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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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知识
1.什么是结婚?良好婚姻关系的要求是什么?★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夫妻的义务是什么?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的意义是什么?★
4.结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什么是世代亲等计算法?★
5.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必要性是什么?★
6.什么是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7.离婚自由的限制是什么?★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新课讲授
视频导入
思考:1.如何对待婚姻?2.法律保护什么样的婚姻?
A.热情帅气的20岁小伙
C.青梅竹马的32岁表哥
“我该选择谁?”
B.事业有成的35岁客户
上午的阳光刚洒上幸福市婚姻登记处大厅的地面,便有一名女子踏晨光而来,这是30岁的小月。父母希望小月尽快结婚,小月也接触了不同的对象:
你作为婚姻登记咨询处的工作人员,请你结合与结婚相关的法律规定,帮小月分析三个对象,并给出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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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多人选择“2”的日子结婚登记?结婚为什么要进行登记?结婚有哪些法律要求?
新课讲授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一、珍惜婚姻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P51名词点击)
婚姻自由 ≠ 随心所欲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P52相关链接)
【特别提醒】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存在事实上的婚姻)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上午的时间已过大半,接待了不少前来登记的年轻男女后,你突然看到一个形单影只、面容憔悴的女子——小梅。原来22岁的小梅家境贫寒,半年前父母苦苦相逼,小梅被迫答应嫁给了28岁家庭富裕的单身汉小强。婚后父母得到丰厚的彩礼,生活有了极大改善。但小梅与小强没有感情,在一起并不开心,小强还提出孕育孩子的要求,这让小梅陷入了苦恼。
(1)你认为小梅的婚姻幸福吗,请给出原因。
(2)作为咨询处的工作人员,请你从结婚的要件分析这段婚姻。
婚姻是否幸福不仅要考虑物质条件,也需关注精神需求。小梅被迫嫁给小强,并不幸福,这段婚姻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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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一、珍惜婚姻
3、 如何正确对待婚姻 (为什么要珍惜婚姻关系?)
案例一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 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 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所有的婚姻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以下婚姻都是有效的吗?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
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新课讲授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珍惜婚姻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重婚,婚姻无效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知识拓展
无效婚姻
重 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