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
04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05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06 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概念及会计处理原则
(一)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概念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和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概念及会计处理原则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原则
1、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固定资产磨损、使用情况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而发生日常修理费用,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予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改变了原固定资产的性能、结构、甚至用途、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固定资产装修支出较少的,应费用化处理,装修费用支出较多,且通过装修使固定资产为企业带来更多经济利益的,装修费用应当资本化。
5、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一)费用化支出的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二)资本化支出的核算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般应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账户,停止计提折旧。将发生的资本化后续支出计入“在建工程”账户,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账户转为“固定资产”账户,并按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处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该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固定资产作出决议;
(2)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预计净残值应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某项固定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资产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四、固定资产清查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的核算
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账户核算。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按已计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账户等,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额,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固定资产盘亏损失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
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四、固定资产清查的核算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核算
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将两者
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
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接着补提盈余公
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