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理解权力义务第四课公民义务第二框
依法履行义务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袅 课 3.1 公民基本权利
4 .1-公民基本义务
·4.2 依法履行义
引导学生探究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学会正确履行公民义务。
(提醒注意)——本框题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不局限于宪法规定的
公民基本权利、基本义务。
·
·
公民权 3.2 依法行使权利
利
第V 课
公民义
教材内
容分析
存在的问题点
已有的认知结构
对基本权利
和义务有掌
握
对权利义务的关系 有认识模糊的地方
对义务的履行 难自觉
学情
分析
对社会热 点有了解
《课标》:懂得正确行 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 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 为都是违法行为,要受到 一定的法律制裁。
教学
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认同增强义务的 观念, 自 觉履行 法定义务;
· 坚持权利义务 相统一,勇于承 担自己的责任。
知识目标:
· 通过列举行为, 案例分析,归
纳权利义务的
关系;
·通过情境讨论, 总结法定义务
须履行、违反
义务须担责。
能力目标:
·结合案例情境, 利用权利义务关 系及相关法律规 定等内容,对观 点进行辨析, 对 行为进行判断。
重点:
法定义务
须履行
难点:
权利义务
的关系
教学
重难点
教材
课标 学情
①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②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
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③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义务。
1、为什么?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 怎样做? ——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4.2、依法履行义务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1)如何认识?
一、权利义务的关系
①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促进
激发主人翁意识,
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
自觉承担责任。
二者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权利的取得,必然有义务的付出;
义务的付出,也对应着权利的取得。
需要
权利的实现
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义务的履行
相 互 促 进
相 互 依 存
2、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
行多少义务。
1、权利和义务如影随形。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
3、权利可以多享受一些,
义务可以少履行一点。
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就以下几种观点说明你的看法。
4、 我可以不要权利,所以
也就不用履行义务了。
观点澄清
探究与分享
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观点3、权利可以多享受一些,义务可以少履行一点。 (错误)
观点4、我可以不要权利,所以也就不用履行义务了。 (错误)
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分割。
但是,我们不能把权利与义务对等起来,简单的对等只会导致 把履行义务作为行使权利的筹码,割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关系。
观点2.
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
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讲条件。
筹码:用来作谈判条件的本钱。
【提示】观点2是错误的 对 应 ≠ 对 等
在法院的庭审过程中,两个女儿都大吐苦水。大女儿说,父母离婚
时她还小,之后母亲便再未对自己履行过抚养义务。小女儿说,母亲在 她出生几个月时离家,此后虽仍住在同个村子,却从未探望过自己,更 没有支付过任何抚养费,是父亲和亲戚将她拉扯大。所以,她们认为
“年幼时母亲未履行抚养义务,所以现在也无需承担赡养义务”。
60岁的浙江省慈溪市的范女士焦躁极了,本该是含饴弄孙的年纪,可
她却成了疾病缠身的独居老人,因为没有抚养过两个女儿,如今女兒拒绝 赡养她……为了让女儿们负担她于2016年花掉的2万多元医疗费,以及将 来每个月给她500元的生活费,范女士起诉到了慈溪法院。
你赞同她们的观点吗?为什么?
法院最终酌定两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范女士生活费250元,并平均分担
今后发生的医疗费以及范女士去世后的丧葬费,可以说法院基本满足了原 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作出这样的判决的?
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女兒都选择对体弱的母亲不管不顾?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
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 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 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法院最后之所以支持未尽抚养义务的母亲的诉讼请求,其法理依据就
是权利可以放