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提示: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视频导入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目 处处留心皆证据
第二目 主张权利靠举证
2
科学精神:了解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理解收集和保持证据的要求。
法治意识: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结合实例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树立证据意识。
公共参与: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核心素养
预习提纲
1.证据的含义、重要性、种类。★★
2.如何正确理解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
3.收集和保留证据的必要性、要求及表现。
4.举证责任的含义、表现。★★
5.★★民事诉讼中实行什么样的举证原则?在什么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6.★★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为什么?
7.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8.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为什么)。
P96探究与分享
●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終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点评:
该收条存在的问题:
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还款收条
本人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胡某还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特写此收条证明至此借款部分偿还,还有贰万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份,还款人和收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 特此证明
还款人:胡某
收款人:于某
证明人:正某
2023年4月11日
第一目
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的含义: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区分:法律事实 ≠ 生活事实
(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案件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2)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举例)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P94)。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⑤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2.证据的作用:P95相关链接+P97最后一段
7
3.证据的种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8种)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9种)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3种)
注意: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取得)的特征
【拓展】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
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
特别: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例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