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9.2 解析三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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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回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和解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调解
仲裁
商事仲裁:协议前提,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前置
仲裁调解
或裁或审
诉讼
二审终审
诉讼调解
思考:葛优通过哪种途径维护自己的肖像权的?
课本P85探究与分享
小莹酷爱文学创作。一天,她偶然发现一本署名为小琪的诗集里载有自己的作品,后来得知是文学社的同学小琪擅自将社团内部讨论的稿件交给某出版社出版了。小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小琪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小琪认为这是在帮小莹宣传作品,并不侵权。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琪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有的同学也认为小莹没必要这么较真儿。小莹觉得很困惑,不知该如何解决问题。最终,咨询过律师后,小莹在父母的帮助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小琪侵犯了小莹的什么权利?
(2)如果你是小莹,你会采取哪种解决方式?为什么?
署名权
发表权、发行权
无法协商和解
调解无效
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小琪认为小莹小题大做,不太可能会与小莹订立仲裁协议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一、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
(1)含义:
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最后一道防线)
(3)要求: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诉讼法
一、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
(1)含义:
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法定程序:
起诉——立案——应诉——审理——判决——(不服)上诉
情境1:“江歌案”
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此后,江秋莲与刘暖曦(刘鑫)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江秋莲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1月24日,刘暖曦(原名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刘暖曦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本案的审理过程依据什么法律?从中反映出诉讼有何特点?
2、诉讼的特点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一、诉讼及其特点
最后的途径
两审终审制
一、诉讼及其特点
3、诉讼法
(1)含义:
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类型:
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知识链接
程序法
实体法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法等。
注意: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
知识扩展
区别程序法和实体法
(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
实体法
刑法: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犯什么罪,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民法典:调整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
行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侵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注意: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
(1)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2)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法等。
(3)关系: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
知识扩展
诉讼优点:
1.诉讼是一种有强制力的救济措施,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比较稳定,有效。
2.诉讼可以充分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较公正,处理的结果生效后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力。
诉讼缺点:
1.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