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word教参)-【勤径学升】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统编版)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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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增强法治意识,重信用、守合同。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对应学生用书P268] 【主干架构】 【循纲忆知】 1.什么是合同?常见的合同有哪些类型? 2.合同的特点是什么?订立合同有哪些意义? 3.订立合同的过程有哪几个阶段?如何理解? 4.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如何区分? 5.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各自有什么优缺点? 6.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7.什么是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对应学生用书P268] 核心考点 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基本知识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设立、变更与终止: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4)意义: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合同的订立过程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有效与无效 ①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无效合同: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提醒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予、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3.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签订 形式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 ②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提醒 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易错校正] 1.只要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都受法律保护。 校正: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2.要约是订立合同的第一步,订立合同的过程还没有结束,所以要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校正: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3.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就是要约邀请。 校正: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订立合同就意味着合同生效。 校正: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考向1 合同订立过程 [典例1] (2022·山东高考)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已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故③错误。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 答案 B 易错提醒 误认为受要约人一旦作出承诺,不管什么内容,都不能再改变。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和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 [活用1] (2022·辽宁高考,改编)“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聊天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错误。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错误。 答案 C 考向2 合同的形式 [典例2] (2023·辽宁统考高考真题)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题干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 D [活用2] (2022·浙江1月选考)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解析 郭某没有签字并没有违约,A错误。王某和郭某的合同是书面合同,如果王某没有快递给郭某合同,仅在电话里订立合同,那么可以说是口头合同,B错误。要约内容没有变化,郭某的行为不算新要约,C错误。 答案 D 核心考点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履行合同 (1)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履行合同的原则 全面履 行原则 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诚实信 用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协作履 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 (1)含义: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限度: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承担方式: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违约免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提醒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违约免责≠免除义务 ①通知证明义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②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免除的只是违约者的违约责任,但并不是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只要合同没有解除,在不可抗力的情形消失之后,如果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易错校正] 1.当事人应当遵循遵守约定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校正: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认为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校正: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3.在任何情况下,不履行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校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考向1 合同履行与变更 [典例1] (2022·海南高考真题)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错误。故本题选C。 答案 C [活用1] 原告方先生通过一家超市的App提交了订单,以每瓶1 499的价格购买了86瓶某品牌酒,成功付款后没多久,订单被退回了。原来超市实体店限购每人1瓶,但在App上没有来得及修改限购设置,导致库存不足没有办法交付订单。最终人民法院判处超市支付方先生1万元赔偿金。理由是(  ) ①原告付款成功订单成立,承诺生效 ②电子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可以免责 ③有利于确保电子交易平台依法治理,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④合同一旦生效,任何一方未经协商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②说法错误,本案中不涉及不可抗力免责问题;③说法错误,“确保”一词说法太过绝对。 答案 B 易错提醒 误认为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考向2 违约 [典例2] (2021·浙江1月选考)刘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信原则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双方对从服务区外返回服务区内的条款,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故“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应当退还调度费”说法错误,排除①;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已提前向刘星推送,并没有违反诚信原则,②错误。 答案 D 易错提醒 混淆违约金和定金。违约金以违约为生效条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定金以预约先付为条件,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活用2]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布料促销广告信息,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付定金4万元,4月15日前到货,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由于该布料比较紧俏,乙公司直到4月18日才把货备齐,期间未跟甲公司进行沟通。后在送货途中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晚几小时才到达甲公司,被甲公司拒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布料促销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乙公司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③乙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可以免责 ④甲公司有权要回定金,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6万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乙公司布料促销广告属于要约,①说法错误。乙公司违约,所以要承担违约责任,②说法正确。乙公司交货延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布料比较紧俏,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以免责,③说法错误。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适用的是违约金条款,④说法正确。 答案 C 考向3 以主观题形式考查“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违约”知识 [典例3] (2022·浙江6月选考)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将其经营的丝绸门店转卖给李某。合同约定:李某需要在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向张某付清门店费用;李某将自家一件名贵古董交给张某予以质押。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一个月的款项后,又与他人签订丝绸门店(该门店与张某门店同街相望)购买合同。嗣后,李某不再按约向张某支付款项。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私下将名贵古董卖给了王某,王某当场取走该名贵古董。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说明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合法性。 (2)指出本案中名贵古董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并说明理由。 【解题流程】 第一步:审设问,定方向。知识限定→合同履行、所有权归属。设问类型→分析说明类。问题指向→合同终止与古董归属。 第二步:析材料,调知识。信息点①: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一个月的款项后,又与他人签订丝绸门店购买合同……→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信息点②:嗣后,李某不再按约向张某支付款项……→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信息点③:张某私下将名贵古董卖给了王某,王某当场取走该名贵古董……→动产交付即取得所有权。 第三步:组答案,用术语。 (1)根据本案事实,李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2)本案中名贵古董的最终所有权人为王某。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名贵古董属于动产,交付即取得所有权。王某应取得名贵古董的合法所有权。 [对应学生用书P272] 民宿临时毁约、坐地起价 情境一 2023年“十一”假期,各地旅游市场持续火爆。然而近期不少网友吐槽,提前预订好的民宿酒店以各种奇葩理由临时毁约,然后坐地起价再次销售。 有网友指出:“一些民宿为了在节假日大赚一笔,不惜编造各种理由逼顾客退单然后涨价,真是缺德!” 中国旅游报发文称:“游客多了就临时涨价”的失信行为是不可取的,基本的契约精神是企业存在的基础,在任何利益面前都不得随意放弃和违背。对于客流量较大的节假日和周末,民宿、酒店可以根据对消费需求的预判,结合企业成本增长和内容优化情况,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适度进行价格调整,提前做好收益管理。但一旦根据现有价格形成了订单,就意味着双方契约的达成,不能随意以各种借口撕毁契约。 [探究1]结合情境一,运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谈谈对民宿临时毁约、坐地起价的看法。 提示 ①游客预订民宿酒店,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无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民宿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并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②民宿为了在节假日大赚一笔,不惜编造各种理由逼顾客退单然后涨价,缺乏基本诚信。随意以各种借口撕毁契约,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情境二 2023年“十一”假期前夕,民众出行热情高涨。然而假期未至,“民宿毁约涨价潮”却率先登上热搜榜,遭遇毁约退房的消费者怨声连连,自爆被“毁约”的经历。 某公司职员王女士在2023年8月中旬通过某平台以每晚168元的价格预订了一间民宿客房并全额支付了房款;9月24日,王女士接到民宿工作人员电话,谎称由于民宿换了老板,正在装修,她预订的房间已被强制取消,房款会全部退还。王女士表示不同意,并坚持要求对方按约定继续履行,民宿商家拒绝履行。双方经过协商,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探究2]结合情境二,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相关知识,说明王女士坚持要求民宿商家按约定继续履行的依据。 提示 ①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民宿商家在平台上发布有关预订房间的价格等基本信息属于要约,王女士在平台上支付房款,即作出了承诺。②订立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王女士和民宿商家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宿商家发布房间信息和王女士预订房间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内容合法,合同有效。③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民宿商家没有按约定履行义务属于违约,王女士有权要求民宿商家按约定继续履行。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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