代国际法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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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法的发展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P70-71)
(二)国际法:
1625
格劳秀斯出版《战争与和平法》
奠定基础
1648
交战双方签订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815
召开
维也纳会议
标志近代国际法的形成
拿破仑战争
牺牲小国利益,保持大国均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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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三
1.一战后: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1)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
巴黎和会签订《凡尔赛和约》
国际联盟成立
《非战公约》
华盛顿签订《九国公约》等
1919年
1920年
1921年-1922年
1928年
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一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
1928年8月,美、法等国签订《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是,公约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缔约各方同意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非战公约》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三
2.二战后:雅尔塔体系
(1)背景: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再次遭到极大破坏
1943年11月
开罗会议(美英中)
1943年冬
德黑兰会议(苏美英)
1945年2月
雅尔塔会议(苏美英)
1945年7月
波茨坦会议(苏美英)
①1945年6月,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②1946年,国际法院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三
2.二战后:雅尔塔体系
②局限:一些大国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进行制裁或发动战争,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
美国不遵守承诺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全球移民协议、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基于规则的国际体制正在受到威胁,令人吃惊的是,造成威胁的不是别国,而是主导构建这一体系的美国。”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的感慨道出了世人的强烈不满。对国际经济秩序和通行规则的破坏,必然阻碍全球经济增长,减弱各国之间战略互信,极具破坏力的疑惧、敌意将螺旋式上升。
(2)评价
①积极:国际法的领域大大扩展,在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人权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对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积极
1625年,荷兰人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
国际法和外交制度发展的脉络。
奠定国际法的基础——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近代国际法产生
17世纪时,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外交制度建立和国际法形成为国际关系确立规则,为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新途径
1815年,建立维也纳体系,即建立起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
外交制度发展
应用范围扩大:
欧洲——美洲、亚洲等
第一次世界大战
十月革命
国际法遭到破坏;十月革命后开辟国际法新阶段
一战后,建立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
1928年,《非战公约》
反对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被确立,现代国际法形成
1945年,《联合国家宪章》
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
二战后,国际法继续发展,领域扩大
拓展:近代中国与国际法的“交往”
1793年马嘎尔尼使华事件
1864年,美国人丁韪良将《国际法原理》一书翻译成中文,名为《万国公法》
1861年,清政府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外交上逐步与国际接轨
1876年,郭嵩焘率随员出使英国,在伦敦设立使馆,成为中国首位驻外使节
1901年,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办理对外事务
1911-1912年,海圻号巡洋舰出国访问,途径英国、美国、古巴等国
课堂小结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发展:
近代西方国际法的发展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维也纳体系:外交制度和国际法的发展
《非战公约》:不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国际联盟:第一个主权国家政治性国际组织
二战后:国际法主体的扩大和国际法领域的扩展
《联合国宪章》:确定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机制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国际法基本原则
专制王权国家
民族国家
《战争与和平法》:奠定国际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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