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切实的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的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充分的体现出来。而为了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也保障当事人充分的行使诉讼权利,那么我国公民到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又该如何用好这些权利呢?
吴谢宇杀母案
2015年7月10日,吴谢宇杀死其母谢某后潜逃。
2018.5.27,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谢宇批准逮捕。
2021年8月26日,吴谢宇弑母案一审公开宣判:吴谢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9月,吴谢宇正式提起上诉。。
法律援助机构曾为其指派的一位律师提供辩护。2021年10月,北京律师徐昕团队接受了吴谢宇本人发来的书面委托,介入该案的二审辩护。
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0后”“北大学子”“学霸” “弑母”
有人说:吴谢宇杀母,罪大恶极,还给他法律援助请人辩护,还上诉,就该千刀万剐!
请问:
1.作为犯罪嫌疑人,诉讼被告人,是否享有诉讼权利?
2.本案中,吴谢宇行使了哪些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1)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P89相关链接一:代理人和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
刑事辩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产生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易混易错】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地位不同
相 同 点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注意: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不一样的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责任当事人进行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在民事案件中帮当事人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探究与分享
大学教授赵某因与钱某存在财产纠纷,被钱某告到法院。诉讼过程中,钱某无意间发现审理此案的法官曾经是赵某的学生,遂要求更换法官。法院在做了相关调查后,同意了钱某的请求,更换了法官。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句法律谚语的理解。
这则法律谚语表达了古老的程序正义思想。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是正义的基本精神,其实质在于保障法官的中立性和判决的公正性,体现的是程序正义原则。这也是诉讼法中回避制度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1)回避制度的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2)意义: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