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公告和通告》(含义、特点、种类、写作格式、注意事项)-【中职专用】高考语文应用文写作精讲课堂(全国通用)
2024-05-20
|
48页
|
636人阅读
|
5人下载
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语文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应用类 |
| 使用场景 | 中职复习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1.92 MB |
| 发布时间 | 2024-05-20 |
| 更新时间 | 2024-06-26 |
| 作者 | 爬楼诺 |
| 品牌系列 | 上好课·上好课 |
| 审核时间 | 2024-05-20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5255506.html |
|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示
官以事告知于下,称为“示”。始于我国明朝。
官府以文书的形式,公开告知属下和民众,要他们了解与执行。
公告
本节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什么是“公告”?
“公告”的特点、用途
如何写“公告”呢?
写“公告”时应当注意什么?
什么是“公告”?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公告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介迅速发布
公告属于法规性、知照性下行文。
公告的用途
公告适用于:
1.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2.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
法定事项,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公告宣布的事项。
公告的特点
1.庄严性。公告宣布的是“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2.周知性 。公告向国内外发布,可让全世界都知道。公告主要通过媒体或印刷张贴的公开发布形式实现知照的目的。
3.受文对象非特定。公告发布范围、对象没有限制,也就没有特定的受文对象,所以公告没有确定的主送机关,因而不写主送机关 。
4.发文级别高。发布机关多为较高级别的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如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和人大等。 其他单位必须依法发布公告。
公告的特点
1. 告知性公告,即指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的公告。这种公告只向公众知照事项,无须公众遵守或执行某种规定。
2. 祈使性公告,指向国内外宣布关于某一事项的规定和要求的公告。这种公告不仅向公众知照公告事项,而且还要求遵守或执行。例如《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证的公告》。
公告的类型
如何写公告?
标题三种写法。
①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
② 发文机关+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告》。
③ 单用文种。《公告》,一般内容非常简单。
公告由标题+文号+正文+落款+成文日期组成。
文号即公告编号有两种:
公告可用编顺序号,即“第×号”的形式;
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公告多用机关发文字号。如《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关于限期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公告》用“穗地税〔2002〕×号”。
如何写公告?
公告由标题+文号+正文+落款+成文日期组成。
正文,一般要写明公告的依据,公告的事项和结语三个内容。若公告事项较复杂,则应分项列点行文。公告的结语常用“现予公告”或“特此公告”等惯用语。
落款,标题上出现了发文机关名称,可不再落款;没出现发文机关名称,应在正文右下方署明发文机关名称。
成文日期,写在落款的下方,用汉字写明年、月、日。登报的公告成文日期可标注在标题下括号内。
如何写公告?
如何写公告?
各法院对于如何法律条款中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存在一定争议,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请求给予相关解释以利于实际执行。
最高法对此作了批复,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第1121次会议(2000年6月30日)对该批复进行了审议,最终予以通过公告的形式发布,该批复中的各种法律解释自2000年8月3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8月3日起施行。
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证》的公告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督察证件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行为,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办法》的规定,现就启用新版《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证》(下称《督察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督察证》自公告之日起启用,旧版《督察证》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二、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应在《督察证》设定的区域及其职责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二人,并且要主动出示《督察证》,表明身份。
三、所有领取《督察证》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南方日报》及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网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0)83132581。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二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