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第二节 主要税种(1)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熟悉我国的主要税种,了解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额计算、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
掌握增值税的相关原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遵守会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增值税
教学难点
税收的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
教学方法
情景模拟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课前任务→考勤(3 min)→传授新知(15 min)→课堂互动(6 min)→传授新知(15 min)→课堂互动(6 min)
第2节课:传授新知(20 min)→课堂互动(5 min)→传授新知(15 min)→课堂小结(3 min)→课堂作业(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3 min)
【教师】清点上课人数,记录好考勤
【学生】班干部报请假人员及原因
【教师】开始新课题:第二节 主要税种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传授新知
(15 min)
【教师】讲解新知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这里所说的“增值额”,是以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或劳务、服务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所取得的收入大于其购进货物或取得劳务、服务时所支付金额的差额。(详见教材)
2.增值税的分类
根据税基和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扣除及如何扣除,可将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详见教材)
(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详见教材)
(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资料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详见教材)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就整个社会而言,这部分商品实际上没有征税,所以说这种类型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详见教材)
我国不同类型增值税的特点对比如表3-1所示。(详见教材)
表3-1 增值税的类型表
类 型
特 点
适用范围
生产型增值税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所含税款
我国:1994—2008年
收入型增值税
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折旧部分所含税款
—
消费型增值税
当期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一次全部扣除
国外普遍采用
我国:2009年1月1日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详见教材)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详见教材)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详见教材)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详见教材)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详见教材)
(3)单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