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6课 珍惜婚姻关系(Word教参)-【导学教程】2025年政治新编高考大一轮总复习(统编版)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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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价值引领] [课标要求] 珍惜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对应学生用书P330] 核心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对应学生用书P330] 1.结婚的含义及要求是什么?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4.结婚的登记程序是什么? 1.珍惜婚姻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要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比较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①重婚。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销婚姻的条文内容 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②一方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离婚要慎重 原因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方式 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子女 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 × 纠正 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男女双方都为二十周岁,自由恋爱,如果他们想组成家庭,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 × 纠正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想组成家庭,但未到法定婚龄,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也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3.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 × 纠正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考向一 结婚(分析与评价、探究与建构) (2023·海南海口预测)蔡某在未征求17岁的女儿小蔡意见的情况下,将小蔡嫁给邻村的小张,并收取一定金额的彩礼。小蔡知道后,十分难过并打算劝说父母退掉这一门婚事。下列可以作为小蔡的劝说词的是(  ) ①我国公民有婚姻自由权,其他人无权干涉 ②收取彩礼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会导致双方的婚姻无效 ③我国公民的婚姻有法定年龄限制,未成年人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④蔡某的做法侵犯了小蔡的身体权和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蔡某在未征求17岁的女儿小蔡意见的情况下,将小蔡嫁给邻村的小张,并收取一定金额的彩礼。我国公民有婚姻自由权,其他人无权干涉,我国公民的婚姻有法定年龄限制,未成年人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①③符合题意。适度收取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婚姻无效,②说法错误。蔡某侵犯了小蔡的婚姻自由权,并未侵犯小蔡的身体权和名誉权,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考向二 离婚(辨识与判断、分析与评价) 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程序中增加离婚冷静期(  ) ①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②能有效防止冲动离婚,但限制了离婚自由 ③有利于协调婚姻当事人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④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增加离婚冷静期能够保障婚姻关系稳定,防止当事人冲动、轻率离婚,实行离婚冷静期不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限制,②错误。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故④错误。 [答案] A [易错提醒] 误认为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便可立即取得离婚证。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三十日”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如果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核心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对应学生用书P332] 1.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分别是什么? 2.如何理解夫妻地位平等?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主要体现有哪些? 4.如何理解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提醒]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的人身关系 含义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体现 ①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提醒] 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 3.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共 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的个 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 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 ①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②“离婚分一半”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产。 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 (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 关于婚姻的八大修改 (1)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需要提前30天预约——离婚慎重。 (2)新增“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家庭贡献大者,离婚时或可获得经济补偿——有助于社会形成热爱家庭、服务家庭、和谐美好的社会新风尚。 (3)明确离婚财产分割时的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更加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4)关于诉讼离婚,民法典中新增“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再不会“遥遥无期”。 (5)新增了劳务报酬、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扩大,让法律更加贴合时代的特征。 (6)新增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扩大。 (7)新增夫妻一方的“挥霍”行为,为法定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行为——进一步保护了夫妻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变为不如实告知可撤销——法定婚姻无效情形减少。 1.甲乙婚后生下一对龙凤胎,这对儿女必须跟甲姓。(  ) × 纠正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 × 纠正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 纠正 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 × 纠正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辨识与判断、分析与评价) 张某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江某时有不满。后江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在频繁的争吵后,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对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在家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某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男主外、女主内,张某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④错误。 [答案] A 某市民政局设置了宣读结婚誓言环节,为婚姻登记增添仪式感。在颁发结婚证前,男女双方要共同宣读以下结婚誓言: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濡以沫,钟爱一生! 从中可以感受到(  ) ①结婚应遵循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②宣读誓词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 ③夫妻双方互谅互让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④夫妻双方均等付出成就美满幸福婚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②错误。双方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但不一定是夫妻双方均等付出,④错误。 答案 C 考向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 (2022·浙江卷)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解析] H市的房产是张某婚前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答案] D 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 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和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④错误。 答案 A [对应学生用书P334] 珍惜婚姻 依法维权 李某与王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住在李某2016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婚后李某想辞职炒股,遭到妻子王某拒绝。一番讨论之下,二人书面约定炒股的盈亏均由李某个人负责,与妻子王某无关。2023年8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的商品房、炒股盈利2万元和共同经营所得的20万元,李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的方法。于是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信息解读] 信息提取(圈画关键词句) 知识对接(整合调用知识) 显性 信息 信息①:李某2016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 ①__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信息②:__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和共同经营所得的20万元 ②夫妻共同财产 信息③:二人书面约定炒股的盈亏均由李某个人负责 ③__约定财产归属个人 隐性 信息 婚姻是一门包罗万象、关涉人生幸福的大学问 [探究思考]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分析与论证能力、法治意识素养) 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市区的商品房、炒股盈利2万元进行分割,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6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炒股盈利的2万元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归属,受法律保护。 1.刘某与王某是夫妻,2023年5月4日,妻子王某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刘某从此对王某的生活不闻不问。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妻子王某成为植物人后不能尽夫妻义务,刘某做法虽然不当,但不违法 B.刘某应对王某尽扶养义务 C.刘某如果生活困难,可以不再扶养王某 D.刘某还要抚养孩子,负担重,这样对待王某也是无奈之举,并不违法 解析 刘某的做法不当,违背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A错误,B正确。刘某有扶养王某的义务,C错误。刘某对王某的生活不闻不问属于违法行为,D错误。 答案 B 2.蒋某夫妇婚后开了一家小型工厂,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中应处分的财产包括(  ) ①蒋某婚前购买的汽车 ②蒋某婚后的经营所得 ③蒋某夫妇各自的生活用品 ④蒋某独自购买彩票所得奖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协议离婚中应处分的财产分割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②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答案 C 3.王某与赵某于2018年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3年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发生争议。下列财产中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2019年,王某创作的画作《花》售出获益2万元 ②2020年,赵某继承爷爷指定赠予他的两居室房屋 ③2021年,赵某车祸重伤后所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 ④2023年,王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1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王某与赵某于2018年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3年离婚,因此2019年,王某创作的画作获益,2023年,王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④符合题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③不符合题意。 答案 B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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