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微点二十三 解决纠纷的多元方式
1、 微点构建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社会争议解决
基本诉讼权利
基本程序
证据
纠纷解决方式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申请回避
上诉
管理受限范围
起诉与受理
开庭的程序
种类
举证责任
举证异同
民事举证
责任倒置
二、核心解读
一、.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注意: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达成的;和解是当事人双方。
(2)人民调解
注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鉴于实践中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反悔或不履行的情况时有发生,人民调解法确立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
⑴含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注意1: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注意2: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仲裁的特点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拓展1.仲裁协议的形式:书面形式。
2.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仲裁和劳动仲裁有着本质的不同,且法律依据不同。
不同于劳动争议仲裁,民商事仲裁的启动前提是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依据《仲裁法》进行。
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并且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而不能适用《仲裁法》。
注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鉴于实践中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反悔或不履行的情况时有发生,人民调解法确立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
⑴含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注意1: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注意2: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仲裁的特点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拓展1.仲裁协议的形式:书面形式。
2.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仲裁和劳动仲裁有着本质的不同,且法律依据不同。
不同于劳动争议仲裁,民商事仲裁的启动前提是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依据《仲裁法》进行。
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并且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而不能适用《仲裁法》。
三、诉讼的主要类型
区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