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第五课第二节
薪火相传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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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分析
01
2
【课标要求】
熟知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教材分析】
本节课内容是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第五课的第二框题。第五课的主要学习内容是维护家庭关系和睦的婚姻家庭法律和推动家庭延续的继承规则。本框主要述了遗产部分法律知识,目的是要引导学生了解继承制度,明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的承关系,学会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不损家庭成员合法权利,共同建设和谐家庭。本框共设两目:第一目是法定继承有顺序,第二目是遗嘱继承重意愿。
教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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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通过聚焦生活中困惑,剖析生活偏见,分析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的关系,解开关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理解误区,能够运用有关继承的法律观察和理解社会现象,秉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法治意识。
通过剖析现实案例,运用和体验“遵循法律,运用理性的解释,作出合理的判断,得出正确的结果”的思维方式,提高运用民法典的法律意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不同角色视角解析案例,进行多维度思考,正视遗产继承过程中的繁杂琐碎,在反思和探究中,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法理性和亲和感,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认同,由案例回归生活间,深化感悟求真求实,坚持情理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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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难点
01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教学重点
02
民法典继承篇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界定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不同
教学难点
第五课 第二节
薪火相传有继承
独生子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有人云:“娶进门的儿媳是家人”,儿媳能继承婆婆的遗产吗?
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没有继承权吗?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李女士从小就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去世后,她根据遗嘱获得了父亲留给她的一套房产。尽管父亲去世了,但李女士仍感到了父爱的延续。
案例: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知识海洋
杭州一名教师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借小丽叔叔50万才付清房款,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她妈、她奶奶相继去世。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遭到房管局的拒绝。小丽很纳闷。
聚焦案例
议题1.法定继承有顺序
知识海洋
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析产
债务
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知识海洋
继承遗产的份额:
知识海洋
《民法典》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房产为小丽父母的共有财产
小丽的父亲去世后
小丽、小丽的母亲、小丽的奶奶有同等的继承权
后来小丽的母亲去世
小丽继承小丽母亲的遗产
小丽的奶奶去世后
小丽的爸爸、大伯、二伯、姑姑有同等的继承权
小丽继承小丽爸爸的那份
如果小丽的父母想要小丽继承全部房产,应该怎么做?
王大爷是一位作家,也是一款网络游戏的职业玩家,其在该款游戏世界中拥有诸多神级装备。妻子李大妈以手机视频的方式记录生活中的点滴,成为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