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对应学生用书P507]
一、选择题
1.(2024·山东济南模拟)丁某为感激邻居赵某多年来的照料,将自己拥有的一套住房赠与赵某,并办理了公证。但在产权过户前夕,丁某的儿子小丁擅自将该套住房以120万元的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李某,并协助他办理了过户手续。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丁某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将名下房屋赠与赵某
②赵某通过赠与公证,获得了该套房产的所有权
③李某通过该房屋过户手续合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④小丁作为法定继承人,有处置该套房屋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最为重要的物权形式,丁某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有权利依照自己意愿作出处分,赠与赵某;李某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已办理了该套房产的过户手续,取得其所有权,①③正确。本案中邻居赵某办理了公证,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知情的李某获得了该套房产的所有权;丁某对自己拥有的该套住房,有权处置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归属,②④错误。
答案 B
2.张某将自己的一辆高档汽车卖给林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两天后,张某以外出用车为由向林某借得该车,后又将该车抵押给不知情的吴某。隔天,王某以张某债权人的身份扣下该车。此时,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 )
A.张某,因实际使用而占有该车
B.林某,因买下该车并完成交付
C.吴某,凭善意第三人身份取得
D.王某,因实际占有而取得该车
解析 机动车等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张某将自己的一辆高档汽车卖给林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因此,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林某,B正确。
答案 B
3.经营古木家具的某商住楼住户姜先生,准备给客户发送一套古木书柜,被保安和物业人员以姜先生拖欠物业费为由拦住,书柜也被物业公司扣留一直未返还,导致姜先生未能按期交货而向客户支付了违约金,姜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本案中( )
①物业公司有权扣押业主的物品 ②物业公司侵犯了业主对被扣物品的所有权 ③举证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④业主可要求返还扣押物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解析 物业公司的扣押行为违法,因为该行为无法律上的依据,双方也没有相应的约定,①错误。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应由姜先生承担举证责任,③错误。
答案 B
4.(2024·北京海淀模拟)2023年10月,周某在数码商店租借一台平板电脑,对其甚是喜欢,便以2 000元的价格签订了平板电脑转让协议,约定5天后付款。3天后周某将该平板电脑以2 500元价格卖给刘某。刘某回家途中不慎将平板电脑遗失,被同乘公交车的小陈捡到并带回家中,送给女友小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未交付,周某未获得该平板电脑的所有权
B.小王通过善意取得方式获得该平板电脑的所有权
C.事件的最后,该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仍归刘某
D.因价格显失公平,刘某与周某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解析 周某以2 000元的价格签订了平板电脑转让协议,约定5天后付款,通过转让协议,平板电脑所有权归周某,其按约定5天后付款,材料没有提及是否付款,A错误。小王获得的是小陈捡到的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B错误。周某以2 000元价格购买了该平板电脑,又以2 500元价格卖给了刘某,双方协商一致,买卖合同成立,D错误。
答案 C
5.村民张甲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一处自建住房,并承包村里土地20亩。三年前张甲到县城打工,在县城购买商品房一套,后张甲决定将县城商品房转卖给同村的杨乙,杨乙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然后搬进了该套房子居住,但尚未进行房屋转让登记。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甲拥有农村自建住房所在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 ②张甲拥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权 ③房屋转让时,转让的是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④付完房款后,杨乙即获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张甲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不拥有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②错误。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而杨乙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尚未进行房屋转让登记,因而没有获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④错误。
答案 A
6.(2023·河北保定预测)中国冬奥选手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后迅速走红,为全国乃至全世界所熟知。同时也成为一些不法商家觊觎的目标,涉及“谷爱凌”的多款商标被恶意注册,多款杂志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谷爱凌的照片用于宣传和销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恶意抢注“谷爱凌”商标侵犯了其姓名权
②杂志使用谷爱凌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
③杂志的宣传客观上扩大了谷爱凌的知名度,不涉及侵权
④谷爱凌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本题是逆向选择题。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恶意抢注“谷爱凌”商标,侵犯了其姓名权,①正确,不选。公民有肖像权,杂志未经允许使用谷爱凌的照片用于宣传和销售,侵犯了其肖像权,②正确,不选。虽然杂志的宣传客观上扩大了谷爱凌的知名度,但未经本人允许,仍涉及侵权,③错误,入选。姓名权、肖像权属于人身权,不属于知识产权,④错误,入选。
答案 D
7.2023年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国各地纷纷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旨在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以下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现在我们可以免费使用鲁迅于1918年发表的《狂人日记》文稿 ②中学语文教科书收录当代作家的一篇散文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用付费 ③若采用商业秘密保护方式保护其发明创造,则有权禁止他人从事相同发明的实施 ④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通过续展,注册商标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A.②③ B.③④
C.①② D.①④
解析 本题是逆向选择题。“中学语文教科书收录当代作家的一篇散文”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②说法错误,符合题意。若采用商业秘密保护方式保护其发明创造,无权禁止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从事相同发明的实施,③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答案 A
8.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来保护这项发明,也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该发明。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 ②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则他人实施该项发明,不构成侵权 ③一旦他人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实施该项发明,构成侵权 ④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解析 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项发明,不构成侵权,③错误。“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是对发明人申请专利保护的说明,材料不涉及,④排除。
答案 A
9.惠氏有限责任公司是“惠氏”“Wyeth”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经许可在中国使用上述商标并进行维权。某公司长期大规模生产、销售带有“惠氏”“Wyeth”“惠氏小狮子”标识的母婴洗护产品等商品,在宣传推广中明示或暗示与惠氏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以某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惠氏有限责任公司所注册的相关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为10年 ②某公司须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③注册商标保护期满后商标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可续展 ④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5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注册商标保护期满后可以依法申请续展,③错误。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核准之日开始计算,④错误。
答案 A
10.(2024·湖北襄阳模拟)2023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内容在知识产权业内引起广泛关注。有关知识产权的使用,以下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有( )
①学生甲在作业中引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一段话 ②乙从家里的摄像头下载视频资料到自己手机 ③丙将一外国人创作的小说翻译成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 ④丁在编写小学教科书时未经本人同意,汇编了某歌手的歌,并支付了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学生甲在作业中引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一段话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①符合题意。乙从家里的摄像头下载视频资料到自己手机,不涉及知识产权,排除②。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但是将外国人创作的小说翻译成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则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排除③。教材中汇编已经发表的歌曲供教学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不构成侵权,④符合题意。
答案 B
二、非选择题
11.(2023·湖南湘潭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卢某于2018年创作完成的美术作品《大圣之孙悟空》《卡通静思小悟空》,首次发表时间分别为2018年9月30日和2018年10月1日,并进行了知识产权登记。2023年6月,卢某发现某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了一家网络店铺,销售的产品是《大圣之孙悟空》《卡通静思小悟空》的复制品,遂于2023年8月3日向某联合服务中心申请证据保全。该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显示,该店铺系被告某百货商行开设,销售“铜猴子摆件、齐天大圣佛像、纯铜孙悟空斗战胜佛像”等铜像摆件。原告先后在该店订购了上述商品,并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审理后发现该实物整体造型与原告登记的作品高度相似,最终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作品,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解析 有效信息①:该实物整体造型与原告登记的作品高度相似→可联系法院判决的事实依据。
有效信息②:首次发表时间分别为2018年9月30日和2018年10月1日,并进行了知识产权登记→可联系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答案 ①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②事实依据: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被告销售的商品与原告取得著作权的美术作品高度相似,构成混淆,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12.(2023·北京昌平二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提要] “五常大米”是我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特产,也是我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市大米协会发现一家山西公司在网店上打着“东北五常大米”的名号销售产品,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大米产品的包装袋上标明了生产公司的商标,但同时也印着“稻花香大米 源于黑龙江五常”的字样,其中“五常”二字较其他字体更大、更明显,且用方框予以标示,包装袋背面标有种植基地黑龙江省五常市。但商标权利人并未同意该公司使用“五常”标识。法院判定被告公司构成侵权,赔偿五常市大米协会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3 000元。
(1)运用所学,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看法。
(2)如果有的农产品确实产自知名地区,但生产企业却未获得相关商标使用授权,这种情况下,生产企业能否使用地名描述自家产品?
解析 (1)本题考查商标权争议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法条依据为: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核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任何人不能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与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本案例中,山西公司使用其自身的商标及“五常”标注方式不规范,“五常”文字字体突出、用方框特别标示等方式,容易造成社会公众对产品品质和产地产生误认。因此法院判定山西公司构成侵犯商标权合理。
(2)本题考查商标权争议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法条依据为:如果商品原料等确实来源于证明商标特定产地范围,那么正当使用证明商标所标示的原产地地名等内容,不构成对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侵权。
答案 (1)法院认为,山西公司使用其自身的商标及“五常”标注方式不规范,“五常”文字字体突出、用方框特别标示等方式,容易造成社会公众对产品品质和产地产生误认。该山西公司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生产销售的大米产品符合“五常大米”特定品质,也未与五常市大米协会履行规定的申请手续。该判决保护了原告的商标权,进一步维护知识产权,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法院判定山西公司构成侵犯商标权合理。
(2)如果商品原料等确实来源于证明商标特定产地范围,那么正当使用证明商标所标示的原产地地名等内容,不构成对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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