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1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授课模式
新授课
教学
目标
1、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最高地位。
2、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理解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3、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
教 学
重难点
重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难点
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教学
准备
15.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板书
设计
教
学
环
节
教 学 过 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导入新课
展示情境: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国,国家有关部门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全国各地围绕这个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设疑导思:你认为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目的是什么?你有什么感想?
畅所欲言:引导学生认真思考,相互讨论,合作探究,大胆发言。
讨论明确: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说明我国对法制宣传的重视,以及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
讲授新课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什么是宪法?
宪法规定的是什么问题?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它规定国家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活动探究:2003年刚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胡锦涛“我一定忠诚地履行宪法赋予我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免工作,竭力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
作为国家主席郑重宣誓“我一定忠诚地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这说明了什么?你有何感想?
(可由学生分组讨论,然后选一名代表来回答)
2、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一、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有时被称为“法律的法律”、“母法”
第二、
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宣告无效。
第三、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我国宪法序言宣告:“全国和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四、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最为严格
宪法的修改由谁提议?
能过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五、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据宪法治国
宪法与公民生活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公民要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知识链接:“四五”普法是新世纪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法制宣传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在“四五”期间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强化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
知识感悟
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1)上一年的“法制宣传日”已经过去了,本地相关活动的实效如何?请你回顾点评。
(2)在上一年的法制宣传日当中,你做了什么?
(3)在本年度的法制宣传日活动中,你准备做些什么?(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就会越强,所以我们国家越来越重视法制建设。
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
其他法律的制定依据就是宪法。
我国的立法机关
作业
A导学案本课练习题材料题 B导学案课前预习和选择题
教
后
记
$$
课题
15------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授课模式
小组合作学习
教学
目标
了解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理解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知道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懂得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 学
重难点
重点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含义
难点
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教学
准备
板书
设计
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知道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
懂得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
学
环
节
教 学 过 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课前检查学生导学案完成情况,对学生不懂的内容讲解分析。
教学流程:
1、导入新课
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的统治尤其漫长,而维护封建统治的教义之一是“三纲”,即君为臣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