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列夫·托尔斯泰
思考:什么是家?幸福的家庭有哪些共同点?
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这是婚姻家庭法律立法宗旨的集中反映。
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1
育小责任大
——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是亲属关系?法律依据是什么?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是什么?父母的权利是什么?
(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例如,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3)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思考:家庭关系中家庭成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3) 监护职责(义务):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2)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保护,使子女身心安全。
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假如父母死亡,由谁来监护?
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子女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是否有权出卖未成年人名下房产(未经授权)?
给孩子买房,可以!未经同意,替孩子卖房,不行!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不成立。
(2)原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分析
(1)不成立。
(2)原因: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分析
【拓展】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父母的权利
2
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如何认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目的、含义、优缺点)?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理?
(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