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1 国家权力机关ASD
精品学案
01 目标任务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目标
(1)本课所依据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相应部分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中的初中阶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具体对应的内容与要求是:“初步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初步了解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立尊重司法的意识”。
(2)本课所依据的《中小学法治教育专册教材编写建议》的相应部分是“内容设计”中的“初步了解国家机构的职权”。
1.政治认同:
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职权。
2.道德修养:
自觉维护国家权力机关权威;树立制度自信,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3.法制观念:
关注国家机构职权的依法行使,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
4.责任意识:
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教学难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02 预习导学
【基础知识填空】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 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人民代表大会是由 组成的,代表 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 。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和 。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是怎样的?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代表 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地位: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 。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是怎样的?它与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 。它是 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 产生,对它 ,也受它 。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5、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 。 行使立法权。
(2)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 。
(3)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 、 、 的权力。
(4)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 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03 探究提升
活动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国家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军事机关
最高行政机关
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监察机关
各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什么?
活动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2017年3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 审查和批准国务院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思考: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精读教科书P80至82页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目中的正文内容,能准确地在教科书上找到答案并勾画。)
04 体系构建
05 记忆清单
1.国家权力机关是如何产生的?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