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吴谢宇杀母案
2015年7月10日,吴谢宇杀死其母谢某后潜逃。
2018.5.27,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谢宇批准逮捕。
2021年8月26日,吴谢宇弑母案一审公开宣判:吴谢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9月,吴谢宇正式提起上诉。。
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援助机构曾为其指派的一位律师提供辩护。2021年10月,北京律师徐昕团队接受了吴谢宇本人发来的书面委托,介入该案的二审辩护。
“90后”“北大学子”“学霸” “弑母”
有人说:吴谢宇杀母,罪大恶极,还给他法律援助请人辩护,还上诉,就该千刀万剐!
请问:
1.作为犯罪嫌疑人,诉讼被告人,是否享有诉讼权利?请说明理由?
2.本案中,吴谢宇行使了哪些诉讼权利?
P89相关链接一:代理人和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
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
刑事辩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产生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易混易错】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地位不同
相 同 点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判断】以下观点是否正确?
(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责任当事人进行诉讼称诉讼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帮当事人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律师只有参与诉讼过程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是才是诉讼业务。
①回避制度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回避制度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
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①两审终审: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自由: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
①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不得上诉或抗诉。
②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
诉讼
上诉
二审
→
→
→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二审结果:① 依法改判 ② 驳回上诉 ③ 维持原判等)
知识拓展
上诉期限 P89-2
一审判决
(实体) 一审裁定
(程序)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注意: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89页补充)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