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学习目标】
1.能通过史料分析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的背景(素养目标:唯物史观、史料实证)。
2.能通过文字、图片、史料等资料,认识国际法和特点(素养目标:史料实证)。
3.能通过史料研习,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原因,使学生了解到民族意识的觉醒是与这个国家的民族灾难或者历史传统密不可分,正是基于这样的状况才更激发了本民族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培养学生辨证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素养目标:唯物史观、历史解释、史料实证)。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背景:
(1)经济根源:资本主义萌芽开始产生和发展。
(2)政治因素:
①资产阶级开始兴起,他们反对教会和贵族的特权,强烈要求分享政治权利。
②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 势力遭到削弱, 加强。
③民族观念的形成与专制王权国家的崛起,要求摆脱天主教会控制
(3)思想文化因素:
①文艺复兴、 改革(主张王权高于教权),打击了教会势力,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②法国大革命及 战争,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③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2、过程
①英国:1534年,英国颁布《至尊法案》,建立起 的专制统治;
②法国:路易十四时期,法国 达到顶峰。名言:朕即国家。
③欧洲国家:纷纷成为王权专制国家。
④专制王权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欧洲各国纷纷鼓励和组织对爱国人士的崇拜,出现了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等,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3、特点:
1、民族国家由单一族群组成的,更多则是由多个族群组成。
2、民族国家主权独立,个人对国家的忠诚度提高,有共同的地域、国民语言、国家体制和民族认同感。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
1、 国际法形成的背景:
①王权国家的出现和国家 意识的加强。
②各国都强调国家 至上,导致国家之间的 纷争加剧。
③人们希望通过 来处理国际关系,减少 冲突。
2、形成:
①国际法基础的奠定:荷兰人格劳秀斯在1625年岀版的 一书中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 国家,奠定了 法的基础。
②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确立: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结束了长达30年的欧洲混战,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 、 与 等原则,奠定了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基础。开创了通过 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 法基本原则。
③国际法应用范围的扩大:1815年, 体系建立,国际法的应用范围扩大。(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3、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 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
(2)十月革命后,苏联提出了 的原则,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3)一战后的国际法:
①国际法:建立了 体系,成立了 ;1928年,各国签定了 公约。
②国际法难以实施的原因:a.被 英法控制,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b.形成决议实行“ ”原则;c.《非战公约》并未得到真正实施。
(4) 期间,国际法再次遭到极大破坏。
(5)二战后的国际法:
①发展的表现:
1945年6月, 签署,确定了“ ”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国际法院在荷兰 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②意义:
促进了民族国家的独立,各类 数量猛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国际法的领域大大扩大,对世界 与持续 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③局限性:一些大国为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 授权就采取制裁或战争(美国的霸权主义政策),严重威胁着国际和平。
三、外交制度的建立:
1、建立:17世纪时,欧洲国家开始派常驻外交 和外交 ,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
2、历史意义、作用: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 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减少战争开辟了新的途径。
3、1815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协商打败拿破仑的战后事宜)及此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维护和平的国际关系体系,即 。
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国际社会还签订了许多国际公约,制定了一系列战争法规,试图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习题巩固】
1.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许多邦国是独立主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