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河北邯郸市三名初中生合谋杀害同学!!!
近日,网上流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网传信息显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3名初中生长期霸凌同班同学王某某,于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3月17日,肥乡区联合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案件发生后,肥乡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三名犯罪人系未成年人,年龄是否能够成为其脱罪的理由?为什么?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未成年人在享受法律特殊保护时,更应该遵纪守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课 公民义务
4·2依法履行义务
核心素养目标:
1.通过分析“邯郸三名未成年人杀害同学案”,阅读法律条文,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通过“被害男孩父亲积极维权”,以及造谣博主被追究责任事件,增强法治观念和义务意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3.通过观看“我是小法官”活动,知道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根据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撰写倡议书,感受公民在参与公共生活中对他人、社会和国家应承担的责任;体味履行公民义务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价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独学:8分钟
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2.怎样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3.怎样依法履行义务?
4.违反义务会承担什么责任?
要求:浏览课本p54-59勾划的知识点,用铅笔备注小标题,并在课后进行背诵。
目录
议题一
析邯郸初中生遇害案
——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议题二
诵读法律条文解说案中案
——析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因
议题三
解说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法律责任
——知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
析邯郸初中生遇害案
——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议题一
普法“段子手”罗翔教授谈邯郸初中生遇害案!!!
日前,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遭同学杀害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因该案件作案手段残忍,且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引发网友呼吁重新定义《刑法》中刑事责任年纪。大部分网友表示,不要让年龄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建议严惩。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关于未成年人是否能够享有特殊权利的舆论热点:
1.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辩论:有法律界人士援引中国刑法规定,指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得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者执行死刑。针对此案中三名未成年嫌疑人,理论上难以判处死刑,这激发了社会对是否应加大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讨论。部分观点认为,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虽意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却成了未成年人施暴者的“保护伞”,亟待改革。
2.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2020年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岁,明确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本案中嫌疑人已满12岁,因此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此法律修订引发了对如何有效处置未成年人犯罪的广泛讨论
未成年真的会沦为未成年施暴者的保护伞吗?未成年可以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吗?
法治链接: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①生存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抚养权和基本生活保障权。
②发展权:未成年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身心发展所需的其他权利。
③受保护权:未成年人有权获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保护,免受虐待、剥削和暴力的侵害。
④参与权:未成年人有权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决策过程,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需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根据哪部法律制定的?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不履行该法律规定的内容?
《宪法》
不可以
《宪法》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法治链接:
通过诵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宪法》条文,你发现了什么?
公民某些权利也是义务,享有权利的前提是履行义务
群学一:
开讲啦
结合邯郸三名初中生合谋杀害同学案,说说三名小恶魔是否可以不履行法定义务,是否可以通过未成年的身份躲过法律制裁。
不可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②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不能只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