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章 习礼仪,讲文明
1.1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1.2 展示自己的职业风采
1.1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1.1.1 自我是人生的主人
(一)做一个有道德、懂法律的人
1.道德与人
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的行为规范,是获得别人信任的标准。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要注重培养自己的道德观念,必须注意到知、情、意、行的统一;不能只讲动机不计效果,也不能只根据效果去判断其善恶;要注重道德认知,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注意实际行动的锻炼,在实践中增强道德情感和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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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2.法律与人
法律源于生活。每一个法条都承载着一定的生活准则和生存意义;每一条规则都蕴涵着道德关怀,都在追寻着“人应当享有什么样的生活”这一终极命题。
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陪伴我们从摇篮走向坟墓。在一般人眼里,法律是具体的,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更多的是遵循。其实,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法律是迄今为止文明探索过程中最辉煌的成果,是最完善、最高层次理性体系的反映,是理性与人性之美的巅峰。法律虽然是由我们人类创造的,但自始至终都具有‘一种超越一切人的意志和理性的最高价值,并不断塑造和控制着我们人类自身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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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从历史上看,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尤其是在特定社会组织中的人,都有着一些相似的是非观,其中包括一些基本品质:诚实、率真、慈善、宽容、友爱、乐观、有同情心等,对这些品质我们都会由衷地尊重与信仰。如果我们承认一切科学与知识都蕴含并不断探索着一种共有的东西,那么这种共有东西应当是包含上述道德本性的基本品质。随着我们人类对道德本性的关注,这种道德本性对人们的行为和评估的支配也不断完善,合理性也随之提高,因此在社会各领域对其有了随之而来的反映:这些道德本性实际上是一种客观的世道人心,它决定着法律的内涵与本质,这个世道人心借助法律理性凝炼为法意,表达为规则,也就体现为公平正义、仁爱诚实,安全、自由、平等、人权、民主与宽容等基本价值。所以说,“法意—人心—人生—事实—规则”存在着内部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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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这些道德因素的影响力极大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拥有这些影响力,我们的生活会变得友善、真诚,拥有这些品质的人会受人尊重。对这样的人而言,守法是愉快的,而且是必然的;在他们看来,法律的具体条文指向的目标及追求的效果是这些道德因素的影响力。因为法律一开始就是习俗,法律的发展就是明确哪些社会习俗可以上升为法律的过程。法律本身不是自然规律,法律是社会公约性质的,表达社会共同理想和信念的共同规则。而这些规则来自生活,是为了保证生活的和谐与方便。法律规定的不过是人与人相互间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法律就是人们推理和有意识的目的的必然结果,因此,遵循这个结果,了解法律的思路与逻辑,就可以把法律还原于生活,把晦涩枯燥的法条回归于平凡无奇的生活经验,而生活中的绝对规则就是为共同利益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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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二)珍惜人格、严守规矩
1.人格的含义与意义
人格一词的起源(英文为personality)于古希腊语personao persona最初指古希腊戏剧演员在舞台演出时所戴的面具,与我们京剧中的脸谱类似;而后指演员本人,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人。现代心理学沿用persona的含义,转意为人格,其中包含了两个意思:一是指一个人在人生舞台上所表现的种种言行,是人遵从社会文化习俗的要求而做出的反应,即人格所具有的“外壳”,就像舞台上根据角色的要求而戴的面具,反映出一个人外在表现;二是指一个人由于某种原因不愿展现的人格成分,即面具后的真实自我,这是人格的内在特征。
人格是构成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的统合模式。它具有独特性、稳定性、统合性、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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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人格是一个复杂的结构系统,它包括许多成分,其中主要包括气质、性格、认知风格、自我调控等方面。自我调控是人格中的内控系统,有自我认知、自我体验、自我控制三个子系统。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划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其中,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低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的,遵循快乐原则。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其作用是调节本我和超我的矛盾,遵循现实原则。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它的作用是:抑制本我的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追求完善的境界,遵循道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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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2.规矩的含义与意义
规、矩,是校正圆形、方形的两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