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章 金融资产
0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
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
(一)定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确认条件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定是债券性质的投资。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确认条件和重分类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2)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3)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三)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对所持有
剩余非衍生金融资产的影响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
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通常比例为10%),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1.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计量
(1)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利息”)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量(重点掌握)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答案】×
【解析】企业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例题】判断题
企业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
(2)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计算确认其实际利率,并在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分期付息债券:
年利息 × P/A( r, n)+面值 × P/F(r,n)
= 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
到期一次付息:
(面值+各年利息总额)× P/F(r,n)
= 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1)实际利率——应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2)摊余成本及其确定
摊余成本——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应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即实际的利息)
=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总账科目 二级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倒挤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取得、期末、重分类、出售或到期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1、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 (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
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倒挤的差额)
贷:投资收益 (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三)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