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 消费税税法要素《税收基础》概念梳理与常考题选讲(课件)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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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中职
学科 职教专业课
课程 税收基础
教材版本 -
年级 -
章节 -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消费税
使用场景 中职复习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895 KB
发布时间 2024-04-24
更新时间 2024-04-24
作者 Q4436
品牌系列 上好课·考点大串讲
审核时间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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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税收基础》概念梳理与常考题选讲 消费税税法要素复习专题 主讲人:××× 1 一、考纲要求 2 1.了解消费税的概念、特征、计税依据 2.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目和税率 3 二、知识要点 4 一、消费税的概念及特征 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 的一种流转税。 5 2.消费税的特征: (1)征收范围的选择性。 消费税的课税对象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其调节范围主要包括:特殊消费品、奢侈 品、高能耗产品、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消费品。 (2)征收环节的单一性。 我国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具有较大的隐蔽性, 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可减少消费税对社会的影响。 6 (3)征收方法的灵活性。 为适应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不同情况,在征收方法上,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从 量定额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相结合的三种计税方法。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即消费税是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税与价格互相补充,共同 发挥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4)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消费税按照产品类别设置税目,分别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或税额,以具体规定消 费税调节的范围。 7 (5)税负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由消费者负担。 拓展:消费税的产生和发展 (1)消费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产品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税种之一,其原型产生于古罗马。消费税发展至今,已 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在各国财政收入中占有相当比重,并成为国家体 现特殊调节的主要政策手段。 8 (2)我国消费税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后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征收货物税,20世纪50年代征收商品流通税,1973年改 革实行工商税,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分离出产品税、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确 立了我国流转税中增值税和消费税交叉征收的双重调节体系。 (3)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于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 务会议修订后颁布,200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9 (4)自2014年12月1日起,调整现行消费税政策,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下的小排 量摩托车消费税;取消汽车轮胎税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 税。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自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 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更名为“高档化妆品”。12月1 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10 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一)基本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均属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例 如: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等。 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化妆品等。 6.不利于增进环保意义、引导消费、节约资源的产品,如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11 (二)具体规定 1.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 点,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转销多少次,均不再缴纳 消费税(金、银、钻、铂金除外)。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 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 12 4.零售应税消费品: 目前只有金、银、钻、铂金以及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征税。 5.批发环节应税消费品:经国务院批准,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消费税。 三、消费税纳税人 (一)纳税人 1.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14 2.具体规定: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生产者直接纳税, (2)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征。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以委托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4)销售金银首饰的,以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销售者 直接纳税。 (5)从事卷烟批发的,以从事卷烟批发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卷烟批发者直接纳税。 15 (二)对消费税纳税人概念的理解 1.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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