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是 和
人身权
财产权
人身权
财产权
财产权
民事权利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不能转让、
继承、放弃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程要求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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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络暴力侵犯人身权利
2022年7月13日,郑灵华收到华东师范大学保研的录取通知书,为与至亲分享这一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刻,她第一时间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医院,与病床上84岁的爷爷分享这一喜事并拍下了照片和视频发到社交平台留作纪念。但由于她的粉色头发而使得事件的发展变得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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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1---网络暴力侵犯人身权利
来自各个平台的账号开始深挖并公开郑灵华的个人信息
盗取这张图片进行新的叙事
病床、师范研究生、粉发
一些不良营销号将她的作品进行了二次创作,冒充郑灵华的身份、盗用爷爷照片
配上 “专升本考上浙大后爷爷哭了” 的字幕,卖专升本培训课
有人将她的作品黑白颠倒,攻击她生病的爷爷
甚至说出“老人带病考取研究生,娶了一个小女生”这样疯狂言论
有人因为她的头发颜色,给她贴上“不正经人”“妖精”“红毛怪”的标签
指责她不配做老师,甚至抨击华东师范大学录取学生的标准。
长期的网暴对郑灵华带来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她无法正常地生活与学习,后来被诊断为抑郁症,服用药物后仍然情绪低落,日常生活都感到困难,每周都要看心理医生。
2023年1月23日不堪重负她选择了自杀,这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24岁。
隐私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健康权
生命权
思考:在这一案件中哪些主体的何种权利被侵犯?人身权利包含哪些内容?
一、人身权的重要性和类别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人身权利
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是最基础的权利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不可转让、放弃或继承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
精神性的人格权
要求: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权
侧重生命延续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
侧重身体完整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
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注意: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注意: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侵权行为由其侵权程度、后果不同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黄药师与欧阳锋在华山论剑
1.黄药师一剑将欧阳锋眉毛削掉
2.黄药师的一剑刺伤欧阳锋的右肩
3.黄药师一剑将欧阳锋刺死
检: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权责任:
①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赔礼道歉,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③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
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P7
1.材料中陈春秀的什么权利受到损害?法律是如何保护自然人的该权利的?
侵权人陈某某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陈春秀与陈某某都是聊城冠县人,在2004年高考中,陈春秀的成绩达超过专科录取分数线27分,被山东理工大学专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邻居转交。陈燕平则因高考成绩不理想未被录取,但陈某某通过其父帮助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领走,又改名陈春秀,并以陈春秀名义在山东理工大学就读,毕业后也一直以陈春秀的名义进入街道办事处的审计所工作。16年后当她在网上报名成人高考后,却发现自己已经在山东理工大学毕业了。经查,发现是陈某某冒名顶替获得毕业证书。
以案释法2---冒名顶替违法吗
2.“陈春秀”事件中的侵权行为属于盗用还是假冒?盗用与假冒有何区别?
(1)含义:
(2)特点: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