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易错知识点辨析及训练
2024届高考政治微知识复习
一、易错知识点辨析
(一)、仲裁范围上
1、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2、商事仲裁解决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不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纠纷以及非平等主体间的行政争议纠纷。
仲裁法 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 收养 、监护、 扶养 、 继承 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管辖范围方面
1、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2、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在诉讼的关系上
1、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纠纷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
2、商事仲裁则采取自愿原则,实行或诉或裁的规则,在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存在之前提下,法院不得受理。
四、在仲裁的申请方面
1、劳动仲裁的申请不以事先在合同中有仲裁的协议,或是争议发生后达成仲裁的书面协议为条件;
2、商事仲裁的申请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
(五)、仲裁裁决的效力方面
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故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
2、 易错知识巩固训练
1.2020年3月24日,韩某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3年。2021年12月23日,A公司向韩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事由为韩某连续旷工30个工作日,符合A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应予解除劳动合同。韩某不服,欲依法维权。据此( )
①韩某必须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②韩某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③韩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A公司应负责举证证明《员工手册》规定已送达或告知韩某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2.周某(17周岁)入职A公司任设计助理,双方订立了为期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满后根据公司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合同期满后周某离职,A公司未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周某追讨未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周某与公司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②周某若申请劳动仲裁,其裁决为终局裁决
③A公司未及时支付周某工资,侵犯了周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A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违背了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0年8月,S被诊断为抑郁症,并向所在公司请了长达17个月的病假。病假期间,S考取了某高校的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并在该校持续就读。在此期间,公司连续为S发放了工资、补贴、奖金等款项近40万元。2022年3月,该公司发现隐情后开除S。后双方先后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调解,最终,确认S须向公司返还超额薪酬近20万元。在此案中( )
①公司不能解除与S的劳动合同②S的行为有违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公司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S和公司在法院判决后进行的调解是诉讼外调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郑某是某口腔诊所员工,因为与诊所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了终局性仲裁裁决,某口腔诊所不服,向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决定通过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与诊所发生劳动争议后,郑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②与诊所发生劳动争议后,郑某还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本案中通过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的线上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④本案中签订的调解协议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在校大学生李某到某勘察公司实习,双方签订了员工实习合同。2024年2月的一天,李某与其工作搭档刘某到某房屋院落进行拍照工作,刘某在院落外墙竖好竹梯,但李某未使用该竹梯,而是通过墙边的大树爬至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