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缘起:姚女士入住一民宿后,认为体验达不到预期,在点评网站给出“中评”。随后,商家打电话追要“好评”。姚女士因来电滋扰,将评价改为“差评”。商家便在评论中指责她“恶意差评”“缺乏心智”。姚女士将民宿经营者告上法院。民宿经营者则提出反诉,要求姚女士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6万多元。
思考:此案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之一,法院最终怎么判?消费者能不能随心所欲发“差评”?商家又该如何面对“差评”?
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姚女士在网络平台上的评论表达的是对民宿经营者服务质量的不满,虽然多为批评性用词,但并无诽谤、诋毁等言语。消费者向公众披露与经营者的纠纷或利用自己本身的影响力披露争议事件以实现维权目的,不应该认定为侵权行为。法院判决,民宿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律师费9000元,驳回民宿经营者的全部反诉请求。
法官助理唐春介绍,商家发“缺乏心智”“恶意诋毁”。在姚女士她本身没有恶意诋毁的情况下,商家还这样去发,实际上是构成对她名誉的侵权。消费者对经营者或者对服务者是有评论权或者监督权的。只有消费者恶意诋毁,或者恶意评论商家,才能认定为侵权。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议题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民事权利的行使有什么样界限?
——民法对人身权(名誉权)设定哪些界限?
——民法对著作权设定哪些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的含义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注意:不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要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有界限
案例分析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思考: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给我们什么启示?
①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云某是基于客观事实对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小云追加的评论中如果有诽谤、低毁的,则构成侵权。
②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人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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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对名誉权的限制:
3、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民事权利有限制
思考:以下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行为一: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中的一大段话。
行为二: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行为三: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行为四:中学语文科教书收录一篇当代作家的散文。
行为一: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行为四: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但要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行为三: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规网站下载自己使用不够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行为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软件是否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若允许则不侵权,不允许则构成侵权。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3、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