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中考
法治专题复习
名言警句
科学立法、良法:
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
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
2024/4/2
善治: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
严格执法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4
自律: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自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公正司法(执法)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法治与德治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守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
01
知识框架 02
易混易错 03
热点时事 04
典型试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大修
时政概述
2023年3月5日至3月1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海南代表团提出有关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议案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矛盾纠纷增多,且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发展趋势,治安管理实践中发现了该部法律一些亟待修订和完善的问题,有必要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修改。
在此背景下,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2023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8月28日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修订草案在内的五部草案进行了审议。2023年9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后,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学科解读
科学立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顺应了时代发展,有利于完善立法工作。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制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2年进行了一次部分修改。十七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显著变化、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形势也发展了变化,社会治安管理领域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需要,本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在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立法工作规律基础上,将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并增加相应的处罚措施,进一步合理设定处罚措施和幅度,优化处罚程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进立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人民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回应了人民呼声,有利于保障人民安全。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对安全的需求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生命财产安全上升到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等各方面,内涵外延不断拓展,标准要求更新更高。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和完善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迫切需要,以更优的平安“供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问题,更有利于保障人民公共安全、发展格局。
学科解读
国家安全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完善了社会治理,有利于建设平安中国。国安方能国兴,发展与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驱动之双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平安中国建设扎实推进”确定为未来五年主要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为新征程上建设平安中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助力于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学科解读
拓展链接
修订草案第二条新增社会治安综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党的领导并非一个变量,而是一个常量,并且是最为关键、最为核心、最为内在、最为本质的因素与常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
拓展链接
合理设定处罚措施与幅度。修订草案规定:推进治安管理处罚与当事人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相衔接;增加从轻处罚规定,建立认错认罚从宽制度;将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情形延长至一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或者七十周岁以上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等。新增规定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充分发挥和解、调解的积极作用,保证公安执法有温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从而提升社会综合治理的效能。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修订草案规定,对涉及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